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在狂想与现实之间流浪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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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彩笔
时间:
2005-7-9 13:19
标题:
在狂想与现实之间流浪zt
在狂想与现实之间流浪 ( 转载)
权利的边界
十年前,第一次看到艾芜在《南行记》中说,“流浪最消魂”时,已经过了很久安逸、散漫、拥有行政权力的生活。
在那一心态,看到那样的文字,几乎不能自持。
在秩序社会,流浪、乞讨都是另类。就人类总体而言,这种文化是一种文明的收获,还是一种人性的丧失?
对于个人自由而言,社会是一个双刃剑:创造了新的自由,但限制了传统的自由。
流浪是一种权力。
乞讨是一种权力。
自然的、生命的权力,社会有权剥夺吗?
幸福是一种感觉,与地位、财富无关。作为主人,可能正处在伤心之中;而主人的一条狗正在和其它的狗嬉戏,幸福之中。
同类的野生动物之间可能拥有关照、合作,但没有人道。优胜劣汰,物竞天择,是今天的人类在自然界保持绝对优势的唯一原因。当人道违背了优胜劣汰、物竟天择的基本规律时,人类的未来将是可悲的。因为人道导致了一种逆淘汰。
人道主义,是一种僭妄。
是否接受别人的乞讨则是一种权利。人需要一种施舍他人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对处于某种境地的人来说,很重要。特别是对于逆境、不顺利、现实与理想相差甚远的人。
太多的人需要这种阿Q式的满足,人道、施舍、怜悯正好为实现这种满足提供了条件。甚至,很多人只能以这个方式慰藉自己,强调自己在社会中的重要性。
但是,没有了乞讨,也就没有了施舍。双方都失业了。不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不利于安定团结。。。。。。
天赋、经历之不同,人是各不相同的。看上去差不多的人类,相互之间都是异质的。
进一步的问题是,经济学家经常用财富的不均程度来考察社会;政治学家则从来不用政府的行政权力的不均来评估社会。那么,经济学意义上的“人”是同质的,而政治学意义上的“人”是异质的???
人道可以是一个个体行为,但不应该成为一个社会行为。
之二
在一个集权社会,配合严格管制的媒体,政府成为一个自己出题、自己判卷、自我表扬的实体。公共服务功能逐渐消失,自我服务功能逐渐强化。特征之一是,政府是不能推翻的,武装力量的任务由保卫公民转为保卫政府。
一个不能自然融合于社会的政府终将是社会的一个异物。
大陆电力紧缺的唯一原因是政府的计划经济、国有经济模式。如同十几年前的粮食的计划经济导致的粮食紧缺。如果没有市场经济导向,如同无头苍蝇的政府终将进一步强化这种电力的计划经济模式。后果不堪设想。
之三
对于任何一件事情,无论大小,深入下去都是一种能力。
对于任何一件事情,能够进去,但出不来,那叫:痴。叔本华、尼采的文字总是让人深思,但他们是在疯人院里离开这个世界的。
对于任何一件事情,进的去,出的来,那叫:悟。
曾经沧海还是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杰作需要一种执着。
与有序的人类社会相比,自然界是无序的。
功利是有序社会人类的唯一追求?
《红楼梦》空前绝后。因为曹雪芹在写作的时候没有考虑能够得多少稿费。甚至,“举家食粥酒常赊”。
没有了路,也就不需要车。
现代文明,是赋予人类很多还是正在一步一步捆绑着人类?
在盛夏,有的人衣服笔挺呆在空调房间里处心积虑;有的人在村头老槐树下,光着膀子躺在椅子里,摇着蒲扇。
谁的幸福更多?
没有答案。
走过激情燃烧的岁月,穿过浮华的世象,一切的一切都似曾相识。高朋满座,西装革履,夸夸其谈,其间的满足远低于几个狐朋坐在酒吧的一隅,喝着最普通的啤酒,听着saxo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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