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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窦丛生的袁宝璟案:究竟是谁要置之于死地ZT
几年前,年仅三十多岁的北京建昊集团总裁、北京建昊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全国青联常委袁宝璟因为其独特的创富经历和超常的捐赠善举而声誉鹊起;如今,他却因为涉嫌雇凶杀人一审被判处死刑而震惊中外(死者居然是在当地红黑两道都很“玩得转”的原辽宁省辽阳市的一名刑警队长)。
一面是让人赞赏的“红”,一面是令人发指的“黑”,二者是如何集结于袁宝璟一个人身上的?而被一些舆论以为是盖棺定论的袁宝璟案,近来疑点频频惊现----袁宝璟这个年轻的亿万富豪,究竟是谁要置之于死地?
从资本市场淘来的钱捐出去也大方
提起袁宝璟,无论是北京还是辽阳,不少人都相当熟悉。不是因为他是闻名商界的亿万富豪,而是因为他个人富裕后不忘巨资反哺社会。1966年2月16 日,袁宝璟诞生在辽宁省辽阳市一个一贫如洗的家庭。袁宝璟兄妹五人,全靠父亲微薄的工资养活。因为家景贫寒,袁宝璟8岁那年,父母把排行老三的他送到了乡下亲戚家,让他一边干农活,一边念书。当年袁宝璟总是衣衫褴褛,吃不饱也穿不暖,就盼着开运动会,那样就有希望获奖。穷困的生活,使袁宝璟从小就立志长大后要发家致富。
1983年,就读于辽阳市二中的袁宝璟,第一次高考时,本已过了大学录取分数线,但录取学校不理想,他放弃了,因为他立志要考进北京的高校。他在辽阳市第一中学卧薪尝胆补习了两年,1985年如愿以偿地考进了中国政法大学。大学生活并没有使袁宝璟摆脱贫困,为了生存,他以每万字2块钱的“计件工资制”给教授抄书稿;他以每千个5块钱的“佣金”给公司填写信封;他为了每天两毛钱的伙食补贴,从来不敢主动退出学校体育运动队。4年里,袁宝璟放弃了所有的娱乐时间,逢圣诞、元旦等节日就在学校卖点贺年卡和明信片,街边小商小贩倒腾过的东西袁宝璟都尝试过。每年放假回校,他总是带回点家乡特产在学校卖,提前赚回了回家的火车票钱。后来,他用挣来的钱买了一辆旧三轮车,开始了他的“物流”业务,京城数不清有多少杂货店的油、盐、酱、醋等快速消费品都是由袁宝璟配送的。
1986年,天龙、天桥证券首次发行,当时读大二的袁宝璟开始推销天龙、天桥的股票。那是一种极原始的推销方式,和卖白菜没有什么区别,就在崇文门、宣武门一带沿街叫卖。当时许多人认定这属于“投机倒把”,很是不屑一顾。临近大学毕业时,袁宝璟再次显示出他的不同寻常之处。当时大学毕业生包分配,而袁宝璟没有像多数同窗一样等着学校分配工作,而背起一个大书包,从建国门开始对高档写字楼里的外企、银行等“紧俏”就业渠道进行了“定点清除”式地派送“自我推荐表”。最终,中国建设银行为袁宝璟敞开了大门,他找到当时认为今后可以赖以生存的“铁饭碗”。
大学毕业分配到中国建设银行证券部工作后,袁宝璟发挥在证券市场淘金的经验,在中国证券市场创造过几个他人难以企及的纪录,他曾在一天之内成交证券额高达 6700万元。证券界的前辈提到袁宝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1992年,已经在证券市场淘到了“第一桶金”的袁宝璟主动辞去令人羡慕的建行工作,在北京郊区怀柔县注册成立了北京建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袁宝璟以20万元启动资金中的一半购买了黑小麦的专利,再以5万元向当地农民租了300亩地,剩下的钱则用于支付化肥、农药钱和管理、劳务费用。虽然当起了老板,袁宝璟还经常下地干农活,又是除草又是种苗,那样子完全是一个地道的农民。半年后,黑小麦成熟了,袁宝璟通过出售麦种掘到了他赖以快速发展的200多万元资金。
