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

签约国:中国,美国

时间地点:1946年11月4日

--------------------------------------------------------------------------------

简介:

    1946年中国政府与美国政府签订的一个包括通商航海设领等内容的条约。简称《中美商约》。1946年全面内战爆发后,国民党为了在内战中取得美国更大的支持
和援助,于同年11月4日,由外交部长王世杰与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在南京签署该条约。条约共三十条,六十八款。主要内容是:①缔约此方之国民有在彼方“领土
全境内”居住、旅行与从事商业、工业、文化教育、宗教等各种职业的权利,以及采勘和开发矿产资源、租赁和保有土地的权利;并且在经济上享受国民待遇。②此方商品在彼方享有不低于任何第三国和彼方本国商品的待遇,此方对彼方任何物品的输入,以及由此方运往彼方的任何物品,“不得加以任何禁止或限制”。③此方船舶可以在彼方开放的任何口岸、地方或领水内自由航行,其人员和物品有经由“最便捷之途径”通过彼方领土的自由;此方船舶包括军舰在内,可以在遇到“任何危难”时,开入彼方“对外国商务或航业不开放之任何口岸、地方或领水”。
  条约表面上双方享有对等权利,而实际上由于当时中国的远洋运输不发达及生产落后,根本无法与美国平等地实现其中规定的权利。通过条约,全中国领土均向美国开放。美国企业在华享有种种特许的待遇,使中国部分地丧失了关税自主权、沿海及内河航行权。                  


偶然看到这个条约,有一点不解,最后一句 使中国部分地丧失了关税自主权、沿海及内河航行权 怎么解释??
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
Share |
Share

TOP

美国人当时只是想赚钱,政治上倒没多少要求,这条约其实是基于商业目的的,当看最后一句觉得硬要往政治上扯,这”丧失“说的有点莫明其妙
对一个MM说:我想和你一起睡觉-------这是流氓。 但是,如果说的是:我想和你一起起床-------你就是徐志摩……

TOP

正是。那个时候的美国人太迟钝了,还意识不到gcd后面的苏联已经开始全面支持内战了。

TOP

原帖由 rogerhel 于 2007-6-26 22:03 发表
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美国企业在华享有种种特许的待遇...



难道现在不是吗??还要加上日本,英国,德国。。。。。。。。。。所有外资企业
对一个MM说:我想和你一起睡觉-------这是流氓。 但是,如果说的是:我想和你一起起床-------你就是徐志摩……

TOP

不过第一条通过我的研究好像去美国就不用签证了..........
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

TOP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TOP

原帖由 rogerhel 于 2007-6-27 09:49 发表
不过第一条通过我的研究好像去美国就不用签证了..........



可惜ZF换了,所以,签证还是必要而希罕的
对一个MM说:我想和你一起睡觉-------这是流氓。 但是,如果说的是:我想和你一起起床-------你就是徐志摩……

TOP

原帖由 柳漫2 于 2007-6-27 10:00 发表
你怎麽不早點研究出來,告訴我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那个时候在大多数人眼里可能还是地主家里那点地实在吧!
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

TOP

很好的条约.GCD没远见. 若是让它一直有效, 弄一半人口过去, 没多久美国就汉化了.
俺们现在向美国倾销商品也不会被抵制了.

[ 本帖最后由 会员18888 于 2007-6-27 12:35 编辑 ]

大家都表吃饭只喝汤,自然会有共鸣且润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