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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补充华人可申请的主要基金和奖学金:
1. 奖学金名称:Alexander Von Humboldt Foundation
专业:学术领域的专题项目,包括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工程学。
范围:在德国大学下属机构或研究所。
开放国家和地区:来自任何国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访问学者。申请人必须出示相关研究工作的证明文件,说明申请人所从事的独立研究或教学工作是大学水平的工作。
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必须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具有详细、精确的研究课题。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者,要求有良好的德语水平。所有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
期限:6-12个月。可延长到两年。
金额:每月2100-2450欧元不等,另外还有家庭补贴和旅费。
申请办法:每年直接向基金会秘书申请。筛选奖学金奖得者每年分三次进行,即3月、7月和11月。
申请地址:Alexander Von Humboldt Foundation Jean-Paul Strasse 12 5300 Bonn
http://www.humboldt-foundation.de/automat_db/pub_progsearch.main#programmsuche_ergebnis
2 奖学金名称:Max Planck Research Awards
专业:任何专业的科研项目。
范围:德国研究所。
开放国家和地区:来自任何国家的候选人。奖学金将优先给予那些与德国有科研合作的非欧洲国家的学者。候选人由德国大学或研究所主任提名。
期限:最长时间为3年。
申请地址:Max Planck Awards Alexander Von Humboldt Foundation Jean-Paul Strasse 12 5300 Boon
3. 奖学金名称:Frledrich-Ebert Foundation
专业:任何专业。
范围:在德国大学从事学业。
开放国家和地区:德国学生和毕业生或者外国学生。优先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申请人。所有申请人必须已被大学录取。有优秀的学习成绩和熟练的德语水平。
申请地址:Scholarship Division Friedrich-Ebert-Foundation Godesberger Allee 149 5300 Bonn
4. 奖学金名称:German Academic Exchange Service (DAAD)
http://www.daad.de/
专业:任何专业。
范围:在德国大学、高等专科学校、艺术或音乐学院、研究机构从事学业。
开放国家和地区:任何国家的毕业生,或在大学学习两年的学生,年龄在18-31岁。具有良好的德语水平。
金额:每月约600-1500欧元不等。另外还提供学费、旅费、书本费、医疗保险费和家庭生活津贴。
期限:短期项目4周至6个月不等,长期项目10个月或12个月。
申请地址:German Academic Exchange Service Kennedyallee 50 5300 Bonn
5. 奖学金名称:Medical Clerkship
专业:医学。
范围:在德国大学附属医院。
开放国家和地区:任何国家的医科学生。具有熟练的德语或英语水平。
期限:4至12个月。
金额:提供生活费用。
申请地址:German Exchange Office for Medical Clerkship Godesberger Allee 54 5300 Bonn
6. 奖学金名称:Hanns Seidel Foundation Scholarship Program for Students From Abroad
专业:任何专业。
开放国家和地区:外国科研人员,主要向非发达国家的申请人开放。
申请人条件:申请人须有大学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岁;博士研究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2岁。要求具有良好的德语水平。
期限:科研人员和硕士确究生为1-2年,博士生为3年。可继续申请延长。
申请地址:Hanns Seidel Foundation Scholarship Program for Students From Abroad Lazarettstrasse 33 8000 Muchen
7. 奖学金名称:Fellwoships for Graduate Students
专业:几乎所有专业。
范围:在德国从事学业。
开放国家和地区:年龄在32岁以下的德国大学毕业生或外国研究生。优先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申请人。
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必须具有杰出的学业成绩、社会服务经验、参与大学或政治机构的活动。外国申请人要同意在完成学习后返回自己的国家。
期限:根据从事的学业灵活决定。
金额:根据申请人的研究课题和个人情况决定。包括每月的生活费和津贴。
申请地址:Konrad Adenauer Foundation Fellowships For Graduate Students Rathausallee 12 5205 Sankt Augustin 1 Bei Boon
8.奖学金名称:World university Service (WUS) German Committee
专业:任何专业。
范围:在德国大学业从事学业。
开放国家和地区:第三世界国家的学生。
期限:一年,可继续申请延长。
申请地址:world University Service German Committee Goebenstrasse 35 6200 Wiesbaden
9 德国DFG研究基金 http://www.dfg.de/
10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年龄40岁以下的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金额为5000美元/人,名额年年有增加。
http://www.edu-chinaembassy.de/modules.php?name=Content&pa=showpage&pid=49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介绍
(CHINESE GOVERNMENT AWARD FOR OUTSTANDING SELF-FINANCED STUDENTS ABROAD)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在财政部支持下,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两年来共有299名在外优秀留学人员获奖,效果显著,反响强烈。
一、 奖励对象为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年龄40岁以下的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金额为5000美元/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择优推荐,国内终审”程序进行。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二、按照《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奖学金的申报和初审工作,受理奖学金申请的时间为9月1日-10月31日。推荐人选须在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公示后报回国内。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内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三、申请人应使用2005年新版《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准备有关申报材料。使用2003、2004年申请表申报无效。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将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奖励对象
