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业余水平里的贫富差距的关键不是要限富, 而是要脱贫.“
Miaaudina 发表于 2010-2-8 13:04


脱贫很难,难于上青天;限富很容易,易如反掌。
君子好胜赢之有道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Share |
Share

TOP

80# Miaaudina

原因1, 如果去年跟着队伍一起打过比赛, 今年由于限制人数不准某人参加比赛, 这种话作为领队其实很难说出口.
所以啊,由组委会出台规则限定,可以减轻领队负担

原因2, 其实各队数来数去就是那么几个高手, 所谓限制人数的话, 不过就是限制那些想参加比赛而又不是高手的人, 因为想得到好成绩的话,那几个高手是一定要比参加比赛的. 这样的话, 限制人数其实并没有为所谓的限制贫富差距作出多大贡献, 而是限制了想要以某队参加比赛的爱好者队伍.

上面的话看似和谐统一,实际上暗含矛盾。那几个高手是一定要比参加比赛的。为什么呢?  要赢!如果这样,那些想要以某队参加比赛的爱好者队伍,估计也很难上场吧?一样可以“参加比赛”,估计只不过就是专职啦啦队和兼职啦啦队的区别了。
但是那些球员比较多的队伍,大可以向多塞汉堡学习,分成两三支队伍参赛。想赢,那就集中精英组成1队。想玩的开心,那就平均实力分成两三队。大家依然在一起,统一行动,统一领队,其乐融融,不是挺好。

原因3, 只有2人做替补的话, 那么多场比赛其实整个队伍还是特别累的, 比赛精彩程度会打折扣. 另外, 其实本来这是各个领队队内的事情, a队内的人如果并没有抱怨少打一场比赛的话的话, b队的人其实并没有必要操心.

当然,具体允许多少人报名名,有多少替补,还需要继续讨论的。这只是我个人一个想法,如果可以执行,必然要经过大家以及组委会的完善。
球员上不了场打球,在原因3里面其实本来这是各个领队队内的事情,在原因1里面这种话作为领队其实很难说出口. 这到底是替领队着想啊,还是。。。。

原因4, 一个队里人人都是高手的情况是没有的, 所以"某个队伍里人数多所以不公平的这句话" 个人认为是不对的, 毕竟水平才是关键因素,而不是人数, 人数再多的话, 水平一般也娶不到好成绩. 再者,个人认为,缩小业余水平里的贫富差距的关键不是要限富, 而是要脱贫.

以上观点我就非常同意了。毕竟水平才是关键因素,而不是人数, 人数再多的话, 水平一般也娶不到好成绩. 所以限制人数,并没有限制一个队的实力,不是吗。既没有“限富”,影响一个队的实力水平。也可以堵上“某个队伍里人数多所以不公平”的悠悠众口。
sephora

TOP

本帖最后由 kennex 于 2010-2-8 14:31 编辑

81# 阿凡达

楼上的是在论打球还是赚钱啊?
我打球和赚钱都难以登天。

apropos,你和白鸽浅水的发言都有道理。

赞一个。

TOP

本帖最后由 白鸽浅水 于 2010-2-8 14:29 编辑
说得好,不过按照年龄计分似乎有些复杂,干脆一刀切,年龄50以上的队员不计入替补名额,毕竟满足这个条件的选手非常有限,估计多塞也找不出几个吧(还是降到45?应该让多塞领队提供建议)。
另外我觉得a+选手一个 ...
jiejiedog 发表于 2010-2-8 09:33


你你。。。居然直接说多塞,小心多塞的“叔叔阿姨们”揍你,我可不帮你挡着~
馒头,老陈他们说好像都不怎么上来这里混了。天灵灵,地灵灵,他们看不到~~
sephora

TOP

80# Miaaudina
其实因为上场队员分配问题而造成的矛盾,几乎每个队的领队都会碰到。譬如领队让过多替补上场而输掉比赛引起公愤,被“剥夺领导权”,或者某队员不满领队安排而远走他队,甚至引起队内争吵,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是否限制队员人数,其实就是组委会做恶人,还是领队做恶人的问题。

曼海姆队能够很好的避免这个问题是因为你们队伍的特殊情况,你们队伍的主力正好一个萝卜一个坑,主力与替补之间实力差距较大,所以所有替补在关键场次都不上场,大家一碗水可以端平。而大多数队伍,能保证拿分的就那1,2场,其他场次派谁上,对于领队来说是个大难题了,因为剩下球员水平都接近。如果组委会可以确定这个规则,我认为帮领队省掉了一大麻烦。

