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要有内容含量,至少有点技术含量。
后面那些人一激动就什么放狗操你妈的屄都出来了,还特容易激动,这么容易激动你把自己放出来干嘛?
我觉得对比起来楼主的帖技术含量要高得多。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09-2-8 16:06


不好意思,放出来的是你。不要犯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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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么说的话,那你上街冲狗叫汪汪好了。

楼主评论一下喉舌,没什么不妥。
观点不同,你可以保留,没人可以强加得了你。也可以讨论,但是不一定觉得非得能够说服别人。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09-2-8 16:16


没错.lz评论一下喉舌,我评论一下z评论喉舌,如此而已,不打算说服谁,都是成年人了,爱怎么走路都是自己的事情,不接受的可以保留.但是有狗过来吠,我举起砖头就拍过去,决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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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帖子里好像还没人呢针对你吧。
我说的是那些没人针对却主动激动发飙的人。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09-2-8 16:52

那也看清楚谁先乱咬人的...你看看最早某些人的回帖,动不动X啊X啊...你能忍住不拍他两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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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帖子里好像还没人呢针对你吧。
我说的是那些没人针对却主动激动发飙的人。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09-2-8 16:52


人家放狗过来也不是要侵犯你家的女性亲属吧.拉偏架不是这么个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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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去咬lz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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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上几位明辨是非的同学帮忙说话!送花。
不过帖子还在,事实前因后果都还在。大家都看得到。所以就让它去吧。不用再劳神费力辩驳了。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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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大家都不考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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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咬人的好像不是楼主吧。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09-2-8 17:04

LZ也没人被人咬吧..一直针对LZ的只是辩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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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很闲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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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放狗过来也不是要侵犯你家的女性亲属吧.拉偏架不是这么个拉法
乌乌爱装嫩 发表于 2009-2-8 17:02


帮呜呜同学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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