随后,袁宝璟在确定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时,将建昊放在了证券业的天平上。他凭借200多万元种子资金杀入上海证券市场。袁宝璟参与了中国第一批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昊先后参股的企业有三九胃泰、四川蜀都大厦等,这些企业有些当时并不为人看好,很少有人买,但袁宝璟看准了,买了。不久,这些企业相继改制成功,股票纷纷上市,随后大幅度升值。
在袁宝璟眼里,与其说是参股,还不如说是借船出海,即借助别的企业的跳板腾飞。高峰时,建昊实业一度是30多家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袁宝璟的另一理财手段是买卖上市公司“壳”资源,建昊集团以1亿资金收购了比特科技60%的股权,通过重组,引入生物制药概念,行情利好后就转让脱手,一进一出,建昊集团进帐 5000万元。证券行业曾将袁宝璟戏称为“中国股票第一人”。
1994年,袁宝璟花费500万元买下海尔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51%的股权,又以这些股权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买下温阳制药厂51%的股权,然后再以温阳制药厂股权抵押再借款,进行下一步的运作。这种高风险杠杆的连环运作,使建昊实业资产迅速增值。直到1997年,袁宝璟旗下已经拥有60多家控股、参股公司,集团总资产扩张到33个亿。一时间,“商业奇才”、“北京的李嘉诚”、“资本市场魔术师”等一连串的称号,给这名年轻的企业家罩上了传奇般的色彩。
成为亿万富豪的袁宝璟,每当想到自己因为贫困而在大学期间不能安心学习就有许多感慨,他希望尽自己最大力量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贫困的大学生,以便使他们能够不再迫于生存压力而荒废学业。1996年,袁宝璟所属的建昊集团捐资1000万元和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发起设立了“中国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基金 •建昊奖学金”,连续8年对当年度涌现出的900多名优秀大学生进行评选表彰。袁宝璟的康慨举动,使他成为尊知爱才的儒商典范,大大提高了他在整个北京乃至全国的知名度。
投资失利引发连环命案缠身
袁宝璟头上这些耀眼的光环,因为一个人的意外被害和警方的深入调查而黯然失色。随着案件的公开审理,司法机关认定的袁宝璟雇凶杀人的黑幕也开始大白于天下。这个被人枪杀于自家楼下的被害人名叫汪兴,辽宁省辽阳市人,1958年生,大连警官学校毕业后,在辽阳市局刑侦支队当。由于他破获了百起以上大案要案,获任刑侦支队专案队队长,被当地人誉为“辽阳亨特”。汪兴在辽阳红黑两道都是很“罩得住”的大哥级人物,社会关系非常复杂,和辽阳几位“笑傲江湖”的大佬级重量人物关系非同寻常。
袁宝璟与汪兴的相识是在1985年。当时汪兴被单位送到北京大学培训,在进京的火车上,袁宝璟与汪兴相遇,两人一见如故。在京期间,汪兴经常与袁宝璟通电话,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见袁宝璟生活困难,汪兴还经常掏钱请他下馆子。这时候,他们还是“大哥”与“小弟”的关系。
1992年,袁宝璟像变魔术一样,其注册的建昊公司获利200多万元。这让汪兴非常受震动,他的心理强烈不平衡了。就在这一年,汪兴脱下警服下海经商,他开过私人侦探社,赴俄罗斯当过国际倒爷,但都未获成功。之后,汪兴干脆投奔了袁宝璟。
进京后,汪兴亲眼目睹了袁宝璟挪用巨额资金,以令人目不暇接的速度和手法,一口气吞下60多家企业,成为亿万富豪。而汪兴靠袁宝璟借给他的1000万元资金炒股,却没有真正发财。于是,这个心性很高的人,于1994年全身拜倒在袁宝璟门下。可是,袁宝璟并没有委他以重任,而是将他派往深圳,任南方建昊公司品牌经理。听上去名声不错,实际上只管一个人。这时候,他们之间的角色已转换成了“老板”与“下属”的关系了。
