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全国哀悼日的制定欠妥。

在悲痛的同时,也要保持冷静的头脑。
个人认为,全国哀悼日制定的前妥当。
全国哀悼日要具备一个必备条件,就是第一次!!!
而唐山地震在先,灾难要远远比这一次凶猛,为什么这次灾难被定为了全国灾难日?
难道说,这次的遇难的人比唐山地震遇难的人珍贵?外国媒体又会以此做文章了。

[ 本帖最后由 蝈蝈215 于 2008-5-20 12:04 编辑 ]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筋骨、劳其体肤、空乏其身,增益其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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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雨 于 2008-5-20 12:25 发表
我支持全国哀悼,国人学习爱和尊重的表达。在悲痛中灵魂受到洗礼。

因为不是第一次,所以有些事就永远不要做,因为唐山大地震我们没有进行全国性哀悼,所以今后无论天灾人祸,我们都不需要建立哀悼日,这个逻辑很 ...


唐山大地震
1976年7月28日北京时间凌晨3时42分53.8秒,发生在距离北京只有150千米的河北省唐山市的特大地震,震源距地面6千米,强震产生的能量相当于400颗广岛原子弹爆炸。整个唐山市顷刻间夷为平地,全市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中断﹔造成24.2万人死亡,重伤16.4万人(官方数字)
不一定震级大,破坏就大阿,朋友。

[ 本帖最后由 蝈蝈215 于 2008-5-20 12: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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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五四青年 于 2008-5-20 12:35 发表
说明现在政府更尊重生命了, 所以才有了这第一次~


那就是承认了以前的政府不尊重生命。其实不然。我们以前的政府也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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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每一次大规模自然灾害都被定为国难日,你认为200年以后,会是一种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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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五四青年 于 2008-5-20 12:49 发表


全国哀悼日不等于国难日

完毕

疑问就是,每年的这三天都是呢? 还是今年?

[ 本帖最后由 蝈蝈215 于 2008-5-20 12: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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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山区人民爱照相 于 2008-5-20 12:55 发表


就这三天.以后会纪念,但不会降半旗.


但是新浪上写的是5月19到5月21为全国哀悼日,也就是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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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五四青年 于 2008-5-20 12:59 发表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 ...

这样的话就没说得啦,支持支持,严重支持。再去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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