第二点,如果人数限制而本队队员又足够的话,我想领队也就可以省心不必再另外找强的外援了,否则就是为了成绩不让本队队员报名,我想肯定会在自己队伍里面失去人心。

第三点,有些替补在超级强队没有发挥机会,但是他的实力到其他队伍就可以独当一面。有了限制人数的规则,给了他们一个很好的动力自己出去闯名气。

至于替补人数的问题,确实如果分ab组的话,可能战况会比去年激烈。究竟男生替补是2个还是3个,需要组委会再行定夺——我个人倾向于2个。

TOP

78# jiejiedog

另外我觉得a+选手一个队伍只能有一个,不然jasmin和jena组成女双,那还用打么?

人家用两个A+ 选手稳拿1分,你还有什么好不服气的呢。再仔细考虑一下分数的问题,你就明白了。其实我觉得用分数限制比直接用个数限制要好很多的,各队领队还比较有灵活性。他们可以选择激进的方式,多用A+球员,但是要面临一旦有球员受伤久没有替补,只能弃权的风险。

其实也可以增加分数值,这样允许每队有更多的替补,以弥补比赛场次太多,普通业余选手体力跟不上的不足。但是同时增加A+队员的分数值来达到制衡。对于一般球队(没有A+球员的)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但是有A+球员的球队,很有可能一个队员就顶掉1,2个甚至几个替补名额。
sephora

TOP

第三点,有些替补在超级强队没有发挥机会,但是他的实力到其他队伍就可以独当一面。有了限制人数的规则,给了他们一个很好的动力自己出去闯名气。


如果我加入你队,你会不会允许我在决赛里把单打闯出名气?你休息?
相信不管到哪儿,如果打得不好领队是不会让我们出场的,除非大家都是冲着输赢都无所谓和享受羽毛球的心态去打。 否则,行不通。

至于限制人数的问题,觉得不许太多也不许太少。但是怎么样才算多/少呢?我也不知道。

TOP

82# 白鸽浅水

1."今年由于人数限制, 所以因为水平问题就别参加比赛了", 还是觉得很难说出口

2. 如果好好安排的话, 个人认为强队里的爱好者队伍还是有很多场比赛可以打的, 当然这也跟一个队的具体情况有关.

3.
a) 领队难出口的事指的是跟因为限制参赛人数, 而领队必须跟去年参加过, 但今年由于限制不能加入报名名单的人说: "你别来了" 这件事. 指的是报名之前的时间,在参赛人员还没定下来的情况下. 个人觉得领队也许会因为人请问题很不好说, 所以建议不要硬性限制人数.

b)领队队内的事指的是如果取消人数限制的话, 在已报名的名单中派谁上场的事. 指的是在比赛时的时间,在参赛人员已经定下来的情况之下. 即假如一个队内没有因为人太多而出现问题或矛盾的话, 个人认为组委会不必硬性限制参赛人数, 当然这也取决于各队的具体情况. 要是有的队像jejedog说的那样有的队内因为有人没上场而闹起矛盾,也是有可能的。

4.既然人数与水平没有太直接的关系,为啥不能替补的人多一点呢,个人觉得对内人多一点的话比较好玩。限富在这里其实也有限制富队人数的意思,个人建议不要硬性限制,要让各队自己调节。


总而言之,个人觉得,替补多对一些队有好处,在一些队中可能也有不好的影响。即:不可没有,但也不能多得没谱,关键是这个度的掌握,但怎么掌握这个度,通过组委会的硬性规定是很难的。所以,参赛人数多少应该由参赛队的队伍自己来决定。既正是由于各队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应该才应该由各队领队自己来掌握替补该有多少,不应该由组委会硬性限制。有人说,那要是一个队30人怎么办,个人认为这是不会的。

TOP

4.既然人数与水平没有太直接的关系,为啥不能替补的人多一点呢,个人觉得对内人多一点的话比较好玩。
...
Miaaudina 发表于 2010-2-8 17:17

可以另外组个曼海姆二队啊,去年我们亚琛都组了二队,你们也可以参考一下啊,虽然在两个队,大家也是和一个队伍一样在一起活动,其乐融融。不妨让那些家眷参加b组,如果人数不够的话,还可以和其他队的家眷组合一下,这样大家上场机会都有保障。

TOP

1。是否再增加一项女单项目

女单项目没有广泛的基础不能反应华人羽毛球的实际水平。如果观察一下打球的女双混双很常见,基本上看不到打女单的。在规则中“...欢迎女性羽毛球爱好者报名参赛”,说明女选手总体来说还是不够的。增加女单之后,比赛六局也不好记分。