1996年秋,袁宝璟在四川成都炒期货失利,损失9000多万元。袁怀疑是参与期货炒作的刘汉(2003年的胡润“中国百富榜”上,汉龙集团董事长刘汉及其兄弟因拥有12亿元的财产排名第61位)与证券交易所勾结修改了规则所致。汪兴得知后提出,可以安排人将刘汉打一顿出出气。汪的这一提议得到了袁的认可。不久,袁宝璟拿出16万元钱,让胞兄袁宝琦代交给汪兴,由汪兴安排相关行动。1997年2月1日晚9时许,受汪兴委托,辽阳“黑老大”杨忠学指使李海洋持枪来到四川省广汉市,向刘汉近距离连开两枪,不过,刘汉并未被击中,李海洋则逃离现场,后被警方抓获。
“广汉行刺事件”后,汪兴被调回北京,但仍未获重用,只是出任怀柔一家药厂的副厂长。汪兴觉得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1997年秋,汪兴心存不满地离开了袁的公司。事后,汪兴觉得袁宝璟不看僧面看佛面,冲着他当初顶着压力投奔袁宝璟这一条,就应该多给他一些补偿。于是试着找袁宝璟借100万元回辽阳单干。可是,袁宝璟反应冷漠,认为给的够多了,已经没必要再支持这个没有商业天赋的汪兴。于是汪兴开始搜集和整理自己掌握的袁宝璟本人,以及袁宝璟担任总裁的建昊集团的一些材料,并四处进行举报。
2001年11月份,汪兴被人追杀,身中数刀,因抢救及时而保住了一条性命。汪兴认为一定是袁宝璟干的,事后他给袁宝璟打电话说:“追杀我的人我都想好了,就这么几个人,有姓赵的(赵铁印,汪兴妻子的前夫),四毛子(辽阳的一个“黑老大”,真实姓名张宏东,今年5月被判处执行了死刑),还有XXX(辽宁省政法系统一位领导);你也算我一个仇人,你必须给我拿钱,不然我和你没完”。2003年10月4日23时30分,辽阳市某居民小区,一栋居民楼附近突然传来两声枪响。人们循声发现,小区居民汪兴身中两枪倒在了所住楼房一楼的防盗门外,已经气绝身亡。
亿万富豪雇凶杀人案疑窦丛生
因为被害人的身份特殊,案件发生后,辽宁省、市、区三级机关抽调精兵强将迅速联合成立了“10.4”专案组,通过对汪兴社会关系的排查,警方很快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为袁氏四兄弟:袁宝璟及其胞兄袁宝琦、堂兄弟袁宝森、袁宝福。2003年11月,袁氏四兄弟先后被警方缉拿归案。随着审讯的深入,袁氏四兄弟先后供认了犯罪事实。
2004年8月18日,袁宝璟雇凶杀人案在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袁氏四兄弟全部翻供,但却丝毫没有影响到一审法院对案件的审理。2005 年1月13日上午9时,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宝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袁氏另外三兄弟则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对此判决袁宝璟当庭表示不服,随后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辽宁省高院的终审判决还需时日,但袁宝璟的一只脚却已经踏进了鬼门关。
袁氏四兄弟为什么会不约而同地翻供?刘家众,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这位有着近十年天津市检察院公诉人经历的律师,对袁宝璟雇凶杀人案提出了诸多疑点,或许能够给我们一些解释。
