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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喝完这杯咖啡我就走 [打印本页]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09     标题: 喝完这杯咖啡我就走

第一幕 情已苍茫

深蓝色的海底飘着夏日的雪

  【一年前 加州】

  我来到加州才开始学车。那个肥胖的印度教练的小时收费贵得令我发疯,
我只好没命地学,比我在国内时学任何一样东西都投入。很快我考到驾照。

  每天,我开着我那辆用一千美元买来的廉价旧车,从30TH STREET的公寓里出来,开到实验室的时候,在中国留学生里,我总是第一个到。

  但很多时候,我不大会觉得我已离开中国。在30TH STREET的周遭公寓,住满了来自中国的留学生。生活中,还是充满着同样是黄皮肤的身影。买东西最常去的还是CHINESE QUARTER,因为在那儿还可以吃到好吃的中国菜。

  开车上课时,沿途会碰到两三个奇怪的墨西哥人在街边若无其事地跳舞。他们把那台像微型炸弹一样的机器,放在街边,音乐开得震天响。微黑的面色,鬈曲的头发,在加州的晨光里,闪着丝丝的黝光。

  总是在这时,才惊觉我已离开国内,离开美丽的小雪。

  【九年前 南京 一月】

  认识小雪,或许是因为我少年时的寂寞,她身上的温情令我感到一种少有的暖意,而事实上我们都是缺少温暖的人。

  小雪生活在单亲家庭,母亲再婚后,有了弟弟,小雪就像是一个被冷落的客。而我,六岁时就和外婆在一起生活。父母亲离婚后,我夹在中间像是一只丑陋的令人厌恶的皮球。只有外婆乐于收留我。

  外婆是一个嗜酒成瘾的老女人。那老式的木结构房子,整天充满着老酒的味道和外婆喝醉后的呕吐气息。外公去世后,外婆就是这样了。她清醒的时候,除了给我做好吃的东西,还会给我不停地讲她和外公的往事。可是她难得有清醒的时候。多数时,她像是一个不可救药的醉鬼。我十二岁时学校的老师来家访,被她的呕吐物给吓了回去。以后,就没有老师来家访过。我心里其实暗暗高兴,觉得外婆真伟大。

  有时因为学校的事,我会不高兴地板着脸,外婆就会顺手把她的酒瓶递过来。她会说,宝儿,来,喝一口。我从此知道酒精对情感的麻醉。我开始明白外婆对酒精何以如此迷恋。

  我不大容易醉,我只是个容易感伤的孩子,可我是个奇怪的人,越是如此,我越是喜欢用一些很暴烈的行为来掩藏自己。我喜欢与人打架,勾帮搭伙。在初中时,我就带着五个小破孩自成一派。当老大的感觉很好。可我的学习居然还好得如此不可救药。

  那段拉帮结伙的日子不是太久,学校一阵扫荡,大家统统出局。我因为一向学习成绩突出,幸免于难。

  都是初中的事儿了,那几个小破孩早就混迹江湖了,我才开始念高中。校内校外的,渐渐的就断了联络。有时我是羡慕他们的。因为我对于读书充满厌倦。我找不到读书的乐趣。可是每次看到那些精灵古怪的题目,我的脑袋依然是那么容易开窍。一开了窍,就又忘了读书的无趣,埋头进去,硬要折腾点名堂出来才会罢休。

  外婆去世,是我十七岁生日过后没多久的事。在这个冬天,我对死亡这个概念充满着仇恨,因为我忽然发现,它意味着当我想要见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却永远不会再出现。

  【五年前 广州】

  小雪从上海赶过来看我。

  国庆的假期她没有回家,专程赶到广州来看我。在人海如潮的天河路上,我轻轻地拥着她。她越来越消瘦了。

  她说在上海的日子,无心念书。没有心思做任何的事情。每一天都希望可以想出一个逃离上海的理由来看我。小雪偎在我的怀里,浅浅地笑。在亮起灯火的天河路上,我可以隐约看到她眼角闪动着的泪光。我心里涌动着怜惜,却无力表达。

  虽然只是大三,我已经萌发了到美国留学的想法。我在国内看不到我学生物的希望,可是我不知道该如何对小雪说起我的想法。她一直是个容易绝望的女子。

  节日的天河路上,看不到尽头的人潮,仿佛是从大海里莫名其妙地涌动出来。一个脸上挂满雀斑的小女孩,忽然从暗处跑出来,举着一大把单枝的玫瑰。我买过一朵,轻轻地放到小雪柔软的掌心里。她把玫瑰的花瓣,撕下一瓣,放到鼻尖。她说玫瑰在说话。我说,玫瑰在说什么。小雪依在我的怀里,只是无言地笑。然后她说,玫瑰在说—— 阿宝离开小雪一秒钟,小雪都会死去。我用力地拥了拥小雪,轻轻地吻她的额头。

  我忽然想起我们曾有过的一个没有机会诞生的小孩,我想起那次药流从小雪身体里流出的血还有她苍白的脸色。小雪,或许我已经不能承受你的深情。我心里想的这句话,我知道我不能说。

  【九年前 南京 六月】

  是南京炎热的六月。

  我在校园的长椅上抽烟。我永远都是一个如此公开如此自由散漫的人。一缕很长的发丝,遮住我的一只眼睛。无论是抽烟还是暴露我留的长发,在这个大中午,都不会有人来干涉,是一段自由的时光。我把上课时用来遮住头发的帽子,扔在椅子的另一头。我吐着烟圈,在灼热的阳光下,眯着眼睛打量着校园的午后。

