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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太诡异了吧,不过全部责任弄救生员身上也不大合适吧,人家也参与营救的了
单片机软硬件设计,数电模电功能实现,PCB制版布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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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人爱看人笑话是经常有的事情了。我以前在河里游泳,横渡到中间也遇到过几次有快艇正对着我冲过来,不过我一直把头露在水上所以每次都及时警觉迅速游开了。
还有他们的办事效率低下。每次需要去办公室、柜台问什么,往往要等半天,真是懒到不能再懒了。被邻居骚扰报警也是,等一个小时才来算是正常的了。
Wrong cannot afford defeat but Right can.
别跟我学。姐是个传说,姐用自己的行动写着自己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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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王轩
改名吧 太不吉利了
叫 王 车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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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干兄别来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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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干兄别来无恙?
Frank-Liu 发表于 2009-6-26 21:21

我挺好的
一点恙也没有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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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王轩  
改名吧 太不吉利了
叫 王 车干
gaohe 发表于 2009-6-26 2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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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轩 发表于 2009-6-26 21:48


车干兄,我的水槽贴的最后回复里,还提到您了,快去顶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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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的结果说明很客观,从病理学的角度这份报告提供了它能提供的所有信息,第一是非典型溺水身亡,第二是未发现能引起死亡的器质性疾病。仅仅从一个医学工作者的角度来看,淡水溺水身亡的病理学表现是非常明显容易判断的。也就是说仅凭第一条就基本可以说死者是在沉入水底之前就基本停止了呼吸,也就是说是死亡导致了他沉入水中,而不是溺水身亡。
不明原因的悴死在年轻人中算是常见的了,很多人是就是在睡眠中死亡,尸检也没有任何可以导致死亡的病理学证据。游泳馆要是没有救生员或者是伪救生员没有救生设备因该会有一定责任,但是这个案子要是从根本上翻案,除非尸检官做的是伪证,否则是不可能的。
原谅我不拘放纵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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