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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所大学的女生郭芳与私企老板陈铭,签下为期三年的包养协定,每月包养费人民币一万元,当地法律界人士认为这项协议内容违法,没有任何法律效力。csuchen.de1 ?& [) z( z# ]0 S# l" g9 e
+ r; e& g( N( F* c* ~$ i人在德国 社区 广州《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私家侦探郑凡日前披露这份女大学生被人包养的协定。郭芳是韶关人,23岁,是广州天河区附近某大学计算机专业三年级学生。7 w$ Z/ L, F( p% I% t
4 u, W, ]0 `3 h1 g3 wcsuchen.de 还在读大一的郭芳2005年在网上聊天室认识陈铭,他们在网上相处得很好。郭芳的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留下母亲与她和两个弟弟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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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8 d. v3 S6 y, a& T 郭芳读匆学的钱是亲戚给的,陈铭提出每个月给她一万元,但郭芳不放心,于是提出签一个包养协议,她认为这样的话即使她被抛弃了,也有协议保障,因为她身边有人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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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B$ S8 z# _2 R. M 协议中,除了规定甲方陈铭每月支付一万元生活费外,其他条款都是郭芳自己草拟的,包括每周双方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郭芳承诺协议期间不找男朋友、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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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 j4 i, g# I2 c 对于签订包养协议的作法,当地法律顾问尹鹏表示,协议内容违法,不受任何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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