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很难界定“负面性”,因为一千人可能有一千种定义,规则之所以成为规则,是因为它们是共性东西,最起码绝大数人都会赞同。再者,论坛本来就应该包容不同意见,这应该是民主的一个体现吧。但是有个底线不能突破-不能以恶意或者粗口脏话攻击对方,相信这条绝大数人都有共识。所以我觉得规则还是不改为妥,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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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1# 欺负大象


那由谁来判定某个贴是“负面性”?是斑竹他?还是绝大数的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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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7# 东城闲步

有个人很“伤愈”用法律保护自己, 我自己没出息就多看了她几眼,她说猥亵她,我告你!!! 以后我见到她,头望天,她更加愤怒,说无视她,侮辱她,我告你!!! 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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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批评谁了?如果你觉得你有怨气,我道歉啊。再说,我是回复楼上帖子,我没有“踩” 你的帖吧?装孙子?不用装,我们都是孙子,有前辈,就有孙子。如果你还是有 怨气,我可以道歉,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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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字报?哈哈,不知道是谁字大,还是谁自大?中国的坏习气?中国怎么啦?别以为出了国就觉得国外什么都好,动不动就给别人扣帽子“把中国的坏习气带来这里”,还是那句话,我不会装,更不是大爷。群殴?不会,也不想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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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4# 无妻徒行者


并不是没有人反对,“负面性”很难界定,不过斑竹解释了很多,似乎也有道理,那就看看吧,事实胜于雄辩,用事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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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德国做什么,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哈哈,我中国?我当然是中国人,你不是嘛?我强头草?也就你这么认为吧,至于路人淡漠,我觉得痛心疾首。但是,你能乱给从国内来的人扣帽子?怎么坏习惯都是中国来的?至于我的嘴脸,我自己清楚。记住,你是看不起国人,也不会让外国人看得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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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那恭喜你劣根改了,看来奴性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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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就算是一条狗,也是中国狗。有些人就以为自己是人,可是谁又会这样认为呢?道德沦丧的国度?我们国家还真得思量怎么出了你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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