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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柳漫2 于 2007-8-25 17:43 发表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耶克早就在《通往奴役之路》里证明了共产主义和纳粹主义本质的一致性:强调全民必须为一个预设的“高尚目标”共同奋斗,每个人都只能做通往这个目标的国家战车上的螺丝钉,扼杀个人自由和权利。
原教旨主义、共产主义、纳粹主义都把尊重个人自由的社会唾斥为道德堕落的腐朽社会。他们以为镇压消灭那些被多数人视为“道德堕落”的少数群体,社会就会净化,向良性发展。可是艾滋病偏偏在伪善的中共辖区扩散,在同性恋、卖淫合法的西方“腐朽社会”却没有问题,因为对于不侵犯他人权益、却又不符合主流道德的行为,自由主义者的解决方法是尊重人权的输导,帮助他们避免感染和传染疾病;而极权主义者则是把他们镇压到地下,不管他们死活,在无援的情况下,他们自己都不知道正在感染和传染疾病,看看落后野蛮的地区有妓女游街、有通奸石刑。
呵呵,你只知道哈耶克写了这本书,可是你可能不知道,这部著作从问世直到今天,一直在学术界中存有争议。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这本书本身的内在悖论哈耶克这本书的观点来源于关于市场和其它非主观设计的制度所具有的“自发秩序”的特性的思想。这种思想使哈耶克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使他不可避免地陷于社会进化和团体选择的争端之中。他对选择机制特点的论述与自由主义的关系并不总是清楚的。这些论点的非理性特征与其高度理性的几近乌托邦的新自由主义思想,形成鲜明的对照。《通往奴役之路》一书所存在的这种缺陷,日后也为作者本人意识到,他在后来出版的《自由宪章》和《法律、立法和自由》三部曲中,多处涉及这个难题,试图将古典自由主义与“进代”的主题结合起来。至于这一尝试成功与否,尚有待评说,但哈耶克及其著作无疑对学术界产生了重要影响,并对政治思想领域中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兴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我同意在一些西方社会,卖淫是合法的,被尊重人权的疏导的,那是因为它建立起来一套相对比较完善的监管体系。但是这些东西,并不是每个国家都适合的,尤其是在中国,人口众多,民众素质参差不齐,更加难以监管。与其这样不入先明令禁止,等到一定时候慢慢疏导。我真的不明白你为什么总是对中国所特有的一些问题视而不见,却总是谈一些外国的东西如何先进,好比说你在日本买了个日本原装的电器,也总不能回国插上就用吧,额定电压都不一样。至于同性恋的问题,请问中国有哪条法律不允许同性恋了么?????
对于妓女游街,通奸石刑的说法,我在国内没见过,请问您能举出例子么?最好是政府插手的,不然还是只能证明民众的素质问题。
[ 本帖最后由 999皮炎平 于 2007-8-27 19:3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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