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守洞 于 2008-1-5 00:23 发表
另外,我正告某些人(我不点名,但我记录了相关网络信息),如果你对学生会的帐务有兴趣,你和我约时间,我让你看帐簿。这段话就是警告!如果你再继续不阴不阳乱说话,下次我直接发律师信给你。


呀!学生会连请律师的钱都有啦,那下次搞活动不用再收门票了吧。

是不是可以考虑下,给大家介绍工作时那所谓的5欧“工本费”也可以免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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