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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ophiemarceau 于 2008-6-30 22:20 发表


先要一遍Kaution,再收回原来的Kaution。这个合理吗?

LZ管Zwischenmiete要的那个是押金,又不是房租.租完了房子没出问题还是要还给那个日本人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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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Q自动 于 2008-7-1 16:15 发表


大家都冷静一下, 现在看来日本人还没有交房租,

用网上银行转了 400, 又到银行取回 400.

只是拿了房间钥匙住在里面,

那个日本人没给你房租你肯把钥匙交给他?网上那400不是押金么,怎么又变成房租了?
就你这连押金跟那啥都分不清的也能当访问学者啊?

[ 本帖最后由 眼镜 于 2008-7-1 18: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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