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强奸案咋越来越多

  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消息,法轮功练习者张玉会因涉嫌强奸罪于2013年4月14日被香河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4月24日被依法逮捕。9月3日,香河县人民法院认为,张玉会强行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张玉会有期徒刑四年。
  近年来,在法轮功阵营,男女双修,师徒淫乱,诈骗强奸的事例屡见不鲜, 2009年“法轮功”人员陈功因利用“法轮功”邪教诈骗、强奸,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3年9月下旬,有网民向警方举报,两个法轮功QQ群(“明慧不惑”、“梦醒自然”)利用腾讯网在QQ空间里散布邪教歪理邪说,2013年12月4日,犯罪嫌疑人孙某被警方抓获,2014年1月9日,孙某因涉嫌诈骗罪和强奸罪被辉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把自称学“宇宙大法”的法轮功信徒和强奸犯放到一起,总觉得让人十分费解,究竟什么原因照成的法轮功信徒喜欢强奸呢,笔者试分析一二。
  纵观古今中外,大凡邪教组织,几乎没有一个不涉性、不猎性的。性欲放纵、生活糜烂是其共有的特征,尤其是教主在这方面表现的更加突出,骗子王林的弟子邹勇曾曝王林与女秘书育有两子女涉嫌重婚,法轮功教主李洪志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凯风网网友晨鸣在《谁是“主佛”李洪志的“皇后”(图)》一文中详细描述了1998年夏李洪志与穿着露三点的刘崭正在阳台上调情的场景,据在美国的一名法轮功弟子与人私下闲聊:李洪志在“神韵艺术团”和“飞天艺术学校”又与多名女弟子有染。、这些事例让法轮功信徒们恍然大悟,原来跟师父学修炼,还能这样混,修炼原来可以这么逍遥。
  上梁不正下梁歪,法轮功骨干也纷纷效仿“主佛”的纵欲之本领。简鸿章身为香港地区法轮功的负责人和佛学会主席,而这位简会长人老心不老,竟然利用“师父”给予的特权,与何丽霞、张秀玉、白天云、张绮娴等女学员屡屡发生苟且之事。大有与师父李洪志必学赶超,互相攀比之势。
  李洪志行为不检点,法轮功骨干与师父互相攀比,让某些弟子们不禁“悟”到,原来“圆满”还有这么一种修炼形式。加之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为弟子们强奸提供了坚强的理论基础,大大壮大了弟子们的色胆,李洪志在《转法轮•男女双修》中说:“在修炼界有这么一种修炼方法,叫做男女双修……在雕刻的佛像或画像中,看到一个男体抱着一个女体在修炼,在男体有的时候表现形式是佛,抱着一个一丝不挂的女人……”;“男女双修的目的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的。”李主佛如此这般为弟子们聚众淫乱找到了借口,于是乎家住河南省林州市一位叫郭云(化名)大法弟子讲:“每当我想起修炼法轮功,母女俩同时和一个人双修,我就心里难受,最终导致孩子他爹和我离了婚,女婿与我的女儿离了婚,我们母女俩不但被判了刑,同时还失去了温暖的家庭。”让某些弟子们以为修炼大概如此,打坐、发正念、讲真相之后,每当精虫上脑时就可以找女同修或男同修行苟且之事,岂不知并非所有大法弟子都是那么幸运,能找到愿意和自己“双修”的同修,自认为有宇宙“主佛”李洪志的撑腰,自认为自己即将成佛“圆满”的弟子们,玩起了“霸王硬上弓”的手段,最终造成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