第三条: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
第四条:获奖者原则上不能连年申报。
第三章:申请和评审程序
第五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每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间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第六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
第七条:各教育处(组)初审后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将在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留学基金委。
第八条:留学基金委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留学基金委网上进行二次公示。
第九条:留学基金委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各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第四章:奖学金数额及发放办法
第十条: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学金数额为每人5000美元。
第十一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按发奖时的汇率折合成所在国币种发给获奖者并组织举行奖学金颁奖仪式。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二条:获奖者最终获得学位后,如有意向回国工作,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协助向国内专业对口单位提出优先推荐意见并协助联系工作。
第十三条:因各种因素暂不具备回国条件的获奖者,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应与其保持联系,继续关心他们的工作与生活,鼓励并敦促其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指南
一、申请程序
1、查阅《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从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教育处(组)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页下载2005年新版《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准备申请材料,填写新版《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并查阅有关填表说明和要求。使用2003、2004年旧版申请表申报无效。
4、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教育处(组)提交申请材料。
二、有关材料下载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2、《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005年版)
3、专业名称及类码
下载网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www.csc.edu.cn“2005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专栏”或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向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教育处(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005年版);
2、护照首页复印件;
3、博士研究生在读院校注册证明;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导师推荐信;
6、研究课题报告或课题介绍(中文,不少于2000字)
7、曾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著作、作品首页和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8、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或相关证明
四、《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和要求:
1、请用中文、打印填写《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如无条件亦可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所有材料均应使用A4纸规格准备。
2、内容应属实,表达应明确严谨。填写内容不实、含糊不清、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3、有关填写说明及要求:
(1)“专业类码”一栏,请从“专业名称及类码”(参阅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2005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专栏”)选择对应专业类码(如BA0101),如无对应专业类码,则请填写专业所属大类(如BA);如属交叉或边缘学科专业,请自行选定参评专业领域,不可空栏;
(2)研究课题报告或介绍须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中文翻译件;
(3)“博士阶段国内外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著作或作品”一栏:
a、论文、著作或作品发表时间应在攻读博士期间;同时须注明论文发表的刊物名称、文章页码及页数、文章被引用次数、影响因子等,如本人不是第一作者,须注明第一作者名称以及与第一作者的关系(如导师、合作者、同事或其他);
b、已发表的论文、著作或作品应附首页和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所有发表成果均可提供可检索网址作为补充;
c、已投稿被录用、但尚未发表的论文,应提交论文被有关刊物接受的相关信函和证明材料;
(4)“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情况”一栏:应尽可能详实具体地填写学术会议报告形式和内容,并附上会议邀请函或相关证明。
4、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教育处(组),一份由教育处(组)保存备案;另两份作为推荐人选材料由教育处(组)统一报送国内。
[ 本帖最后由 新手No.1 于 2007-12-30 08:5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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