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问: EBAY [打印本页]

作者: 么么茶    时间: 2005-4-27 15:28     标题: 问: EBAY

请问,在Ebay上已经拍到的东西,但卖方拒绝出卖他的商品时,有什么办法吗???:(:mad:

是否可以让卖方支付精神损失费哦!~~~~  支付5% 的Verkaufspreise这样Bewertungspunkt 可以给Positive合理吗??rolleyes.g
作者: Fatimah    时间: 2005-4-27 15:35

老实说没办法, 评分写差点咯, 然后跟ebay打个小报告,在然后就可以忘掉了。
作者: wayway2000    时间: 2005-4-27 15: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Fatimah    时间: 2005-4-27 15:38

Originally posted by wayway2000 at 2005-4-27 15:36:

发哥真有手段yes.gif

这也有手段?我决定竞选州议员算了。。。
作者: blackskin    时间: 2005-4-27 19:03

其实也没啥用,你给人家一个negative,别人也会给你一个,两败俱伤
这种事情很正常,买不到就再买贝
作者: Lucky_Strike    时间: 2005-4-27 19:37

他为什么不卖给你?其实在交易结束后,如果你是最高出价者,你将会收到一封ebay的确认信,那相当于你跟卖家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有相当法律效力的,如果你有时间,有精力,还得有钱,你可以去找律师告卖家,告他违约。如果庭外不能和解,说不定还要上庭。累啊,所以很多人都不愿意这么干的,如楼上的所说,随随便便一个negativ,再向ebay打个报告,算了。如果卖家长期出售物品(即基本靠ebay吃饭)还有一种方法,国内有人用过,可以给你介绍一下,但声明,我不负任何责任!——你可以申请多个id(国内的,德国的均可),资料都用假的,不断出高价买下这个卖家的货品,但都不付钱,搞的他没生意可作!
作者: 珊瑚也唱歌    时间: 2005-4-27 20:20

落上的好坏黑~~
作者: Lucky_Strike    时间: 2005-4-27 20:36

我怎么坏啦?我又不这么干,没看清楚吗?是国内有人这么干过。
当然,如果卖家不是一个长期卖家,积分也不高的话就不一定能成功了,人家可以换帐号啊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csuchen.de/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