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家庭团聚签证

发在“指点迷津”里,却很少有回复,估计是针对性不强,所以专门发到这儿来,希望有经验的朋友指点一二。

LG在多蒙就读,我准备申请家庭团聚签证。但是,目前LG不在德国,托朋友问了一下多蒙的外管局,说是必须让我把结婚证和公证交先交到他处登记,然后再由我在国内大使馆递交,我看网上还没有这样的,都是直接把材料递交到大使馆,然后由大使馆转交给外管局,外管局只是要求配偶补交其他材料。请问一下办过到多蒙的家庭团聚签证的朋友:
1.我必须先将结婚证在多蒙外管局登记后才能往大使馆递交材料吗?还是可以不管这个直接递材料?

2.目前LG不在德国,可以让朋友替他向外管局补交工作合同、住房合同、工资证明、保险证明等材料吗?还是必须由他本人去办?

3.那个保险证明是一个人的保险还是两个人的保险啊?

先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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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LG写个委托书,加上他自己PASS的复印件,就可以让别人办了.lol.gif
至于保险,一个人的就可以了.

[ 本帖最后由 hongjinlong 于 2006-8-15 16: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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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太好了!!!yes.gif
试一试,那我很快就可以约签啦lol.gif
谢谢ros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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