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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10-26 09: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mile1688 于 2008-10-26 09:48 发表
谢谢了 太谢谢了 我怎么总是遇到好人啊
同时去办 A 失物招领处(Fundbuero )询问是否有人捡到
B 警察局挂失,开“盗窃证明”还是失窃证明?
假如遗失的话 去那里补办,时间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
看你是丢了还是被盗 看看这个连接吧
http://frankfurt.chineseconsulate.org/chn/lsyw/sbhzlxz/t338530.htm
遗失因私护照补发须知 护照应妥善保管,但如发生因私护照不慎遗失情况,应尽快将情况报就近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并提出补发申请。
一、所需材料:
1.如实、清楚、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张,请点击此处下载表格。
2.原护照复印件(含资料页、加注页和德国有效居留签证页)。
3.本人亲自来馆书写申请补发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数据、职业、护照号码、发照机关、发照日期及遗失护照的详细经过;
4.提交在护照遗失地向当地警方报失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提交护照照片2张,具体要求为:
a)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式2张(光面相纸);
b)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其他颜色恕不受理;
c)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黑白照片、经翻拍的照片及彩色打印机打印照片恕不受理;
d)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
二、办理方式和费用:
1.申请人必须亲自前来办理,不得通过邮寄或委托他人代办。
2.因需核实有关情况办证时间为1-3个月,不办理加急业务,费用为105欧元。
7.如手续不齐备或经核实结果与本人报告不符,不能补发护照。
三、注意事项:
已报失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如补护照后报失护照找回,请送我馆注销。使用已报废护照回国,将可能被拒绝入境或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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