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名校,自由主义和现实哲学——从西太平洋大学杰出校友唐骏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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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太平洋大学的校友们要聚会了,其实禹晋永博士说的没错,“这是一个全国各行各业令人非常注目的大会;该大学近二十年间,为中国培养了包括党政军群工农商学等几乎囊括了全部的高层管理人员,整和了国内最强的人脉资源,北大清华培养高端人才的总和相比之下都显得无力苍白,这是个巨大的资源链。”这让各大名校的毕业生们情何以堪啊。
很多为唐骏辩护的人,对只看文凭不看能力感到愤愤不平。这种愤愤不平倒是没错,然而唐骏却不是一个好例子。认为唐骏有能力的人,多半是看着他光鲜的履历而感到敬畏,然而这光鲜的履历,却恰恰是建立在造假上的。所以意图用唐骏的“能力”来证明他文凭和履历不重要,相当的自相矛盾。
本人由于本科不是常春藤出来的,虽然学校也算靠前的文理学院,却也曾因为学校不出名而碰壁。在美国,不是所有的雇主都长着一双势利眼,然而有个别行业的特定雇主,却是非名校毕业生不收的。所以我很能理解不少非名校毕业生因文凭而产生的愤懑——不过还是那句话,愤懑是可以的,发奋是应该的,然而膜拜唐骏就免了吧。
唐骏之流真正可恶之处在于鼓噪成功学、鼓噪一种“现实”的功利主义,与那些高坐在庙堂之上用一些不痛不痒的话来激励年轻人的专家、官员不谋而合。这种教义,其实已经取代了马教,成为了中国的国教。受这种教义熏陶的人,自以为很聪明、很现实、高人一等,动辄训斥别人理想主义、幼稚。
前几天跟室友聊天,说奥巴马同学还是蛮理想主义的。室友说,那你可就错了,奥巴马厉害的地方就在于让所有人都以为自己是个理想主义者,但实际上,他在芝加哥那种地方摸爬滚打过那么多年,怎么可能不深谙政治中的猫腻、是个踏踏实实的现实主义者呢?
说的也是。何况有理想,不代表就不现实。前两天转了一篇鲁迅语录,第一句话就说得很对:
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来调和,愿意开窗了。——《无声的中国》一九二七年
自由主义的口号本身听起来很浅薄,但你如果认为喊自由主义口号、要求民主宪政的人都很浅薄,那就大错特错了。同样道理,那些认为法律学者都是钻牛角尖、不懂现实政治的迂腐学究的人,忽略了政治权力本身的复杂性、忽略了公共决策的复杂远不是一句“枪杆子里出政权”或是“阶级专政的工具”就能解释的。哪一门自然科学不是从对理想状态的研究开始的?然而没有人会因为现实中没有平直的光滑轨道、绝对刚性的绳子和碰撞系数为1的小球就不承认牛顿力学的适用性。科学家同样明白各种理论的局限性:牛顿力学适用于宏观低速运动,量子力学适用于微观粒子……既然如此,为什么中国亲政府左派不承认马克思主义的局限性、非要把它当成真理并把一切不同意“阶级斗争论”和“物质基础论”都斥之为幼稚、看不透本质呢?他们和唐骏一样,推行的是一种简单粗暴的“现实”哲学,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声称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人,却对升官发财乐此不疲而不觉得自相矛盾。
自由主义者不一样。自由主义者从根本上讲就走上了一条不一样的道路。自由主义者追求民主共和宪政人权,但是大凡走上探索这些概念之路的人,马上能发现这些概念的复杂性:什么是民主?是代议制民主还是直接民主?是如贝克尔教授所言,司法的权力要受到民主权力的制约吗?还是如阿克曼教授所言,司法权力本身是民主权力的一部分?…… 自由主义者也不会排除马克思主义合理的部分:公共权力对资本要有一定的制约,因为无制约的资本是无恶不作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之所以已经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恰恰就是因为其合理部分已经被目前西方的进步自由主义者吸收、并在罗斯福新政的影响下成为西方社会文明价值的一部分。相比之下,中国的亲政府者注定了固步自封的命运:他们对民主宪政只有批判,没有吸收——他们批判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维护当前的社会现状,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最爱标榜“现实”也最爱追逐唐骏式的成功学。
自由主义的认识是没有止境的,因为自由主义的根本理念就是对人认识力和创造力的信任。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的左派几乎千人一面,然而世界上的自由主义者却各不相同:当亚当斯密古典自由主义、福利自由主义(进步自由主义)者、自由意志主义者在各国议会中分属不同的党派、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中国亲当局左派只能悻悻地躲在一边,酸溜溜地说:“都只不过是阶级斗争的把戏!”——到底谁比较幼稚呢?
