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別拿性當武器 撰文/阿諾.拉薩路斯(Arnold A. Lazarus, 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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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魚
时间:
2005-6-2 13:22
标题:
別拿性當武器 撰文/阿諾.拉薩路斯(Arnold A. Lazarus, Ph.D.)
在不良的婚姻当中,性总是被用来当作武器,令夫妻渐行渐远。
我谘商过的夫妻中,有不少人愚蠢地用性来当作控制对方的手段。
把性当作力量和控制手段的夫妻,多到让我数不清。也许其主要的原因是,人们常认为只有在一切都很顺利,没有负面情绪,而且夫妻之间没有张力的情况下,才可以有性行为。
[实际案例]
有一对前来谘商的年轻夫妻,正是有这方面的问题。艾碧就是像我之前所叙述那一型的人──只要她对丈夫有任何不满,就绝不同意行房。
如果罗伯特想要亲热的话,就必须在各方面都表现良好。我很大胆地问道:「那么要他怎么做,今晚才能跟妳睡?」艾碧以平板的语调回答说:「这个嘛,家里有很多事还等着处理。首先呢,他可以把客厅地板和地下室吸尘一下,还有,我要求他修理后院的栅栏,已经好几个月了,再来嘛,他的衣橱也需要整理清洁一下……。」她本来还打算继续讲下去,但是我打断了她,告诉她说等到罗伯特做完这所有的事,他也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可以行房了。
在另一对夫妻的个案中,男方是定条件的那个人。「只有在葆拉和我之间什么问题都没有的时候,我才会考虑行房。我必须对她有充分的好感,而她对我也是一样。我必须感觉到我们之间很亲近,有很深的爱,而且觉得我们是很好的搭档。我必须感受到她的温暖、关怀、爱意和亲近。」于是我问他,这些条件都能达到的情形,要多久才会发生一次呢?「大约一个月一次吧,或者更少。」葆拉哀怨的说。
[专家告诉你]
[迷思1. 必须要有爱,性生活才会美满? ]
在我们的社会中,爱和性之间的关系被看作是密不可分,于是,「做爱」成了性交的同义词。
爱可不是随便就可制造出来的商品啊!(这种委婉的修辞法,有时是很可笑的,就好像有一次,我和一位女性朋友开车在路上,看到有两只狗正在交配,而她竟问我有没有看到那两只动物在「做爱」!)
认为爱是性的必要先决条件的人,往往不知道爱常自性行为中发展出来。如果两个人喜欢对方,被对方所吸引,而彼此间的性生活又很美满的话,那么爱将会渐渐地萌生。
[迷思2. 夫妻间的性,应该永远是特别的、诱人的,而且是情感丰富又令人满足的? ]
这就好比是在要求每餐饭都要像美食主义者的盛宴那样,必须用上好的瓷器和水晶器皿来盛装,还要有柔美的轻音乐和昏黄的灯光来衬托。随便抓一个三明治来充饥是无法想象的事!只肯吃四星级餐厅的菜色的人,很可能大多时候都是饿着肚子的,而且会严重地营养不良。
如果每次的行房,都得有四星级的表现,那么夫妻间将会错失许多「快餐性爱」及其它种类的性乐趣,而这些并不那么精致的性活动,其实往往能够增进两人之间的亲密、关怀,及生理上的满足感。要求完美性生活的人,最后通常会感到挫折,以及欲求不满。
有些夫妻会等到气消了才行房,或是在上床前花很多时间讨论心里的感觉,以求解决情绪上的困扰(但最后往往只让两人的苦恼更形增加)。
然而,另外也有一些夫妻发现,性有助于消减怒气。当他们生彼此的气的时候,会到床上去「解决」这个问题。这些夫妻不会让压力影响到他们房事上的满足,并且往往在完事后发现,怒气已经消去了大半。当然我并不是说,婚姻中没有讨论感觉的空间。夫妻要相处融洽,彼此之间一定要沟通,而且要分享及宣泄心中的不满。我所不赞同的,是那种持续数小时而不停歇的谩骂,因为这绝对会妨碍到夫妻在性方面的亲密。
有些人相信这样的迷思:「不要带着怒气上床」。于是为了「和好」,两人反而一直争吵到清晨。我则认为,在睡了一晚好觉之后,到了早上再来厘清误会,将会容易得多。
[迷思3. 爱和美好的性是不可分的?]
事实上,有些人发现,尽管他们很爱他们的伴侣,性生活本身却不尽理想,反而是跟别人──甚至是他们不爱的人──上床的时候,性生活却很棒。有时候,爱甚至会减损性的质量。有一个人曾说:「当我爱一个人的时候,我对他有太多种的感觉,像是温暖、责任、关心、脆弱、同情等等,以至于性欲反而被冲淡了。但是如果我对某人只有生理上的冲动,那我反而可以专心地享受性。」
爱和性的讯息,并不是同义词。深深相爱的伴侣,有时会全神贯注在彼此的感情上,以致两人的性需求反而被稀释了,性方面的刺激也因此减弱。
有些人十分坚持爱和性不可分,而且在做爱之前必须要去除所有愤怒及不满的情绪。这些人将会错失许多美好的享受。能够享受各种不同的性生活──包括充满爱意的性、诱人的性、玩乐式的性,甚至是愤怒的性──的夫妻,比较不容易发生摩擦,婚姻也比那些将性限制在一定范畴之内的夫妻来得美满。
本文选读特别感谢 数据提供:新自然主义公司
作者:
IUU
时间:
2005-6-2 13:58
其他还可以接受,可是愤怒的性,有点不可理解。。。
作者:
大魚
时间:
2005-6-3 04:04
嗯!对于这段文摘,其实我认为只是一种专家的角度,所谓专家,也只是人,也有他理论的弱点,因此并不永远是对的!再加上西方的专家研究的是西方的心理态度是否在东方人身上也能适用,也许也尚待考虑!
我认为这段说法的前题是基于男女双方都能够无障碍的享受性爱的前题所做出的结论.也就是说,假设女方跟本就无法在性生活中体会到所谓的温暖,愉悦,兴奋,快乐的感觉,我不认为性活动能对夫妻问题产生任何帮助!
近年来在心理学上有一种理论说,心理和生理上的行为是互相影响的,也就是说向大家知道的,当心情不好时会影响食欲;相对的,如果你在心情不好时能够好好吃些喜欢的东西,例如喝一碗喷香的浓汤,就会使心情变好一点!当你心情不好时,看着镜子用手帮忙在脸上做出快乐的表情也能调整心情.
好像离题有点远了,我想作者有两点说法是值得重视的,
第一,所谓惩罚性的相处方式对夫妻关系的维系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例如冷战,分房,等等,这些方式简单说就是威胁,勒索对方,因为你(妳)使我不高兴所以我…除非你…不然我就…对于威胁,勒索一个正常的人性反应当然是愤怒,然后也许基于利害考虑而屈从,但无疑已经使关系产生裂痕!
第二,夫妻双方应该要有能够共同参与同时都能享受快乐的活动,例如打球,钓鱼,戏剧,音乐,阅读等等,当有争执发生时能够暂时抛开,共同分享一下快乐然后再回头共同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唉!废话讲多了,简单讲,在大鱼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后回头仔细检讨并且思考经验后确认婚姻决不是单纯在相爱的基楚下共同走进礼堂这么简单的事,奉劝各位未婚人士,如果你(妳)和你(妳)的对象没有能在沟通协调的基础下解决问题的能力,婚,不结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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