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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上学认识的混混也不少,不过也没一个这样的,最多就是上课睡觉,老师吵的时候直接走人。
这小子就欠收拾,现在网上声讨他们的人多了去了,老师,混混,学生都看不下去,你牛逼找同龄人去啊,欺负一个快70的老人家有个屁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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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eolane 于 2007-5-30 00:07 发表



这句话说的很切中要点

我也同意散人的观点。
另外,我觉得这些学生是要受到一些教训,但是在网上公布人家的电话等隐私就太过了。一个16岁的孩子,还没有完全定性,这样的错误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前提是必须向老师道歉,然后能够从这次的事件中吸取教训,明白如何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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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rashizoo 于 2007-5-30 14:21 发表


不要攻击北京人。

上面说的是 京痞子,北京的痞子,那些自以为在北京就高人一等的人,不是指所有北京人。

[ 本帖最后由 999皮炎平 于 2007-5-30 18: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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