如果你不相信自由主义丰富的维度的话,美国宪法史上的洛克那(Lochner)案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1895年,纽约州立法限制面包房工人的最高工作时长——此为现代自由主义的一个维度,即工人通过集体行动争取权利。因员工被发现超时工作,面包房主洛克那先生被州政府罚款。洛克那不服,向联邦法院提告——这是自由主义的另一个维度,即通过非民主的司法手段维护自身利益。最高法院最终裁定,纽约州法律违宪,侵犯了工人为养家糊口自行增加工时的契约自由——维护雇主用工自由和雇员做工自由,也是自由主义的一个维度。最高法院的决定被美国左派批评,认为这是帮助大资本家压榨工人的决定;这种思潮最终导致了Lochner案的决定在后来被Nebbia案推翻,西方各国在经历了罗斯福新政和英国第一次福利共识政治之后,确定了国家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干预经济是现代政府的职能之一,直到1970-80年代的经济危机之后才再次加以修正。这种政治力量的此消彼长并没有一个必然的阶级斗争规律可循,而是与科技和全球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的。然而在这种政治力量的变迁中,西方国家政权保持了相对稳定——原始的自由主义政治(即打倒了巴士底狱的自由主义)提供了民主政治的平台,使得政权和意识形态的交接得以平稳进行,同样是自由主义的一个维度。
而洛克那案的故事还没有完。后人研究发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纽约州立法限定最高工时,并不完全是代表工人阶级向资本家争权益。推动限定工时的工人,是早已团结起来的本土工人,他们的利益受到新移民(比如犹太人)的侵犯,因为这些新移民愿意以更低的工资、更长的工时来换取留在美国并获得温饱的机会,所以本土工人要求制定更严格的劳工法律、削弱新移民工人的优势从而维护自身的利益。而这些本土白人工人阶级恰恰也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排华法案的急先锋。与此相似的是,同一时代的德国工人阶级强烈支持德意志第二帝国在中国的殖民扩张、期望以此取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工人阶级会因为私人的贪欲而四分五裂、与邻为壑,而资本家未必都认为残酷压榨工人才是生财之道——既然如此,凭什么说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论就比自由主义的全面视角更为接近本质呢?
自由主义政治的最终目的是推进政治制度的向前发展,而先进的政治制度不可能是马克思坐在大英图书馆里就可以提前几百年预测出来的——马克思不可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康德、洛克、卢梭同样不可以。现代的自由主义民主共和制度有雅典共和国的影子、有英国大宪章对王权的制约,并受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传承了美国宪法的框架,有亚当斯密的古典自由主义、也接受马克思主义对资本的监督——这岂是哪一家的学说可以完全概括的?
中国人当然可以,也应该,为自由主义民主共和制度添上自己的内容,然而现实的情况是,持“中国特色民主论”者,多数不过是借此维护现状者罢了。政治制度必须面对社会各方面的现实、调和各方面的利益,而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有信心地说,在当前人类文明发展的阶段,代议制共和国比一党专政制度可以更为有效地调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所以是更好的政治制度。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更加有信心地说,自由主义的理想,才是真正面对现实的。当代的中国青年必须抛开唐骏的成功学、打破消极面对现实的枷锁,才能直面不同视角、不同阶层的现实,并从适应环境转变为改变环境,从而无愧于子孙后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