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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吕发卫星请进 [打印本页]

作者: sdny    时间: 2005-6-16 08:00     标题: 老吕发卫星请进

你们从国内返回德国的时候是不是护照上的Residence Permit有效就可以了,而无需那个visa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末是不是持申根联盟中一国的居留许可也可以从另一个申根国家进入,
比如我的拘留德国的许可是到明年一月,我可不可以持这个许可从北京飞哥本哈根进入丹麦?
作者: 四眼看人生    时间: 2005-6-16 16:58

我觉得应该是可以,但是还需要进一步确认。不过进入德国绝对是没有问题的。下面我摘抄了一点官方文件:

申根签证(European Schengen Visa),源于1985年6月14日在卢森堡申根城签署的一份国际公约。该条约由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5国达成。协议规定了单一的签证政策,即凡外籍人士持有任何一个申根会员国核发的有效入境签证,可以多次进出其会员国,而不需另外申请签证。因此,前往西欧德、荷、法、比、卢5国旅行,只需获得其中一国的签证即可。
    随着欧盟国家一体化进程的发展,申根协议国也不断增加。1990-1992年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希腊相继加入。1994年12月22日波恩会议决定次年申根签证生效。 1995年3月26日德、法、荷、比、卢、西、葡7国正式实施。以后意大利、奥地利、希腊也相继批准实施;今年3月25日北欧五国(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和冰岛)也正式参加此协议。因此,目前申根协议国的范围,覆盖了西欧、中欧、北欧和南欧等15个国家(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奥地利、希腊、西班牙、葡萄牙、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冰岛),只有中欧的瑞士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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