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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bjlxq 于 2011-12-16 02:13 编辑
是应该想到。但问题比这个复杂得多,死刑问题并非只是一个以命偿命的 1-1=0的数学问题。我的意思不是说可怜杀人犯,而是关注的事情整体的复杂性。如果就可怜杀人犯,或者替被杀者感到不甘来看死刑问题的话,那是简单化了,没有真正地涉及到事情的内部的复杂性。民众,媒体一边倒,都倾向于判药家鑫死刑,这并非就意味着药家鑫被判死刑是合理的。相反,民众,媒体都不倾向于判药家鑫死刑,这也不意味着药家鑫被判死刑是合理的。因为无论是这两种情况的哪一种都没有真正地涉及Rechtfertigung的问题,而只是以多数意见作为Entscheidung的标准。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暴力:敲锣打鼓,意志激昂地把某人处死,或释放,而没有真正冷静地认真地思考事情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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