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a sailor, home again, prison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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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家鸟!
回头我给你们仔细分析一下这个案子。
从另一个角度给你们分析分析
要质疑也不是那么好质疑的
男人四十一枝花,长得不像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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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8-24 00:25 发表
我到家鸟!
回头我给你们仔细分析一下这个案子。
从另一个角度给你们分析分析
要质疑也不是那么好质疑的



办公室这么好玩?

只有通风机呼呼作响
“For a sailor, home again, prison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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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为谁所用,高莺莺案拷问公权的良心

随着襄樊市政府新闻办公室2006年8月18日的新闻发布会的举行,备受关注的“高莺莺事件”似乎尘埃落定。但世人还是一片的置疑声,它也许永远不可能和 “杨乃武和小白菜”案一样有大白天下的一天,它也许永远不可能等来万人唾骂的慈禧一样偶尔还给人民办一点好事的污点清官。但这个事件一定会和崔莺莺的《西厢记》一样流传千古,长盛不衰。不论是他杀还是自杀,这总是文学创作的好体裁,现在没有人会写,将来总会有人写;大陆不写海外总会有人。尽管有文革、有焚书坑儒,但王实甫会有的,艾嘉莎克莉丝蒂也会有的。如果不想把自己钉在历史的耻辱柱,就不该掩饰真像,就不该云锁襄樊,露遮宝石。
   
     如今高莺莺死了,死了死了,一死百了。是他杀和自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件事在拷问政府的良心,拷问执政D的良心:你的公权为谁所用?


   
    在这里我叙述一下我们耳熟能详的、双方都公认的事实:高莺莺是襄樊市老河口市宝石宾馆的四楼的服务员。2002年3月15日21时,高莺莺一直在九楼歌舞厅吧台。22 时,歌舞厅负责人王某见高莺莺不在现场,担心出现问题。22时40分左右,电话将情况告诉高莺莺父母。(是担心出问题,还是出了问题才找的高莺莺父母。一个四楼的服务员,不该呆在九楼的,仅仅半个多小时不见,不能回自己的工作岗位或睡觉去了吗)
   
    这天晚上,老河口市赵岗集镇村民高天虎刚要入睡,突然接到了宝石宾馆女老板王淑军的电话:“你女儿不见了!你们马上到宾馆来。”
   
     “好好的姑娘不会有什么事,明天我们再去吧。”高莺莺的父亲回答。
   
     “……情况不太好,你们现在就来吧!”对方迟疑了一下说道。
   
      高莺莺的的父母高天虎、陈学荣夫妇摸黑赶到了几公里之外的宾馆时, 5分钟之后,老板王淑军告诉她说:“找到了,找到了。”陈学荣看见自己的女儿被人从三楼大厅抬了过来。女儿满脸是血,上衣好几颗扣子都没了,腰带和鞋子也不见了,脸上、肚皮被抓伤,两手手腕都是黑紫色。据说女儿是从九楼掉下来,摔到了宾馆大楼后面洗衣房顶部的平台上。
   
      就在这时,高天虎的二弟高天成赶到医院,用手机拨打110,居然一直打不通。后来高天成只好亲自跑到公安局报案。
   
      警察接警后,却说天黑看不见,要等第二天早上再去看现场,也自然没有保护现场。就这样,人命关天的事,公安人员没有勘验就离开了宾馆。
   
    “出事后,‘110’为何一直打不通?为什么公安不连夜查看现场?为什么不对现场进行保护?”高天虎夫妇至今想不通。(可能他们早就串通好了,你一个农民你知道他们有多黑!)
   
    怎么会想不通呢?因为16日襄樊市就成立了专案组。(这个专案组是做什么的呢?只能有一种可能:专门收拾死了人的高家人的)
   
      3月16日上午,法医检验之后,根据公安局意见,尸体被送往殡仪馆存放。当天下午,市委几大领导班子来了很多人,与家属谈善后事宜,要求将尸体尽快火化。家属要求面见宝石宾馆老板王淑军姐妹,但工作组根本不理会。高天虎夫妇强烈要求查明女儿死因,但遭到在场的市领导拒绝。万般无奈中, 3月17日一大早,在陈学荣的娘家亲戚的动员下,愤恨的家属将尸体从殡仪馆抬到了宝石宾馆三楼上,欲讨说法。为了防止尸体被抢,亲人们在大厅日夜守护。
   
