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一下楼主!不过就像楼主举的例子:上海的那个女大学生本来没什么罪过,不是也被逼得跳了楼!你就别指望有人会放过这个女人了。

[ 本帖最后由 完美音符 于 2006-3-5 15: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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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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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ngweh 于 2006-3-5 22:31 发表


这么卑劣的行径怎么到了你的口中好象只拍死只苍蝇这么轻松? 是文笔太差,不会形容呢? 还是你和当事人是一个想法, 觉得这种行为并没什么大不了的呢?

tangweh啊tangweh!真没想到你这个人是如此的卑劣!:苍蝇,猫和人都是平等的生命啊!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你的回贴中我看出你明显的歧视苍蝇并且怀疑你曾经虐杀过多只可怜的小苍蝇,特在此强烈鄙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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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ngweh 于 2006-3-5 23:07 发表



如果你认为虐猫和拍苍蝇是同一种行径的话, 那就不只是人品的问题了:han.gif

你还真能耗!星期二就考试了吧?不好好复习,小心被考题给虐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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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ngelo 于 2006-3-6 12:58 发表
也没看出有什么后果啊,怎么就要“休矣”了呢?

媒体和网络炒作就是这样子!炒作过程你就很清楚,而前因后果具体是什么你永远都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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