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觉得吧,这个事儿是挺令人气愤的,但弄成刑事诈骗好像有点太严重了。 谁在年轻的时候都会犯错滴,如果犯错的时候有人肯原谅你,拉了你一把,可能你的人生方向就不一样了,相反如果因为犯了错不被原谅,弄的影响很大,可能这个人就沉了。
你看云时很近 发表于 2011-6-25 13:41

看你说这话就来气,整的你好象7老8十,参透人生了似的,其实都是狗屁不通的所谓“道理”。
犯错误的都要以年轻为理由?你就不明白这应该要看犯的是什么样错误这个简单的道理?药家鑫也年轻,他犯的那种错误能免过死罪吗?这个香儿虽不是杀人越货的主,但办的事绝对是“孙子”,而且极具极品二皮脸的资质,我说你整明白事了吗就来充大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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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你看云时很近 于 2011-6-25 15:37 编辑

回复 453# 沙洲

如果没有明白我可以再解释一遍
就是说我因为最近这个帖子想起签电话这件事,但是找不到当时的Kontoauszug了, 但是我当时很清楚要退180欧元,所以以我平时的行为模式来推断,我觉得他应该是退还给我了。

另外为什么要人身攻击呢, 就事论事不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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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pirit 于 2011-7-14 02:05 编辑

回复 455# 你看云时很近
我不认识传说中的“香水阿姨”,住大高楼,貌似还没有出现一中年妇女。而且,我不相信她儿子骗这么多人钱,她自己会不知道。而且我也比较相信“上梁不正下梁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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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57# 你看云时很近 目前只知道有两种情况,一种被骗签两张合同两张卡的,eteleon返360欧元;一种被骗签7.99欧元实际4.99欧元的,eteleon返72欧元。
至于你自己愿意被骗装天真善良也好,愿意知道立案号去报警也好,自己决定,我懒得再“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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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要是告成了,Shao Qi是不是要被遣送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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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你看云时很近 于 2011-6-25 17:02 编辑
看你说这话就来气,整的你好象7老8十,参透人生了似的,其实都是狗屁不通的所谓“道理”。
犯错误的都要 ...
沙洲 发表于 2011-6-25 15:31


首先我承认,我发那个帖子的时候并没有看到当事人拒不认错且态度恶劣这一点, 因为帖子太长 我只是看到大致经过,并经过推算觉得涉案金额不是很大, 所以真心提了另外一种建议。

其次,我因为已经工作了几年,而在亚琛的大部分是学生,所以我虽然不是七老八十但是应该比大家都大几岁吧, 之所以会这么说,不是因为我参透了什么人生道理,我本人也很讨厌讲道理。而是因为我自己的一个朋友在大学的时候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本来要被退学,却被一个德高望重的教授给保了下来,并且瞒住了所有的人,甚至连我那个朋友本人也是很多年以后才知道。可能不自觉的联想到我朋友这件事情吧,觉得如果自己犯了错也希望能给一次机会。 所以如果他能真心认错,并能退钱就算了,当然当事人态度恶劣是我后来才看到的。

还有,受骗了挺令人同情的,但是不是因为这样就要攻击所有对这件事情发表意见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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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明白为什么高考作文通常都要求文体不限,诗歌除外。诗歌这玩意儿对逻辑杀伤力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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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承认,我发那个帖子的时候并没有看到当事人拒不认错且态度恶劣这一点, 因为帖子太长 我只是看到 ...
你看云时很近 发表于 2011-6-25 16:11



你觉得德国古腾伯格这事儿那些海德堡的教授为什么就不保他呢,不就是论文里引用多了点没注明出处吗,如此一政坛大好青年,怎么就连个机会都不给呢?怎么就不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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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你看云时很近 于 2011-6-25 17:04 编辑

回复 459# spirit


   来这里的,大部分是来声援楼主的,其实并不是受害人,我也不是,可能09年初的时候他还没有想这么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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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这是闹了这么久了,就只有一个当事人成天在这里跳。而另一个当事人吃饭,睡觉,上课,完全跟没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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