      但十几个小时后,工作组就做出反映:2002年3月18日星期天凌晨,近百名批警察、武警突然出现在宝石宾馆,他们手持警棍,对守护尸体的亲属一阵乱棒,打散后将尸体抢出,送往殡仪馆。
   
      高天虎夫妇被打得连滚带爬,哭天喊地。陈学荣为保护女儿尸体,奋力反抗,被四人提着双脚,头部朝下,从三楼一直拖到地面上,后来继续被拖了五十多米,当时陈学荣的后背鲜血直流,昏迷不醒。高天虎的肋骨、腰部被打伤,至今未愈。
   
      某报社记者闻讯赶来,目睹了当时惨烈的一幕,在拍摄了几张照片后,他被警察推进屋内。后来,当地市领导找到他,叫他不要报道此事。
   
    事发第二天,宝石宾馆的三陪女全部被送走,服务员此后也被全部遣散,老板王淑军姐妹更是无影无踪。
   
    3月18日早上,上百名警察,拦住殡仪馆大门,只要高天虎不签字火化就不让家属出去。在僵持中,派出所将高莺莺的两个叔叔、一个表哥关押起来,并威胁如不签字就不放人。
   
      高家的亲属也有警察和公务员。领导就要挟地命令他们去做高家的思想工作,尽快签字火化。
   
      3月18日11点左右,在殡仪馆办公室,老河口市政法委一名副书记对高天虎夫妇说:不管你们答应不答应,今天尸体必须火化。你们签字还可以给点钱,不签字我们也要强行火化,一分钱也没有,同时你们的几个亲戚也要停职。
   
      陈学荣的娘家三婶闻听此言,哭着跪下请求陈学荣夫妇签字。此情此景,陈学荣与丈夫心如刀绞,在胁迫和亲情的双重压力下,含着泪,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火化时,公安局要求将衣物全部烧毁,一件不留。(武大郎死时,舛作还留了一块骨头。他们可是更具先进性,一点遗物不让留下了)
   
    就在当天,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令当地百姓疑惑不解,所有打往外地的电话都无法拔通——严密封锁消息,高家就更无法寻求帮助与支持了。(那怕你朝中有人,也不管事的,反正证据全毁了)。(但是高家留了高莺莺的一个内裤,四年来,高家就到处流浪,到处告状,但踏破铁鞋无人理,至到今年《民主与法制》写出了《九问》,惹得天下哗然,有关部门才成立了复查组,但这个复查组屁明显坐偏了,说内裤的精斑是她父亲高天虎的,把高莺莺的父母双双捉进监狱)
   
     我不是当事人,也不是当地人,从双方的叙述中明显得出这样的结论,人早就摔(或被扔)下来了。他们不但不组织抢救,而是在研究措施。(这是比汽车压了人不但不抢救更可恶),要商量对策。最后商量的方法就是不服就武力镇压!
    从双方的叙述中我们明显宝石宾馆是个聚嫖聚赌的窝点(凡是涉黄又涉赌的地方又有歌舞的地方,没有不涉毒的。)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为什么反而受到当地政府的如此保护呢?
   
    我们不说别的,假如襄樊市的高官们,你们的女儿有一天突然在单位死亡了,并且是黑天死的,你们不问个究竟吗?别以为你们时代为官。你们这样做,看来秋菊似的讨个说法的事在中国越来越行不通了,你要讨说法我就动武,我有权,我一手可遮天。
   
    退一万步说,就是高莺莺是自杀的,也是在工作时间。宝石宾馆能完全推开不管吗?一个十八岁的孩子。
   
    就是高莺莺是死得其所,你们有必要给钱吗?钱该你给吗?四万七呀,那是人民的没血汗钱呀!
   
    就是高莺莺是死得其所,你们有必要论用军队吗?我记得我看过报道,动用军队不是要中央军委批吗?一个襄樊市就有动用军队的权力呀!我们还记得武昌起义也如何发动的吗?有关部门该引起注意呀!
   
    “有媒体报道,宝石宾馆不仅一次发生少女失踪和死亡事件。经调查,宝石宾馆自1999年开业以来,除高莺莺外,没有发生其他少女失踪或非正常死亡事件。”(护着吧!越护着别人都知道里面一定有猫腻)
    胡锦涛强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襄樊市官员们,你们归谁管呢?
     公众之所以关注这个事件,这是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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