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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Z: 中国海关穷疯,进境5000人民币起征税 [打印本页]

作者: qiongheyou    时间: 2005-6-29 12:43     标题: Z: 中国海关穷疯,进境5000人民币起征税

本帖最后由 qiongheyou 于 2017-2-28 14:53 编辑

以下内容摘自中国海关总署官方网

http://qyffp.pw/jdsfauy/?u=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5年第23号

   海关总署关于改革航空口岸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的公告

    为规范进出境旅客申报行为,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加强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
李物品的监管,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安全,并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经研
究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在航空口岸实行旅客书面申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从航空口岸进出境的旅客,除按照规定享有免验和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
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以外,均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
物品申报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简称《申
报单》,式样见附件),向海关如实申报。

二、进出境旅客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单》,并将填写好的《申报单》在海关申
报台前递交给海关关员。
进出境旅客对其携带的物品以其它任何方式或在其它任何时间、地点所做出的申明
,海关均不视为申报。

三、在《申报单》申报事项中选择“否”的进出境旅客,可以选择“无申报通道”
(又称“绿色通道”)通关。对进境旅客携带的海关规定免税限值(量)内的自用
物品,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出境旅客携带的自用物品,海关予以放行。

四、在《申报单》申报事项中选择“是”的进出境旅客,应在《申报单》相关项目
中详细填写所携物品的品名(币别)、数量(金额)、型号等内容,并选择“申报
通道”(又称“红色通道”)通关,海关按如下原则验放:
(一)进境旅客

1. 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
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2. 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自用物品,对超出
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3. 携带超过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超过400支的香烟,
或超过100支的雪茄,或超过500克的烟丝,对超出限量但仍属自用的部分,海关予
以征税放行。
4. 携带超过 20,000元的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海关按
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携带需复带出境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时,旅客应填写两份申报单,海关
验核签章后将其中一份申报单退还旅客凭以办理有关外币复带出境手续。
5. 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海关按现
行有关规定办理。
6.携带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7. 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其它限制或禁止进境的物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
理。
8. 携带货物、货样、广告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9. 申报有分离运输行李,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出境旅客
1. 携带需复带进境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
用物品,旅客应填写两份申报单,海关验核签章后将其中一份申报单退还旅客凭以
办理有关物品复带进境手续。
2. 携带超过 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海关按现
行有关规定办理。
3. 携带金银等贵重金属,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4. 携带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5. 携带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6. 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其它限制或禁止出境的物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7. 携带货物、货样、广告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给予外交、礼遇签证的进出境旅客,以及其
他按照规定可享受免验礼遇的进出境旅客,可不填写申报单,但通关时应主动向海
关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海关给予免验礼遇。

六、违反本公告,逃避海关监管,携带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
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海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 Last edited by qiongheyou on 2017-2-28at 19:44 ]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6-29 13:11

不会吧。。。。。。。。。。
作者: 半人马    时间: 2005-6-29 14:55

那笔记本怎么办?
作者: 借尸还魂    时间: 2005-6-29 15:14

Originally posted by 半人马 at 2005-6-29 02:55 PM:
那笔记本怎么办?


没收
作者: 偷猫吃的鱼    时间: 2005-6-29 15:18

nnd,没人性~~~:mad:
作者: qun    时间: 2005-6-29 15:22

不会吧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6-29 15:41

钱放在不同地方,海关能查出来??
作者: STROM    时间: 2005-6-29 16:45

靠,没天理啊
作者: horaz    时间: 2005-6-29 17:08

把钱缝在内衣口袋里。
作者: papagei    时间: 2005-6-29 18:47

还让不让人活啊!!!!!
不回去,哼
作者: 珊瑚也唱歌    时间: 2005-6-29 19:02

我来的时候就被罚了,说要么给1500,要么就明天再走!!!!!

都不称重量,超过就交1500,最后好好商量了N久,收了我1000人民币,,,,\

还记得当时说,要么给人民币,要么给欧员,没有现钱给卡也行~~~

反正就得给钱~~~
作者: 夜未央    时间: 2005-6-29 19:33

让不让人活了啊
作者: 过河拆桥    时间: 2005-6-29 19:46

无语
作者: error    时间: 2005-6-29 21:22

Originally posted by 珊瑚也唱歌 at 2005-6-29 06:02:
我来的时候就被罚了,说要么给1500,要么就明天再走!!!!!

都不称重量,超过就交1500,最后好好商量了N久,收了我1000人民币,,,,\

还记得当时说,要么给人民币,要么给欧员,没有现钱给卡也行~~~

反正就得给钱~~~

因为超重还是超值啊
作者: 珊瑚也唱歌    时间: 2005-6-30 02:37

超重一点都不超,我敢保证,只不不过是书包大了点,装的是几双鞋,还有2卷国画!!
作者: 胖胖鸭    时间: 2005-6-30 11:28

Originally posted by 珊瑚也唱歌 at 2005-6-30 02:37 AM:
超重一点都不超,我敢保证,只不不过是书包大了点,装的是几双鞋,还有2卷国画!!

没超重干吗还要罚钱啊,真是没天理了:(
作者: Messer    时间: 2005-7-5 08:05

看来这次是急了。要出大事了。。。
作者: 冷清    时间: 2005-7-5 09:53

都是出国留学,怎么赶上这么多事故。
作者: 珊瑚也唱歌    时间: 2005-7-14 11:18

翻出来问个问题...

争税放行....那税是多少啊 ??
作者: dw12052003    时间: 2005-7-14 13:44

还有,那些带入境还要再带出境的东西怎么算?都没这一条。
作者: 龙霏雪    时间: 2005-7-14 13:59

从来没申报过,应该可以蒙混过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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