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现在Asta对此事的关注程度的确在降低。因为原来受此问题威胁的主要是中国学生和喀麦隆学生(在亚琛绝对人数的关系)。现在据Asta喀籍同事称,喀国学生在陆续办理Verphlichtung的手续,他们已逐步免疫于这个问题。 而且在与ASta的交涉中,市外办始终以他们的法律权限为依据,从没有作出丝毫让步,我想Asta的能力也止于此了!
综上,我个人觉得去办理Verphlichtung是个摆脱签证问题纠缠的有效方法,胜过坐等“Asta谈判大胜,市外办全线让步”。
办理这个手续2大障碍:
1。 收入问题。 我手头个案有限,提供和不提供收入证明的各占1例。所以,这个障碍是有可能逾越的!
2。 地域问题。 对于家在内地的同学,肯定希望一次进京就有结果,往返几次的情况简直无法想象。 所以,我希望家在京沪穗及邻近周边地区的同学尽快动起来,并及时提供经验,为内地同学铺路。 于人方便于己方便,何乐不为!


ps: 打个比方: 假设,亚琛足球队有几个人又参加了篮球队。 篮球比赛中赢了、输了、场上和人打架了,该由谁负责? 篮球队还是足球队?
你用“我不是阎王”来为自己当小鬼的行为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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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守洞 at 2004-5-25 02:23 PM:
ps: 打个比方: 假设,亚琛足球队有几个人又参加了篮球队。 篮球比赛中赢了、输了、场上和人打架了,该由谁负责? 篮球队还是足球队?

Natuerlich 篮球队! 篮球队比赛由足球队负责?
waw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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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位同学和我说到,以前从来不看帐户,
今天他去延签,他的帐户有足够延长签证的费用,
但是签证官,要他出示由中国定期汇款的证明,帐上的钱不能不能说明问题,Hiwi job 不能说明问题,工作证明不能说明问题.
所以外事局这样做,已经是便本加力了,而中国之大,守洞者也说了,要跑几趟,那对家人也是不小的资金和精力上的折磨.
反正现在移民局已经这样对大家了,我个人建议,不如找一个组织,大家一人出一点费用,然后打一个官司吧.
现在唯一中国人有事,还能指望大学asta吗!?或者建议asta出面请律师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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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情况请先到Asta和Roufaou约谈应急。

办理Verphlichtung的事,力求以三地同学的经验积累,换取内地同学的一次成功
你用“我不是阎王”来为自己当小鬼的行为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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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守洞 at 2004-5-25 21:29:
极端情况请先到Asta和Roufaou约谈应急。

办理Verphlichtung的事,力求以三地同学的经验积累,换取内地同学的一次成功

支持。biggrin.gi 看我多拍马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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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洞说得不错。可是我们出来了,最好什么事能自己解决。父母有能力的固然好,可是比如我的父母已经退休,先不说要不要出示收入证明,就是这么跑几趟,也够他们受的。
我不做大哥好多年,我不要冰冷的床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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