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一个丑女的爱情(小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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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4-16 10:37
标题:
一个丑女的爱情(小小说)
作者:马健
有一位无名的智者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世上没有所谓美丽与丑陋之分,只有审美习惯所导致的感受不同!”这句话也是儿时父亲平日间,常常在我面前,若有意若无意中总会提到的。因此,仿佛从记事的时候起,我就已经很熟悉它了。不过,我开始并不知道其中的含义,因为这么深奥的哲学,虽然用的是一种浅白的表述,但对于一个刚刚蹒跚学步、懵懂不明世事的女童来说,仍未免太过晦涩了。
直到有一天,我成了孤儿,并不得不走出父母为我营造的庇护所,终于发现因为自己相貌丑怪而时常在被人背后指戳、当面嘲笑。连周围的同龄孩子们也将我有意的疏远,使我被排斥于他们的活动范围圈外,变得孤立。就算是那些“善良”的大叔大婶们,那怜悯同情的眼光也都让我觉得难以忍受,因为那其实更会让我感到锥心刺骨的痛楚,仿佛是在时时提醒我的“与众不同”,唤出我的自卑。
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了父亲常念叨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语句的内容,而是背后的“心意”:一颗慈父为了孩子,防患于未然,考虑周到,事先开解,无微不至体贴安慰的舔犊之情。
只不过,父母的爱可以营造的空间虽然宽广且温馨,但即便他们今天还在,能力也毕竟是有限的。母鸡呵护小鸡似的保护只能一时,却无法长久。雏鹰总得面对自己独自的天空,小鸟终究无法躲避严冬凛冽的考验。自己脚下的路,别人无法替你走。任一个人的人生,都不可能有可以做弊的“外挂”,何况显然是被上帝抛弃的我呢?所以,虽早已经明白了父亲当初的一番苦心,一片慈爱关怀,并为此而无限感动,但毕竟只有我身受这种境遇的痛苦,故而小时候仍时时不觉对父母生了自己这般模样:焦枯的头发,蜡黄的皮肤,这也还罢了,一口可以媲美“食神”里莫文蔚的那口爆牙更永远将自己和“丑女”两个字直接划上了等号——有些许埋怨,即便明知这对他们有些不公平。
因为,每一个人都有被社会承认的需要,每一个人都盼望可能得到别人的关爱,每一个人都会有一种虚荣心渴望得到满足,每一个人都会幻想可以在尽可能大的圈子中成为众星捧月的焦点:而不是“笑柄”——而这些,对于丑陋的我,却是永远是无缘得到,甚至是想都不敢幻想的奢望。
也只有在午夜梦徊的时候,我才可能会幸运的得到这种幸福,而从小到大这十几二十年的岁月中,我拢共也只享受过三次这样的快乐——每次,我都把它们用笔记录了下来,做为珍藏:每晚念上一遍,希望入睡后能得以回放。只是,每次早晨醒来,却大都是失望的!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4-16 10:37
不过,人总会渐渐长大,而长大的标志,就是明白事理,而明白事理的体现,在我看来,就是学会“认命”。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连孔夫子都不得不承认“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并且他自己都犯过“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这样的错误,可见世人自古都是如此。而我生就这付模样,就不应再奢望那些为了正常人准备的快乐,和其他人一样平等的对待了。所以,我开始成年之后,就学会了不再埋怨,而无奈的接受这个无法改变的现实:因为,此时成年人的世界中样貌所起的作用更重要了——尤其,是对女孩子来说。
记得白居易的《长恨歌》中这样记叙杨贵妃享有的风光: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金星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姊妹弟兄皆列士,可怜光彩生门户。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现如今,虽秦皇汉武俱做古,唐宗宋祖再不复,一个女儿家再绝色无双也不可能因此而享这般尊荣。但是,美女与丑女,受到的待遇却依旧有天上地下之别的。
