误判 冤枉 服从

服从裁判是对的, 但这两次判罚都是误判. 第二次黄牌前球已经明显出界. 看到球出界我们本能地就停下了, 并举手示意. 裁判员无反应, 对方队员也不停止进攻. 这样的球继续踢, 觉得很别扭; 点球是由于手球犯规. 可当时我方队员跳起去挡球. 手紧贴身体交叉在身前. 球弹起来打在手臂上. 典型的无意手球. 冤枉! 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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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

楼上的看到我们得了红牌显然很是兴奋. 好! 你小子等着. 有你犯到我们手里的那一天.
可这是我们举办和参加鲁尔联赛的初忠吗? 那天晚上守门员病床旁的吊瓶使我陷入了深思.
勇敢?  胜利?  健康?  友谊? 我们到底最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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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目的是娱乐

组委会想组织正规比赛还是娱乐游戏? 如果是前者, 第一场比赛裁判员连个哨子都没有, 更别提红黄牌了. 裁判员的判罚是否正确? 可否向组委会提出申请, 改变错误的判罚?...... 这些问题我们根本解决不了. 有的人技术很好, 可连双球鞋都没有. 我们的比赛不能向专业华方向发展. 那样会脱离实际.  设裁判员只是为了控制场上局面. 要让能来的人都来, 让能上场的都上场. 来的人越多, 场面就会越红火. 最高的惩罚不应该超过当时被罚下场. 不然, 参赛的水平和兴趣都会受到破坏.
组委会应该尽量把竞赛的气氛冲淡一些, 更多地强调娱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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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希望的只是: 天不下雨, 场地空着, 能揍齐人

提高裁判水平只是一句空话. 不知拿什么提高? 我们现在的条件是: 有的裁判没哨和红黄牌; 有的球队队服没号码; 能当上裁判的, 定是上不了场的......
想热闹点就应该取消停赛制度, 没裁判也一样玩; 想正规点就得有各方面的条件, 可我们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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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取消停赛的有关章程.
队员们有时间能来已属不易. 受伤, 争执使参赛变得更加困难. 若再人为地增加障碍, 恐怕现有的这点热情也难以维持了. 随着赛程的进行, 特别是出现了大的伤病后, 我们参赛的压力已经很大了. 不知组委会是否觉察到了? 若联赛进一步向正规化方向发展, 我们有被压垮的危险.
看看我们参加的两场比赛: 球员是场上的对手, 啦啦队是场下的对手. 每一次都象是去参加绝斗. 回来的路上一瘸一拐, 第二天连床都起不来. 这还是一般的情况.一但出现大的创伤, 心里七上班八下, 长时间不得安宁. AHS和其他联赛的经验告诉我们越到后来越没情绪. 看着自己一身的伤痛, 自然地回想到我们谁也不是来为足球献身的.
希望组委会通过取消停赛等强制性章程, 淡化竞赛的性质和紧张的气氛. 使我们每个周末都轻松愉快地带着我们的啦拉队去一个新的城市游玩, 结识那里的中国人, 看看他们的生活. 每场比赛都充满祥和, 让人新奇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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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不能寄托在裁判和规章身上, 而应倡导参赛球员自我控制,自我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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