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发生在清晨七点

  
  A
  每天早上6点半,我会到楼下取牛奶,然后穿过马路到对面的报刊亭买当天的早报。今天早上闹钟摆工,6点50分我睁开眼睛,来不及尖叫就冲进浴室梳洗,6点55分我冲下楼取牛奶,然后奔过马路去买早报。奔跑的速度大概太快----哦,我是说我曾经在百米跑中拿过第一名----在报亭外我和一个男人撞在一起。
  我发誓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在过去的24年里我曾经慌慌张张地和大约36个男人相撞,从没有撞出爱情的火花。
  现在当然也没有。
  可是,天哪,他怎么那么迷人?我闻到清新的剃须水的味道。然后发现自己心跳在120/分钟左右。
  我24岁,精明能干,岂会在一个陌生人面前失礼。深呼吸,微笑,我冷静地说:对不起。
  他微微一笑,没关系。
  拿过一份报纸,他开始掏钱出来。啊哈,他没有零钱,表情开始有点尴尬。我不动声色,要帮忙吗?
  慷慨地给他换了零钱并且礼貌地说不用谢后,我从容地回家,关上门我开始自言自语: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
  老爸打着哈欠过来拍我肩,报纸呢?
  啊?!
  下午下班我没有忘记去买一个好闹钟,然后第二天6点半精神奕奕地出现在报亭门口,装作不经意地翻报纸。我对自己说,只等到7点钟。
  他出现了!
  我让自己看起来尽可能自然地流露惊喜的表情:嗨,是你啊。他看起来同样十分愉快,我相信我的胭脂看上去还不错。
  认识第10个月的时候我嫁给了这个叫做许家明的男人,因为我们实在无法再坚持在12月份的早晨起床站在寒风中谈情说爱。
  
  B
  那天晚上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在同事家中借宿一晚,第二天早早要赶回公司上班。在街角我看到那个报亭,就走过去想要买份早报。然后我被一个女孩子撞到。
  我看见她揉了揉下巴,接下来的三秒钟内盯着我发呆。我也看着她,发现她有生动的雀斑和蓬乱卷曲的头发。就三秒钟,然后她镇定地向我道歉。她看起来并不知道她的脸红得像她的裙子一样。
  接下来,接下来你们都知道了,她帮我换了零钱,礼貌地说:“不用谢。”然后走掉。她忘了拿报纸。
  那一天里我总是发呆,因为我实在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要装作没有零钱。
  我也无法解释第二天早上我为什么6点钟就起床,然后走过四条马路去那个报亭装出和她偶遇的惊喜。睡懒觉和带零钱一向都是我的习惯。
  无论如何,那天早上她的胭脂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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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只是很简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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