尤其是现在,因为影视娱乐业日趋繁荣,各地效法国外的选美活动亦渐增多,更使得那些美女娇娥风光无限,日进斗金。天生丽质的愈加神彩飞扬对于这种雄厚的资本更难以自弃,相貌平常但却多金的亦不甘落后,美体塑形,整容修脸,忙着麻雀变凤凰,同样可以改变一些自己的命运。
只我,一个普通人家的丑女,又是孤女,既无逆天改命的神力,转换时空的回炉重炼一副如花娇颜,也无力承担那在我看来是天价的易容改扮魔术的昂贵费用。于是,我就只依旧不得不接受还是做原来的我,作一只永远无法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了。
只不过,“爱孩子,是母鸡都有的本能”,而对爱的渴望,也同样是每一个青春期情窦初开的少女都会具有的性的冲动,我也不能例外。因为,我也是女孩,因为,既便我不“漂亮”,但我,一样是“妹”妹。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4-16 10:37
因此,有一天,看到了他!从此发现,我的心,也会因一个男孩的出现而砰然心动。我的血管中,也会因为面对他将要出而紧张的血液加速。我的脸上,也会幻想和他在一起的美好时,因少女的羞涩而升起一片绯红——但是我明白,我和他是没有开始的:一只丑陋的蝙蝠,怎么可能会期待有一天,与凤凰同游于九天之上呢?我不敢做那样的奢求,因此,我很平静的远远注视着他的身影。只要我可以在他顾盼所及的角落,占一个微不足到的方寸之地,能让他的视线偶尔间从我的身上扫过,我就足以幸福的擅抖了。因此,我无限感恩那个因为总算找到一个比她还丑的女人而因此获得了自信,因而慷慨的给了我这个清洁工作的老处女,虽然她总是的意洋洋的在人前嘲弄我的长像。
他是那么的英俊潇洒,虽然我都不曾有勇气真正近距离的凝视看清他的脸。他是那么的才华横溢,虽然我只知道他和我在同一座楼上班,但其实都不了解他从事的专业和真正的职务。他是那么的风度翩翩,即使他出来进去的时候,经常面容沮丧一付郁郁不得志的样子,但那一份忧郁更增加了他男子汉的魅力。
多少次,我等在他必经之路的角落中,想冲出来装做躲闪不及的和他撞在一起,来一个“偶然”的美丽邂逅,借此搭讪的说上几句话。可最终,我还是没有鼓起足够的勇气。这样优秀的男人,即便女主角比我再美上十分二十分,也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更何况,是丑陋不堪的我呢?
配得上王子的只有公主,哪有巫婆可以和王子在一起这般荒唐的童话故事?阿西莫多这样的钟楼怪人爱上艾斯美拉达,永远只能是悲剧的。相反也一样,就算二人只是站在一起,那也是一种对美丽的亵渎啊。这样的画面,绝不是可以让人羡慕的偶象剧,而只会让人恶心的呕吐。于是,我一次,又一次的退缩,最后,彻底的放弃了这种想法。只满足于可以用心去想像,可以被他温柔的拥在怀里的感觉。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4-16 10:37
但是,这种爱的方式真的好辛苦。尤其其间,他似乎又有过其他的女人:是的,在我的心里,我已经是他的女人了,是他所拥有的,是他的财产。虽然我知道,他并非是我所拥有的男人,他更并非是属于我的财产。我只是单方面和他签下了爱的契约,是只可以约束我,而不可以束缚他,对他没有任何效力的,因为他从来就不知道有这份心的约定。
但是,我仍然感到了无比的心痛,似乎有人无情地在我的心头割下了好大的一块。那时的我,真的好想冲到他面前,畅快淋漓的表达自己对他的感情,把他从那个女人的魔爪里抢过来,她怎么可能有我这样用全部的生命来爱他呢?但是,理智最后终于战胜了疯狂的想法,因为我知道,那样做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将他吓跑,使他对我远避三舍,不再让我能够找到他。那时,就算是如过去那般在远处默默的凝视他的身影,都将成为一种奢求。
还好,他的那段“外遇”的时间并不长就结束了。之后那个女人再没有和他同时出现过,我因此更加得意于自己当初的英明决策,挽救了我和他之间的“爱情”!不过,其实我也明白,他终会找到一个真正爱他,又配得上他,而他也喜欢的女人做妻子的。我也想通了,那时,我虽然会非常痛苦,但因为一样可以用现在的方式来爱他:这对于我,已经很满足了。此时的我,是真正体会到了“没有索取,只有付出的爱,是最幸福的”这句话的含意。
