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量不要动” 。 呵呵,我尽量了,没控制住

吉林公安厅:传播浏览张柏芝阿娇艳照违法

近日,网上流传香港艺人陈冠希与阿娇等多名女艺人艳照,吉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民警提醒网民:“只要认定是淫秽色情图片,尽量不要动,浏览、复制、粘贴、下载、传播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吉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民警提醒网民,对目前网上流传的香港艺人陈冠希、阿娇、张柏芝等艺人“裸照”这样的照片,“只要认定是淫秽色情图片,尽量不要动,浏览、复制、粘贴、下载、传播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网站栏目也清理

2月1日,吉林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等13个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1月至9月在该省继续开展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

会议要求,2月底前,吉林各地各部门要行动起来,以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站和提供播客、博客、手机视听服务单位为重点,对网上含有淫秽色情、低俗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栏目、标题、视频做一次彻底的清理。今年将强制推行论坛版主、吧主、聊天室管理员实名制,论坛跟帖先审后发制。相关部门还将推广有过滤功能的软件,制止色情、暴力网站的传播。

陈冠希阿娇裸照不要看

近日,网上流传香港艺人陈冠希与阿娇等多名女艺人艳照,有多名香港网民因此被捕,罪名是“发布淫秽物品”。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处长李家超时表示,无论是发布此类照片,还是在互联网上转载照片均属违法。如果此次艺人裸照最后被裁定为淫亵照片,则传播照片的网民就触犯了最高可判监3年及罚款100 万元的“发布淫亵物品”罪。

对于下载和浏览相关照片的香港网民来说,则没有法律上的担忧。但如果你是内地网民,则浏览这些照片也存在法律上的风险。吉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民警就提醒网民,那些艳照连看都不要看,“只要认定是淫秽色情图片,尽量不要动,浏览、复制、粘贴、下载、传播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警方说法确有法律根据

浏览色情信息也违法,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下,确实是真的。2004年,四川警方抓捕传唤两位在家中浏览色情图片的居民,警方称查处“在家上黄色网站”依据的是公安部33号令,当时四川省公安厅网监官员称:“点击、浏览、查阅色情网站也是违法的。”

所谓的公安部33号令,即1997年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第六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信息。

这一事件当时曾引发巨大争议,之后再没有居民家中浏览色情图片被抓的公开新闻报道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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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公安部因为几张照片发了
判监3年及罚款100 万元
估计至少有 100万没尽量的人 不想坐牢的

1万亿罚款收入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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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凭什么香港网民浏览这些照片就没有法律上的担忧,内地网民就有可能付法律责任啊?连这都要搞歧视? 当大陆人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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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这次就这么大动静啊?

现在中国就是缺少悲剧,麻木久了就得震撼那么一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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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坐牢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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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快死刑了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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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想不出来 于 2008-2-3 16:59 发表
我没看到,也不好奇。删了就删了,本来就该删掉的。


说实话,我从来不对娱乐新闻感兴趣,即使前天朋友说起来,我也没有什么好奇,昨天偶然在6park看到了,才发现大家为什么那么爱看

说句实话,确实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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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没控制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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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的不是香港人吗?
要成长,但不以冷漠为代价
要成熟,但不以现实为代价
要成功,但不以卑劣为代价
要成全,但不以背叛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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