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lavendery at 2005-11-4 13:16:

写在法律上的未必都合理,满清十大酷刑还入过法呢,现在施行谁愿意?一本
一千多年前上的经书上的东西当成法律,现在是不是也该斟酌一下?
再说一个小孩子施行这样的刑法在这个时代怎么说也不合适?还有,就是 ...

就是,就是,小日本还吃"金粒餐"呢,要鄙视也得先鄙视吃SHIT的日本人tu.giftu.giftu.giftu.giftu.giftu.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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