我沉浸于享受这种幸福里,直到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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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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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16 10:37
今天,我来晚了,不知道为什么,昨日夜间,忽然的心烦意乱,辗转反侧总也无法入眠。似有什么事忘记了,又好像有什么事要发生,但左思又想也想不明白。折腾到了半夜,用尽了可以想及的辅助睡眠的一切方法——喝牛奶,数绵羊,听音乐,看晦涩难懂的书,可就是睡不着,最后还是只得找了两片安眠药服下去,总算最后进入了梦乡:只不过,早上起来就不免晚了点,而且还有点精神恍惚。
所以,我有些急冲冲的开着车:一辆买来就是旧的电动车,平常我开的都比自行车快不了多少的,但今天我用脚踩,几乎已赶上摩托的速度——向着我和他工作的地点赶去,赴每天早上那一共只有十多秒钟,而他更根本不会住意到我的名叫“路过”的“约会”。还好,还不算太迟,应当赶得上。
车开至大厦门前尚有一段路,前面忽然有些拥堵。很多人将路的一段围成了一圈,远远的看去,好像还都在交头接耳的谈论着些什么。显然,是出了交通事故了。
骤然,我的心猛的揪了起来,忽然升起一种莫名的不祥预感。我不敢往下深想,但混混噩噩然下了车。没有了平常的谨慎小心,没有了一道道锁,锁上自己宝贝车的心思。只习惯性的用脚支起了架子,就随手将它停在了一边,向着人群步履有些蹒跚迟距的走去。
平日间,因为自卑于自己的容貌,我是从来不往人多的地方凑的。不论是轻蔑的表情,还是怜悯的眼光,甚至是故意做作的无动于衷,都不是一种让我愉快的感觉。因此,我总是和其他人保持有一定的距离,因而我连一个朋友都没有。但今天,我忘了所有的顾忌,分开了人群——从来没想到,人脸生的丑也有它的好处,因为别人原本想和你挤的,但一看你这张脸,就不自觉的带着惊惧退让开了。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4-16 10:38
很顺利的到了里而,但我宁愿没有进来。一个倒在一辆汽车车轮不远处的熟悉身影,立时便让我的整个世界崩溃了。那原本充满生命活力,对我来说像照耀我的太阳一样的那一张英俊的脸上,现如今却布满了一种死气,地上满是血污,他的那辆摩托倒在了近两米之外。
警察在处理现场,周围议论的声音不时传来,不用问谁就从中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很平常的一起交通意外,车速过快,转弯不稳,汽车避让不及的结果,是他的责任居多。已经有急救医生检查过了,已当场死亡。因为靠近了他工作的地方,有他的同事认出了他,叫出了他的名字“……”——可笑的是,我还是现在才知道他的名字。
我想走上前,扑到他身上,痛哭一场,以他“未亡人”的身份:而且,我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可以把他抱在怀里的机会了。但是,我还是放弃了,没有任何行动。有他的同事在,不可以让人以为这样的白马王子会和我这样丑陋的女孩子在生命中有什么交结。别人并不了解我和他之间的纯洁关系,一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而如果有什么流言菲语,影响到他去后的声名,那对他将是一种莫大的侮辱:我,不可以让他成为别人的笑料!
我牙关紧咬,竭力控制着自己的冲动,整个人以致都不停的颤抖。就这样,直到他被抬上车。我目送着载着自己爱人的那辆车,看着它渐行渐远,前方只能看到它在背后卷起的一点烟尘,但转眼便也被吹散。周围的人群也逐渐散去,仿佛这件事本身只是水中的一点涟漪,很快就会没有一丝痕迹。可没有人知道,一个少女的心,已经随着她爱郎的辞世,如一面镜子般“呯”的一声彻底碎了。她的幸福,也跟着他的逝死而离开了她。她整个的世界,已经变得失去了色彩。
我,转过身来,向着我们工作的大厦的门,急步行去。很近了,所以转眼便到了。我再不需要去那个我专门等候他的甜蜜角落了,因为我再也等不来我每天的幸福时刻。我也没有像往常之后那样,下地下室的杂物间,去换我的工作服,取保洁员的工具。而是进入了电梯,直上了十五层的顶楼,登上了天台,向着他离去的方向,绝然的跳了下去。
大地向着我的脸扑了过来:“亲爱的,我来了!下辈子,我会投胎做一个美丽的女孩儿,那样,才配得上你!”
作者:
278FJ
时间:
2005-4-16 12:08
会有这种人么
无法理解
我觉得她的心理有些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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