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迪等委员建议外国人娶中国妇女应交保证书

张海迪等委员建议外国人娶中国妇女应交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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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03:32 重庆晚报

  



代表们正进行热烈讨论
  本报北京专电 我国四分之一的涉外婚姻,最后面临解体,远渡重洋的中国妇女无法得到合理保障。为此,任弼时的女儿任远征委员昨日提交提案:加强对涉外婚姻的审核,保障中国妇女人身权利。

  提案上还有16个来自妇女界的全国政协委员签名附议,包括张海迪、敬一丹、罗天婵等。




   



  1/4跨国婚姻解体

  近年来随着中国涉外婚姻数量的增多,涉外婚姻纠纷也越来越多。2004年,民政部门办理了四千余起跨国婚姻,同期受理的离婚将近一千起。

  任委员说,我国驻外大使馆经常接到这样的投诉——中国妇女遭受丈夫暴力、性虐待甚至禁锢。

  法律尚有盲区

  提案认为,涉外婚姻纠纷中妇女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的原因是: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在保护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或侨民结婚后的合法权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中国1983年3月和8月分别发布的两项涉外婚姻规定中,只在法律上确认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身份,而不能认定外国人的收入情况及婚后生活稳定状态的保障条件。

  两个原因导致纠纷

  跨国婚姻为何纠纷不断?据分析原因有二:中国妇女和外国丈夫在文化、财产等方面悬殊,导致双方生活和沟通方式存在障碍,新鲜感过后就纠纷不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加之“家丑不可外扬”思想作祟,使得洋丈夫更加有恃无恐。

  增加婚前审核

  16名委员联名建议,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时应增加审核条件:外国人应出具本人纳税证明书或资产证明书,证明其有正常生活收入。

  同时应向登记机关递交保证书,内容包括外国人与中国公民离婚时,应负担中国公民归国往返交通费、正式离婚判决下达前生活费等,保证中国公民基本生活条件。

  特派记者 曹阳/文 史宗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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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写了保证书,怎么执行?

那是相当的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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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失落得 于 2006-3-8 12:42 发表
仅供两会会员参考:

“不许哄抢游客,做彬彬有礼的猴子”:成都的龙池镇政府和龙池景区为猴子们制订了“礼貌山猴行为准则”:不许不礼貌,做到文明待客;不许哄抢游客,做到彬彬有礼;不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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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敬一丹也签名...
什么叫婚姻自由呀....怎么这些人大代表的想法这么..这么...说不出来...
有些女的,能嫁一老外,就拽得跟个二五八万似的,别提多开心了,还以为就高人一等了...
外国也经常是阴天...
爱情无国界,自己要当心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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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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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说不可说
一说便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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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有些荒唐,但更重要的先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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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这样立法,老外如果想娶走一个中国闺女的话,就得负责引进一个洋妞保证人口结构平衡。而且说好了就算你反悔退货,我们也不一定也就还给你,主要还得看心情。lol.gif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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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赶着人家还不一定要呢,还加保证书,这不是断姐妹们的财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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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

这么一弄,把中国女性当什么了?以为我们是便宜商品,还要签合同。什么人都能在中国当人大代表。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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