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私了么,让他把钱还了就算了。大家都是中国人,弄到警局好像不是很好。
毕竟只是签电话合同的那些钱,涉案人数再多总共也不过几千欧。让他把钱还了,能算了就算了吧。
就当他在年轻的时候犯了个错误,买了个教训。楼主就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你,一会儿看我, 一会儿看云;
我觉得
你看我时很远,
你看云时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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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你看云时很近 于 2011-6-25 13:50 编辑

其实吧,我好像也找他签过eteleon的电话,不过实在是想不起来他有没有返还我钱了,因为是09年初的事了,我连银行的Auszug都弄丢了,不过以我这么精明能干又一分钱掰两半花的性格,又知道有钱要返还,一定是追着他把钱还了。

我就是觉得吧,这个事儿是挺令人气愤的,但弄成刑事诈骗好像有点太严重了。 谁在年轻的时候都会犯错滴,如果犯错的时候有人肯原谅你,拉了你一把,可能你的人生方向就不一样了,相反如果因为犯了错不被原谅,弄的影响很大,可能这个人就沉了。

亚琛不是有学生会么,让学生会出面调停一下,在此呼吁当事人,把钱返还了,再真诚认个错,能不弄到警察那里,是最好不过的啦。当然如果当事人拒不认错,哎,那就没办法了。


大家要以此为戒,好好学德语哦。
你,一会儿看我, 一会儿看云;
我觉得
你看我时很远,
你看云时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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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48# 老衲爱玩鸟


    1,不要假想为所有进来回帖的都是上过当的,我没上当,我不需要维权,所以不属于维权意识低下
   2,没有说不支持楼主维权啊,只不过维权的方式有很多种,提出了另外一种解决的可能行而已。
   3,请问楼上你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只是为了出气,我看别人可以,你还是算了,是非不分,还没开始呢就已经气得不行了,听不进别人的意见了。
   
   4,是给楼主的,我很敬佩楼主挑头带领大家维权的行为,比一些在旁边匿名磨磨唧唧的人勇敢很多, 我的建议楼主接不接纳其实我根本无所谓。不过,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可能会很复杂,要付出一些时间和心血。所以建议楼主要随时保持冷静,尽量找几个脑子好使的人帮忙,因为很多时候本来有理能成功的事情经常被脑子不好使莽撞的人给搅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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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52# spirit

不好意思,实在太长,有的地方漏看了。话说, 他妈妈真的不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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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你看云时很近 于 2011-6-25 15:37 编辑

回复 453# 沙洲

如果没有明白我可以再解释一遍
就是说我因为最近这个帖子想起签电话这件事,但是找不到当时的Kontoauszug了, 但是我当时很清楚要退180欧元,所以以我平时的行为模式来推断,我觉得他应该是退还给我了。

另外为什么要人身攻击呢, 就事论事不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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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你看云时很近 于 2011-6-25 17:02 编辑
看你说这话就来气,整的你好象7老8十,参透人生了似的,其实都是狗屁不通的所谓“道理”。
犯错误的都要 ...
沙洲 发表于 2011-6-25 15:31


首先我承认,我发那个帖子的时候并没有看到当事人拒不认错且态度恶劣这一点, 因为帖子太长 我只是看到大致经过,并经过推算觉得涉案金额不是很大, 所以真心提了另外一种建议。

其次,我因为已经工作了几年,而在亚琛的大部分是学生,所以我虽然不是七老八十但是应该比大家都大几岁吧, 之所以会这么说,不是因为我参透了什么人生道理,我本人也很讨厌讲道理。而是因为我自己的一个朋友在大学的时候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本来要被退学,却被一个德高望重的教授给保了下来,并且瞒住了所有的人,甚至连我那个朋友本人也是很多年以后才知道。可能不自觉的联想到我朋友这件事情吧,觉得如果自己犯了错也希望能给一次机会。 所以如果他能真心认错,并能退钱就算了,当然当事人态度恶劣是我后来才看到的。

还有,受骗了挺令人同情的,但是不是因为这样就要攻击所有对这件事情发表意见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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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你看云时很近 于 2011-6-25 17:04 编辑

回复 459# spirit


   来这里的,大部分是来声援楼主的,其实并不是受害人,我也不是,可能09年初的时候他还没有想这么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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