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楼主的文章,觉得有几点不好,首先不应该透露对方的真实姓名,对方也没有指明你们的名字,对否。虽然inter网是个开放的世界,但是暴露对方的隐私仍旧事很不恰当的行为。
第2,君子一诺千金,如果没有理解错误的话,楼主应该是已经和对方达成了口头协议的。那么我可以不可以理解对方迟迟未打电话是因为她信任你们已经达成的协议。即便是楼主后来认为长时间没来电话有可能不要冰箱了,处于对诺言的遵守,是不是也应该电话或者是mail主动问问再处理呢。
第3,你们主动的帮助了新来的同学,我绝对相信。老人帮新任也算是中华传统美德。但是我不认为你曾经对一个人好了就可以对她犯错误,比如不遵守协定。
第4,我平生最佩服两种人,第一是错了就承认,砍头也不惜。第2是超级流氓或者大无赖,老子就是错了,老子就是要这么做,这么做有更大的赚头。你若坦坦荡荡承认是要尽快处理电脑,于己会更方便些,我倒佩服你说真话的勇气,大家都学生,钱来的不容易,我当然能理解你。

以上言论就事论事,绝对没有指责清华学生的意思,这事放谁身上我都这么说,不特指清华学生,我不打击群体。
原谅我不拘放纵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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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把人家的名字删掉,免得大家传来传去对人家不好,一个小女孩,即便有什么不对,也不要这么为难人家,国外的中国人圈子不大,人家还要在这里做人好多年。
一个人要找到另外一个人,方法太多了,尤其是aachen这么小的城市,还有使用频率这么高的一个网。提到送货上门,如果你们关系很好,未尝不可,但是没有必要。
原谅我不拘放纵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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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国内,这里的人吵翻天也不会伤你一根毫毛,你留真实姓名在这里的意义和留人家的,没有可比性。
这个帖子我不说话了,其实我挺喜欢你们那群小孩的。
原谅我不拘放纵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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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实在是不想说话的,但是人还是得为自己的名声着想。我不认得这位Z同学,也不认得你L同学,为什么我说两句我自己的想法就非得是有什么目的,你是不是做任何事情都有目的。
对于转告这事,爱莫能助。

什么世道
原谅我不拘放纵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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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老太 at 2004-4-3 03:35 PM:
交流少了,所以误会多了.

估计都会认为自己是有理的.谁也不会明明认识到是自己的不对,还要继续.

站在双方的立场上,就不必生气了.

你也来当和事姥,说,你是不是也是和Z小姐一伙的:mad:
原谅我不拘放纵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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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angnail at 2004-4-3 04:26 PM:
hehe,不好意思,我土了,向tree道歉,ok?

没关系,其实在现实中我是不敢这么和女孩子说话的。因为曾经有个女孩子把水煮鱼扔到了我头上despair.gi
如果你保证不把水煮鱼扔到我头上,下次回北京我就请你吃水煮鱼,还有麻辣小龙虾13.gif13.g
原谅我不拘放纵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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