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火车站的谋杀案

27号悲剧发生后,领馆教育事务处的老师给我打电话,他告诉我德国警方已以谋杀案的性质立案调查该案件,并将案件的一些情况通知了大使馆。他说德国警方仅向他提供了被害者的姓名和注册城市,并让我辅助调查一下被害的孙女士是否是aachen注册学生。 几分钟后,他再次打电话给我,说已经查明孙女士为克劳注册学生。

随后,有一位aachen的同学和我联络,说他和他的几个朋友当天直接目击谋杀案。他和我约好在1月9日,我陪他去警察局作证。

在此事件前后,我个人一直陷于种种公私事务,很遗憾错过了大家自发组织的悼念被害者的活动,并由于一些原因不便上网。

大家如果有什么建议,请大家在此处跟帖,我尽量及时和大家就可行性进行讨论,可行的建议我们大家一起把它实行。


另外,我正告某些人(我不点名,但我记录了相关网络信息),如果你对学生会的帐务有兴趣,你和我约时间,我让你看帐簿。这段话就是警告!如果你再继续不阴不阳乱说话,下次我直接发律师信给你。
你用“我不是阎王”来为自己当小鬼的行为做辩护?

本来今天aachen的捐款帐户已经开通,但是现在有了统一捐款帐户。
请大家去新的投票帖发表看法,到底我们要不要使用独立的捐款帐户。
你用“我不是阎王”来为自己当小鬼的行为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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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德国能不能刑事诉讼的同时或之后附带提出民事诉讼?
你用“我不是阎王”来为自己当小鬼的行为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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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次上网时间最早也是明晚了。而且是在同学家里借用。
请大家多讨论些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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