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被迫低头

  这段时间,法轮功网站未经授权盗用中国相声大师马季作品被马东告上美国纽约法院之事闹得沸沸扬扬。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10年4月至2011年2月,该元网在未经许可情况下,盗用连载了马季先生的作品《相声艺术漫谈》。马季之子、版权所有人马东2013年1月向美国纽约法院就法轮功网站的侵权行为提出诉讼,被正式立案。  
  眼看官司要输,法轮功主动“低头”寻求马东“谅解”,以赔付8万美元,并公开承认侵权换取了马东撤诉。当然,法轮功玩了花招,3月26日,其网站仅在其“文化生活艺术”子网刊出《和解声明》,道歉只有一句话,“对于在未经马东的同意,刊载马季作品的行为,大纪元中文网站表示道歉。”
  法轮功的狡猾还不仅于此,为了减轻侵权事件对法轮功的负面影响。刚过一个星期,该就偷偷撤下了《和解声明》,痕迹全无。
  这一事件充满戏剧性。一边是法轮功组织及网站的龌龊“表演”,先是为了吸引 “眼球”,提振网站人气,遂利用中国知名表演艺术家、相声泰斗马季的名气和学术造诣,长时间实施了“盗用”马季表演艺术的心得体会的行为;后被版权所有者马东发现并交涉未果,将大纪元告上美国法院,万般无奈的大纪元只得私底下寻求和解,并偷偷在网站一很不起眼的地方发布《和解声明》,且为“盗用”行为辩解;此事闹大后,大纪元干脆偷偷摸摸从后台把“声明”撤下。另一边,则是广大网民对大纪元在侵权事件中的恶劣表现亦步亦趋地揭露批驳,法轮功疲于应付,灰头灰脸。
  不管怎么说,尽管心有强烈不甘,在马东和广大民众的努力下,法轮功算是被迫低下了倔强和丑恶的头。站在正义一边的当事人马东、较真的网友获得了胜利,法轮功在世人面前丢了丑,普世价值得到了维护。
  这一维权事件,让死脸皮、从不主动“认错”的法轮功被迫低头,给世人两方面启示:
  其一,面对侵权,当事人不该一味忍让,而应扬起起法律利器。
  无数侵权事例都说明,法轮功是丑陋、有邪性的。法轮功敢铤而走险,皆因他们吃准了被侵权者的心理:要么发现不了被侵权,要么不会较真打官司。一则,被法轮功“选中”的被侵权者往往都为中国大陆民众,不喜欢也不会浏览法轮功网站和媒体,很难发现自己被侵权;二则,即使知道被侵权,囿于路远、语言不通、起诉费用高,当事人多不会兴师动众地到美国和西方国家去起诉;三则,中国人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人生态度,不屑于与法轮功一般见识;四则,法轮功有律师团队,有攻关费用和应对“经验”,而被侵权者多为“个人”,即使有心也无力。
  而多年的“实践”的确让法轮功媒体尝尽了甜头:尽管他们为了私利而漠视驻在国法律、干尽了侵权勾当,付出的代价却小到可以忽略不计。少有人起诉他们,没有付出过经济代价,甚至“公信力”也没被普遍质疑。
  于是,法轮功媒体堂而皇之地摆出“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式,违法侵权成了常态。反正没当事人吱声,没律师上门理论。
  偏偏来了个不信邪的马东,在搜集相关证据后,直接将大纪元告上了美国法院。法轮功的律师一合计,当时就急了!一是盗版之事,铁板钉钉,官司一开,大纪元必输无疑,要承担不可预见的经济赔偿。其二,案件一公开,法轮功违法盗版之丢人事必为美国民众、媒体所熟知,其“声誉”大损可以预期。怎么办?庭外和解、将事件影响降为最低成了唯一选择。于是,法轮功不得不低声下气地与马东达成和解,一是赔偿8万美元换取马东撤诉;二是采取在最不显眼的地方刊登和解声明且保留最短时间,即应付了法院的硬性规定,又试图将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这一事件的戏剧性变化说明了什么?尽管李洪志口头上对人类法律很不屑,但避居西方国家后,天不怕地不怕的法轮功团体及人员的软肋是很明显的,他们最害怕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法律,最害怕的是违法行为在驻在国被追究责任,从而失去“生存”基础。他们清楚地知道,在驻在国犯了法,连西方反华势力都不会替他们出头。
  于是,这一事件的发展便给世人启示,当事人只要认准了被侵权,就应克服困难,到当事国起诉法轮功。维权法律利器一举,法轮功必应声低头。
  鉴于法轮功的群体邪性和生存“生态”,可以想象,侵权行动今后还会有。但马东维权事件给法轮功敲了警钟,必会让精于算计的法轮功重新评估侵权的“得失”。换句话说,只有驻在国的法律才会让法轮功的侵权行为付出重大代价;只有法律会让法轮功低下肮脏和倔强的头;只有依法维权,才会最终让法轮功收敛。
  其二,面对侵权,普通民众不该置身事外,而应持续揭批法轮功丑行。
  对于大纪元的流氓做法,如果所有民众都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这个侵权事件可能很快就会过去,被公众遗忘。大纪元仍然会我行我素,滔声依旧,甚至变本加厉。事实上,大纪元成立的头几年,之所以肆无忌惮地盗用冒用他人版权、造假诽谤,除反华势力支持外,公众、网友的视而不见,不关注,不批评,客观上也助长了其气焰。
  而这次事件则不同。法轮功花钱消灾,将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如意算盘落了空,法轮功的做法和每次异动都被较真的网民揪着不放,马东维权事件遂成了公共事件。
  因为有公众、网友,网络传播专家、法律学者的关注,积极介入,披露详情,批判性剖析,法轮功的侵权行为被放大、其丑行被反复曝光、其无视法律行为被“品头论足”,法轮功的丑恶行径被西方民众、媒体所熟知。法轮功及网站在世人面前掉得很大。正所谓偷鸡不成反蚀米,搬起石头砸己脚。这或将成法轮功永远、标志性的痛。
  于是,法轮功会“痛定思痛”,如再策划侵权,再伸手做贼时,必然会掂量和考虑网络舆论的强大威力,必然要考虑是否会再次被聚焦在阳光下灸烤。
  这便是马东维权事件给世人的第二个启示:面对法轮功赤裸裸的侵权,网友应挺身而出,抱团揭批法轮功的丑行,不仅要痛打恶狗,还要形成舆论声势。唯如此,法轮功才会长点记性,才会投鼠忌器,有所收敛,才会低头认输。
  总之,面对法轮功的侵权,当事人应果断扬起法律利器,击法轮功软肋;而社会层面和普通民众,都应该参与到对法轮功邪性和恶行的揭露和批驳中,痛打落水狗。只有这样,法轮功及其网站才会慑于威力、惧于压力而收心、罢手,不敢出手,侵权事件才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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