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凶案现场
肢解
血腥
惨不忍睹

一群小警察拍照,粉笔画圈圈

笨猫 大侦探登场
捧起一块儿后腿肉,吭哧一口:
恶臭,高度腐败,死于372,5小时前。 放血不充分,应该是窒息死亡后被分尸
你用“我不是阎王”来为自己当小鬼的行为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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