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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没人愿意有磨破嘴皮追讨房屋押金的经历,但有时这种事情还是会发生的。本人朋友原先住在Jüdenstraße 3号,4月1日搬出。通过多次努力直到今天才把押金讨回来了,听说还有好几个人压根就没要回来。这里说说我们的经历,仅供参考。
该房子是私人所有,不是正式的房屋公司,所以手续较乱。什么事情都得通过房管转达给房屋所有者。一般在搬出时会被告知3到4周返押金,实际上如果你不逼问的话估计3年也未必能到帐(不是夸张而是有先例!)对于长久居住在哥廷根的人,问题还不是很迫切,可以慢慢要,但对要回国的人就必须抓紧才行,否则几乎就等于自动放弃押金了!!途径只有一条:烦他!一次一次地去找房管,态度不能太软,但又不能失礼貌。几个回合之后如果对方还是无故推诿,还没有拿到押金,那就用上诉来威胁。最好请熟知相关法律的人帮忙写封正式的信件,申明问题的严重性。邮递或传真给房屋所有人。一般对方看到这种正式的就会有所行动的。我们就是这样要回押金的。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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