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的恋上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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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MIO 于 2008-5-20 23:39 发表
中国红十字会要收5%的工作费  我不建议给他们。。。。。。。


你也看到那个视频了? 比较夸张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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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今天,我愤怒的已经无话可说了

2008年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汶川发生了8级大地震,大半个中国都感到颤抖。顷刻之间,山崩地裂,墙倾瓦泻,无数人被夺去了生命,无数个家庭支离破碎……从地震那一刻起,相信所有人的心都和我一样痛得无法呼吸。可就在今天,我所有的痛都变成了愤怒!
今天在群里,看到有人发了一条信息说“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说所有捐款要收5%的管理费”,我以为这又是“别有用心”的人散布的谎言,正当我驳斥时,一位网友发来一个视频连接,于是我看到也听到了让我“震惊”的一段录象!
一口一个,“你们要用我们红十字会这个品牌就要交管理费”,“我们给你们成都捐款,你们成都人是如何……”,“不通过我们你们没有权利捐款”……天啊,我看到的都是真的吗?这样一个人竟然是“三亚市红十字会的副会长兼秘书长”,我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看了一次又看一次,我没有了泪水,只剩下满心的愤怒!!!!!!!!!
但是,我极力保持我的理智,我不想被人“欺骗”,于是我上网搜索“王骊”的照片,我找到了,找个几个朋友辨认,大家都认为和录象中的是一个人。

是不是她?我不敢轻易下定论,但是我的愤怒让我必须用自己行动来靠近事实真相!于是我在网友的帮助下找到了三亚市红十字会的电话,电话通了,是一个自称是红十字会的姓段的男士接听的,整个通话时间14分钟,通话内容通过文字大致表述如下:
我:请问这里是三亚红十字会吗?王骊在吗?
段:是,她不在,你是哪里?
我:我是一个想捐款的人,我想请问,我的捐款会不会被扣除5%的管理费?
段:为什么这样问?你告诉我你是哪里?
我:我只是一个想捐款的人,我想知道捐款会被扣除5%的管理费是不是真的?
段:你是红十字会的还是媒体的?你想捐款为什么不能留下名字?
我:我就是一个想捐款的人,现在网络上有一段录象,是王骊说捐款要收5%的管理费的,是不是真的?
段:你既然给我们打来电话,我相信你是好心的,那你凭良心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录象是不是真的?
段:你看到录象了?说什么了?
我:我看到了,很多人都看到了,录象中的王骊说要收5%的管理费,说你们红十字会是品牌,有人去捐款,把这个全程录象了。我对比了王骊的照片,认为是一个人,你可以说下是不是真的吗?
段:是不是那个******(没有听清楚,好象再说一个单位的名字)拍的,恩,你继续说
我:我想知道录象中的人是不是她。
段:我是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我可以告诉你我们没有收5%手续费,都开了发票,全部上缴。
我:哦,你是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我知道你们那里有两位工作人员。
段:你到底是谁,怎么对我们这么了解?
我:我就是一个普通捐款者。
段:你凭你的良心说,你到底叫什么名字还有电话是多少,没事的,告诉我,我们也可以和你联系。你怎么会对我们这里这么了解?
我:我是以一个普通捐款者的名义给你们电话,和你们对话,我对你们不了解,是录象中的王骊自己说的你们就两个工作人员还在做一个什么国际项目。
段:你可以给我网络上的那个地址吗?我去看看录象
我:http://tw.youtube.com/watch?v=2glkbQ6h-fU(电话里说不清楚,他也没有记下)
段:我以红十字会一个工作人员的身份告诉你,我们不会收5%管理费,特别现在这个时候,肯定是不会的,法律不允许的。
我:这个管理费不该收是一定的,《捐赠法》就是如此规定的,我只想知道那个人是不是你们的王骊秘书长。
段:没事,你告诉我你到底是谁,是不是媒体?
我:不要问我是谁,我不是新闻媒体,我目前是以一个个人身份和你们对话,但是我想新闻媒体会去找你们的。
段:你为什么说新闻媒体会去找我们?你怎么对我们这么了解?
我:很多人看了录象,大家都质疑,新闻应该跟进。
段:你打这个电话的目的是什么?
我:我打这个电话不能百分百确认录象里的人就是王骊本人,但是作为一个普通百姓,我有权利知道事实真相。如果不是她,我希望她能够站出来,这个事情不仅仅关系到她个人的清白,更关系到红十字的声誉。
段:那她该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啊?
我:如果问我,那就去报警,提交录象,让警方介入调查,很简单,一查就清楚,如果有人蓄意陷害,警方这个时候不会手软
段:就这样就可以了吗?
我:你问我啊,需要王骊本人站出来,当然如果那个人确实是她,她该知道自己的下场!
段:我们现在那么忙,哪里有时间弄这个事情。
我:我知道你身份所限有些话也没发说,但是这个事情关系重大,关系到红十字会的声誉。
段:不是我身份问题,你到底是谁,留个电话,我们也好联系你,给你个答复。
我:需要得到答复的人不是我一个,而是所有捐款者,所有的中国人。
段:这个事情有这么严重吗?
我:当然,我们捐出的一分钱,一角钱都是被灾区人民的,不容许任何人亵渎!
段:那我问你,你是红十字会的吗?
我:是,我是中国红十字会会员!
段:好,那我知道了!


我挂断了电话,不想说了,不想再浪费的电话费,还不如我捐赠给灾区,但是如果会被扣除5%,我决定不捐了。
以上记录根据记忆写就,(请不要怀疑我的记忆力),我愿意对以上所写下的话付法律责任,如有遗漏,请三亚市红十字会段姓工作人员予以补充!


http://tw.youtube.com/watch?v=2glkbQ6h-fU某车友会联合红十字为四川地震搞募捐活动,三亚红十字会副会长兼
秘书长王骊态度恶劣。

http://news.sohu.com/20060615/n243753208.shtml王骊:一个人的红十字会千名志愿者的“保姆”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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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都有这种SB发国难财

为什么我一听到这种嗓音的女人就想踹一脚呢。。。。。。。。
Bucket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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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XX是黑十字会的吧!!
在捐款中扣除一部分,当作办公,管理,广告,运营费用是正常的,据说德国红十字扣留一半以上。但是,现在遇到这种特殊情况,在自身财政不紧张的情况下,就不该雁过拔毛了!!至少至少也请心平气和的拿出法律条款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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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时是否还可以考虑进行一些义卖?比如德国人很喜欢吃我们的春卷,炒饭等小吃,这些东西成本也不高,可否预先组织一些同学准备好这些小吃,到时候拿来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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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同学有兴趣,可以跟我们联系
原帖由 Goal 于 2008-5-21 17:44 发表
演出时是否还可以考虑进行一些义卖?比如德国人很喜欢吃我们的春卷,炒饭等小吃,这些东西成本也不高,可否预先组织一些同学准备好这些小吃,到时候拿来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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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都在捐款出力,应该没有人求什么回报吧
这种人居然还在赚捐款的5%,也许是合法的,试问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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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敏敏 于 2008-5-21 20:0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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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话:0176-24523443 或者 0152-0339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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