2。是否限制联合组队的城市数量
不应该限制联合组队的城市数量,鼓励自由选择自由组合。自由组队报名是一项微妙的杠杆设计。它既可以让强强组队,也为其他的强强组队提供了可能。各队之间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关系。

限制联合组队的城市数量也和规则"个人可单独报名, ... 组委会将推荐给缺少队员的代表队。"有冲突。

3。是否限制每队的报名人数至多为两名后补+主力
限制两名候补就象给领队穿紧身衣,让人喘不过气来。要考虑队员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参赛,还要考虑每队要出一名裁判。建议每队的报名人数由参赛队伍自定。如果有限制,建议每队的报名人数不多于参赛选手的一倍。

此外这种限制也是对“田忌赛马”的限制。

有人说去年曼海姆队有22人参赛。我去报名的网站看了一下,发现不是这么回事。下面是我的调查结果:
曼海姆队,男10人女8人共18人;其中一名女选手两名男选手因故未来,另外两名女选手从没有参加一场比赛,还有一名女选手只来了一天(我记的很清楚卤鸭领队说过,Ina是第二天从巴黎坐飞机赶过来的)。实际上参加比赛的8男5女共13人。
汉堡一队,男9+女4共13人。
鲁亚一队,男9+女5共14人。
科隆队,男9+女4共13人。
科隆体院队,男6+女4共10人。是参赛选手最少的。

看了这个结果,我觉得炒的沸沸扬扬报名人数问题可以尘埃落定了。



4。是否要严格限制华人中文语言能力,并加以测试作为参赛资格认定
其实对语言能力的要求的背后是对队员水平要求。建议语言能力要求放宽,参加比赛应该欢迎。

技术水平评判比较复杂。由于全德华人羽毛球锦标赛的业余性质,要对专业运动员定义:如果一个队员在俱乐部在教练指导下进行长时间的系统训练,应视其为专业运动员。与业余选手相比,二者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的。如果定义不明确,就会引发争议。

想问一句“入了中国籍的德国人能参加比赛吗?”

5。是否要全面放宽参赛选手水平上限
德国俱乐部联赛大约10级左右,Oberliga是第四级。我个人认为全德华人羽毛球锦标赛的水平大约就在第六级左右,当然不排除个别高一点的。能参加Oberliga比赛的对全德华人羽毛球锦标赛来说就是绝顶高手了。每放宽参赛选手水平上限一级就意味着离全德华人羽毛球锦标赛的业余性质的本意越远。

如果把“放宽参赛选手水平上限”,“田忌赛马”,“限制联合组队的城市数量”和“限制每队的报名人数”各算作一个影响因子的话,“放宽参赛选手水平上限”对今后全德华人羽毛球锦标赛的走向和对比赛成绩的影响最大。“田忌赛马”次之,“限制联合组队的城市数量”又次之,“限制每队的报名人数”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有三个高级别高手在握可以轻松胜过十个田忌,来自五十个城市的一百名选手。

所以已经参加Meisterschaft的选手全德华人羽毛球锦标赛就不合适了。但是不妨在A组决赛前后举办一个挑战赛,让我们大家领略那些小美女小帅哥的丰采和赏心悦目的球技。加个A+组不一定能凑够人,时间也不一定够用,反而成了蛇足。

6。是否应同时允许多种比赛用球
回答是我们的全德华人羽毛球锦标赛是盈利性的还是非盈利性的?如果找不到赞助商,羽毛球的费用确实很高。一种解决办法是每个队增加报名费。第二是比赛两队协商各自拿出一定数目的球,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则使用推荐用球。

规则写“主办单位推荐比赛用球Olive AP100”比较合适。

在比赛之外推荐鼓励大家买Olive AP100,而且多买。我们打球也需要球,而且很多人也到处去买球。现在很方便,可以直接买连邮费也不需要,不是对两边对挺好吗?再说栾大姐年年筹办比赛很不容易,我们买球就是对栾大姐的支持和鼓励。这样以后栾大姐就会更加热心地筹办我们的全德华人羽毛球锦标赛了,呵呵。

7。同意沈大侠把比赛分成A,B两个小组的建议。这样强队弱队确实都可以照顾到。
提一个修改意见,可以简化比赛:增加升降级。下一年比赛时A组的最后两名降到B组去,而B组的前两名升到A组去。

如果有时间B组第一名可以挑A组任何一名进行挑战赛。
君子好胜赢之有道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