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Informer 于 2007-1-27 21:57 发表
so,我来到了你的家乡,用刺刀命令你们把所有的财产都交出来,把你们的漂亮女人都集中起来,,,,,,
这样过了很长时间,终于,你出现了,你为自己和他人的苦难愤愤不平,当面质问我"你凭什么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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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然可以坚持您的做法,因为只要您觉得爽的事情,而且可做的话,就应该做。
当然您的对立面也有权利捍卫自己的利益,没什么好指责的,人之天性而已。
不过,我觉得您的比喻十分的不恰当,我没有您想象的那么残暴,也没有您想象的那么专制和令您感到不爽。这个例子套用在国共的历史事实上,也是十分的不妥当。我想国民党不至于跑到某个城市去大抢劫大屠杀,相反,“黄金十年”并不是他们自己吹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