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最好做个澄清 [打印本页]

作者: voiceless    时间: 2005-7-27 11:46     标题: 最好做个澄清

97年7月的voiceless和punklee
我们可不是一个人,虽然说话风格相象。
作者: punklee_0    时间: 2005-7-27 11:48

你怎么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的相片公布于世了,但是我原谅了你,决定放弃诉讼
作者: 牛肉干    时间: 2005-7-27 11:49

照片了有十几个人,你是哪个啊?
作者: 278FJ    时间: 2005-7-27 11:49

不清晰 要求放个好地
作者: voiceless    时间: 2005-7-27 11:50

你最好诉讼诉讼,然后我就能逗逗闷子了。
作者: punklee_0    时间: 2005-7-27 11:52

那我可抓紧时间写状子了啊 
作者: voiceless    时间: 2005-7-27 11:53

可别用手纸书写,法院不收手纸状子。
作者: punklee_0    时间: 2005-7-27 11:59

我不去法院告,我去村委会
作者: 谁说我不在乎    时间: 2005-7-27 12:05

两个爷们,有啥好澄清得啊
作者: voiceless    时间: 2005-7-27 12:06

那你就可以用手纸写了么?
作者: 晒月亮的拖鞋    时间: 2005-7-27 12:08

他们不是同一个人..

至少不是用同一台电脑..
作者: lik    时间: 2005-7-28 00:46

97年就DKNY了?

made in哪里啊?
作者: voiceless    时间: 2005-7-28 00:51

就注意这个。哎
作者: 会员18888    时间: 2005-7-28 01:38

DKNY素什么撒:
作者: crazymoon    时间: 2005-7-28 01:47

多亏贷款
作者: wayway2000    时间: 2005-7-28 02: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voiceless    时间: 2005-7-28 02:12

真了不起啊!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csuchen.de/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