对于警方的现场堪查笔录,刘家众说存在六大疑点。首先是枪。既然被害人汪兴是被枪射杀而死,那么警方就应该证实他们获取的枪是否为射杀汪兴致其死亡的枪。辽阳市局的一份《鉴定书》仅对该枪能否正常击发射击作出了鉴定。代理律师两次提请重新鉴定,大连市局和辽宁省厅的鉴定书都未能解决律师提出的问题。鉴于此,刘家众不得不再次向辽宁省高院提出了重新鉴定的申请;其次是刀。警方的现场堪查笔录中,有一把呈展开状带血的刀,这说明杀人现场有搏斗的可能,这与犯罪嫌疑人供述只是连开两枪后便逃离了现场不符。这把刀是被害人汪兴的,那么刀上的血是谁的?警方并没有鉴定,当代理律师提出鉴定要求时,警方表示刀已经发还给被害人亲属了;第三,现场遗留的血迹,警方提取了样本,但并没有鉴定,当律师提出鉴定要求时,警方称样本已经不知所踪;第四,现场提取了5支香烟烟头,警方并没有鉴定,而据犯罪嫌疑人供述整个作案过程只有三四分钟,这些烟头肯定不是犯罪嫌疑人所留,那么是谁所留?第五,被害人汪兴的小灵通和手机在被害当天的通话记录,警方并没有搜集,当代理律师提出搜集申请时,因为时间久远,电信部门已经无法提供;第六,汪兴的女儿是第一时间到达的案发现场,她所讲述的被害人所躺的方位与警方现场勘查的不一致,中间有120抢救,但警方并没有搜集120抢救记录,没有解决被害人所躺方位前后两方所述不一致的问题。
袁宝璟和其他三位犯罪嫌疑人都一致地表示,警方在案件侦查阶段刑讯逼供,一审法院并没有采信,而是采信了公诉机关出示的警方办案人员所作的并没有刑讯逼供的证明,并表示他们是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来办案的。刘家众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警方审讯袁宝璟时的笔录,其时间明显地显示为2003年11月28日0时05 分到 2003年11月28日2时55分。刘家众说,这是袁宝璟第一次作有罪供述的口供,很显然,是在非正常作息时间作出的,这就证明了袁宝璟所说刑讯逼供的可信性。
刘家众还告诉记者,案件的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着严重违法行为。首先,按照规定,《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送达,但袁宝璟2003年11月24日被拘留,并被第一次讯问,而《告知书》直到2003年12月22日才送达,而这期间,袁宝璟已经被讯问了5次。这说明警方对袁宝璟前五次的讯问笔录是在袁宝璟不知道其所应当享有的刑事诉讼权利和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诉讼义务的情况下作出的。
从公诉机关提供的材料来看,警方对袁宝璟一共作了9次讯问笔录,但警方能够提供的提讯记录却只有4次。刘家众说,这一方面证明了袁宝璟所说他被关在辽宁省厅警犬基地遭刑讯逼供的可能;另一方面也说明警方采取的是非正常程序和非正常手段审案,而通过非正常程序和非正常手段提取的口供笔录是不能被采信的。
还有,雇凶杀人要有雇凶的资金,但警方并没有查实雇凶资金的来源。据袁宝琦供述,杀害汪兴所用的30万元资金是他2001年从北京安定门证券公司袁宝璟的账上提取的,但刘家众查证了袁宝璟的资金账户2001年全年的资金支取情况,也没有找到这笔30万元资金支取的记录。袁宝琦还供述,他2003年从其父亲袁敬民的资金账户上提取了20万元,但刘家众的调查同样也没有找到这笔资金的支取记录。
对于枪手袁宝森,有人证实在汪兴被害时间前后,袁宝森一直和他在一起,这说明袁宝森可能没有作案时间。刘家众说,希望司法机关根据铁证将此案办成铁案,而不仅仅是根据口供。要将此案办成铁案,首先必须将以上诸多疑点一一排除。
还有一点令刘家众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汪兴四处举报袁宝璟出资通过汪兴联系辽阳市“黑老大”杨忠学雇凶枪杀刘汉未遂的,杨忠学被判了死刑并立即执行(汪海洋也被判刑),但一直到汪兴被害,不仅袁宝璟就连汪兴都没有受到任何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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