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36岁的海归青年葬送于一个草菅人命的上海医院

ZT.他父母的独生子,我女儿的堂兄,我的外侄,刚36岁的海归刘泳,没有病危通知,没有重症监护,入上海二军医大系统长征医院仅一个星期,就无声无息地离开了这个人世。

消息传来,五雷轰顶,天塌地陷。我不能相信这是真的。肾衰竭,确是一个严重的疾病。但很多人仅靠着透析就能活几十年,活得很好,不是不治之症,更不会一周内就让人失去性命。他才36岁,充满了和生命搏斗的勇气和精力,,至少会有一搏,而不会几天内就彻底放弃。他说他有一颗中国心,尽管他随父母已在美国定居多年,他却愿意在美国完成学业和取得工作经验后,选择回中国拓展事业。如果再持续几天,等他的父母从美国赶到上海,把他带回美国治疗,极大可能今天他还在和父母谈笑,宽慰他们,慢慢重新安排他的生命里程。

眼泪都哭干了还不能承认他已走了这个现实的父母,多少次夜晚累极朦胧睡去,总是陡然惊醒,以为是一场恶梦。再意识到已是不可更改的现实,就只有睁眼看窗,啜泣直到天明。白发人送黑发人,更何况是独生子,景何以堪,情何以堪!

他父母回到上海时,看到的只是他的遗体。他们得悉,在做过第一次透析后,医院做了一个为长期进行血透的瘘管手术。手术后,病人的状况逐渐变差,看来有可能是这个手术引起了并发症。即使如此,医院还是不进行重症监护,不提病危可能,而只是通知病人家属,如果考虑肾脏移植,请付订金。病人在一周期间每隔一天做一次血透。在第四次血透的第二天早上,病情恶化,由于是星期六,找不到资深的医生,没有进行及时的抢救,医院给的最后结论是心源性瘁死。但是,为何会导致心源性瘁死?去问医院,只是回答说,你们如果在48小时内提出要求,我们可以做尸体解剖,给你们解剖结果,其他无可奉告。这还是从美国回去的美籍华人,病人在住院前后,亲友们还托过医院的医生(这该死的无处不在,无人能逃得过去的关系!),还是在上海,中国这最繁华,最先进的大都市。如果是穷乡僻壤,一介草民,无亲无故,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待遇?真是人命不如草芥。几千年了,历史总是一次次重演。

难道让一个年轻人白白离开这个他所热爱的世界,草菅人命的医院和医生竟一点也不吸取教训?他父母走投无路,不得已去找了美国领馆。领馆的人有足够的责任心,正义感,和同情心,马上协助向长征医院要求回答治疗过程中的疑问。这只是个开始,能否有结果,还不得而知。

他父母了解到,在美国他们所居城市的肾病医院,当病人做透析时,4个病人共用一间隔室,除了数字仪表之外,还有一个护士监护这4个病人的情况。医生也时时来看望。中国的情况不可能有这样的条件,国情不同,不能强拉来比较。可是,令人忧虑的是,过去是贫穷落后,技术和设备赶不上先进国家,现在是人人只向钱看,责任心淡漠,不重业务,浮夸浮躁,弄虚作假,还有多少个病人已经和将会成为牺牲品?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事情和地方,但是我们至少看到美国的医生比较不需要顾虑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务,能够比较专心地钻研业务。严格的法律,十余年慎密的业务训练,良好的职业道德的熏陶,使得他们不敢稍有懈怠。中国还要多少年才能赶上这样的水平!

目前中国的这种也是大家非常经常谈起的是,法律仍然是空架子,官场腐败,民主仍然只是纸上谈兵,世风不正,人人都是受害者。要办点事,无论大小,都要从找关系开始,人人都找关系,被托的医生面对着都有关系的病人,大概他的时间不少都化在计算谁的关系最硬,谁送的礼最重,今后他自己可能需要谁最多了,真正有多少心思和时间化在病人身上?这样的风气,如何能真正国富民强,百姓安居乐业?中国人大正在讨论“物权法“,但什么时候才会把人的生命,人的生命的尊严放在最应该收到保护的地位?我们只能盼望有朝一日,中国也能真正民主化,法律至上,万众一心,扫除几千年中的阴霾,光大几千年来积累的大智慧,中国才会有望。

我外侄的父母悲痛得已经拿不起一枝笔了。嘱我撰文,至少解解胸中郁闷,也以之告慰爱子在天之灵。也许在读到此文的仁人志士中,热心又有智慧的,能助我们一臂之力,我们将感激不尽。

[ 本帖最后由 Dianyandeshou 于 2007-3-24 22:12 编辑 ]

好像贴了两篇不相干的文章

这种事一定要追究到底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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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尸体,请病理学专家解剖,保存复制所有医疗纪录,看看是不是医院的疏忽。


这个心源性瘁死,不好说的,如果医生没有注意到苗头,没有进行监护和干预,那么才是医院和医生的责任。
“For a sailor, home again, prison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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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军医”二字,就知道没戏。国内千万别上什么军队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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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之词,不可轻信。肾衰竭本来就不是小病。猝死也不是不可能。
患者家属指不出医院到底如何草菅人命,具体有哪些失误和不当,只单单一句医生没有尽到责任。
什么叫医院的责任? 医院本来就不是包治百病,长生不死之地啊。难道只要人死在医院,就是医生的责任么?只要人不是由于医院的失误和不当治死的,医院就没有多大责任。医生只是医生,不是神仙。
老来丧子,十分令人同情。悲痛之下,下意识地希望有人能承担起自己丧子之痛的责任。唉。。。。。其情可怜啊。

如果医院真有玩忽职守草菅人命的举动,坚决支持彻查到底,追回公道。但是,如果这只是天灾,那也只能希望,死者家属能早日从悲痛中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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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一面之词,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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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泉路上无老少啊。。。。。
同志,注明“转贴”好吧。。。。。。

[ 本帖最后由 月*无*影 于 2007-3-24 20: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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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oothy 于 2007-3-24 16:26 发表
一看“军医”二字,就知道没戏。国内千万别上什么军队医院。



国内的军医院实力很强的,和地方上不太一样,专项拨款。 仪器和人力都强,很会吸引人才的。
“For a sailor, home again, prison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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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oothy 于 2007-3-24 16:26 发表
一看“军医”二字,就知道没戏。国内千万别上什么军队医院。


北京的NB人物,十有八九最后是死在301医院的。
有的驴生来是为了拉磨的,有的牛生来是为了耕田的,而有的虾,生来是为了扯蛋的。
Ceramic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You never know when it's gonna br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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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难逃一死啊。至于什么时候死,那是命。
(不信这个的人表打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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