  外婆在这个冬天离去后,我在父母早就各自组成的家庭里,住过一段日子。注定会有很多不合拍的情节。没有多久,我又一个人回到城西外婆留下的一居室里。我更习惯这种一个人的生活。我不想生活在他们的阴影下。

  在这个六月的某一天,小雪和她的女伴走过来的时候,我正吐出一个巨大的烟圈,在无风的午后,那个烟圈在阳光下晃晃悠悠的。

  后来小雪对我说,这个烟圈成为一张捕获她的网。我只用了几秒的时间,她却用了一生的时间来逃脱。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10

【八年前 南京】

  高考令我感到头痛和神经质。在新街口的一家冰淇淋店,小雪拿着一支小勺慢慢地搅动着面前杯中的冰淇淋,对我说出这句话。

  我把烟灰轻轻地弹在玻璃烟缸里。旁若无人地去吻小雪的面颊。小雪黑亮的长发,掠过我的脸,我看到她流泪了,或许温柔而无助的女子,总是如此。我无措。

  高考前夕,小雪这样的情绪反复,已经不是第一回了。我不喜欢看到她流泪。她流泪时,我总是以为和我在一起她很痛苦。

  阿宝,你说,我们可以考到一起吗?哪怕是考到一座城市?小雪收起泪光后,依然爱问这句话。我宽慰她,当然可以。其实我心里没有答案。

  后来,现实生活给出答案后,又觉得原本就该如此,生活无非就是这样,我们只是小小的棋子,却还要做出艰难而无聊的对抗。

  九月,小雪在车站泪眼婆娑地送我。她穿着有蓝色花边的连衣裙,在站台上向我挥手,像是一个早熟而贤良的女子。阿宝,我要我们在一起。隔着窗,小雪说。

  暑气已经退去,站台上有隐隐的风。小雪细细的长发,在微风里轻轻地摆动。这样的太平盛世,这样的浮华人间,小雪悬在容颜上的细细密密的牵挂,仿佛是驻留在风中的传说。可是,却又如此真实强烈地逼迫着我。

  我站在过道上,忍受着来往人群的挤压,向窗外挥手。

  【半年前 加州】

  有时,我仍无法习惯加州的天气。长长的海岸线,终年的空气温润。但我想要的雨季,总是在我最痛恨的时候,不期而至。往往是冬天,总有一个月的时间,不停地下。

  我整天浸泡在实验室里,教授不在时,完成他布下的任务后,我就偷懒。拿着一千六百美元的全额奖学金,在加州的生活衣食无忧,反而让我变得堕落。我买来酵母,用实验室的机器和蒸馏水,给自己酿酒喝。酒无法醉人,只是在刚入口,心便自动麻木起来,想起不堪回首的往事,并不大容易悲伤。我逐渐明白外婆在外公离去后,借酒度日的生活。

  也是在来了加州后,才学会一个人在黑夜中醒来,呆坐在床角,不声不响地靠着墙壁抽烟。失眠的时候,放上唱片,在黑暗中静静地听。那张《SUMMER SNOW》都快被机器读烂了:深深的蓝色海底/飘着夏日的雪/我想去触摸/它又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一定是我从没做过的梦/恰似为你哭泣的我的爱。

  那是小雪最爱的歌。小雪离开后,我立刻发现自己不能忍受她不在世间的空寂。我不承认她是一个天生的悲剧女子。我觉得是我的错,她托付给我的心是我没有妥善收藏好。我没有给她想要的安定,却给了她一双看不到未来的眼神。

  【四年前 广州 七月】

  小雪论文一答辩完,就从上海来到了广州。

  在我从大三开始就在校外租的房间里,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闷热的房间里,电风扇无力送着带有热度的风。我说,我不打算工作,我要到国外去。

  房间里忽然就冷了下来。这是我第一次和小雪说起未来。小雪的手正在我的发间穿梭。她停下来,眼神立时变得冰冷,居然没哭。她穿着吊带的细裙,在房间里走动。半晌无话。

  在房间里,只是背对着我。然后,忽然就疯狂起来,大声地哭泣。她的声音大得刺耳。她扑到我的身上,用指甲掐我,抓我的脖子。

  我从来没有见过柔弱的小雪,如此暴烈的一面,她像是一头迷狂的小兽。我穿着牛仔裤,裸着上半身,赤着脚站在地板上,任她的指甲在我的皮肤上抓动。我的皮肤上迅速地浮起血痕。

  小雪停了下来,她穿着细裙的身体,在我的面前剧烈地抖动。然后,她一声不吭地坐到椅子上,开始无声地哭泣。

  我在她的身后,坐在地板上一支接一支地抽烟。

  黄昏时,我去楼下的小街买食物,回来时,小雪已经走了。桌上只留了一张条,阿宝,我回南京了,再见。

  【四年前 北京 八月——A】

  北京的八月,太阳居然是如此的毒辣。从北京站出来,坐着地铁向我的目的地靠近,感到自己会随时死在高温下的北京。

  我出国留学的准备节奏和同学相比,像是一个迟钝的老人。我要在北京上一个月的GRE考试前的训练。

  小雪赌气回南京后,我们一个月都没有见面了。我经济上很窘迫,留在广州,为一个朋友开的咖啡馆做了近一个月的事。打过两次电话给小雪,都是她母亲或继父很冷漠的声音。一到北京,我就给小雪打电话,是她还年幼的弟弟接的。我把电话号码留下,电话那头还很稚气的声音答应我会转给姐姐。

  在北京住下来的第三天,接到了小雪打来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声音很平静。她说,阿宝,为什么不能和我一起留在国内?我的生命,已经不能够面对你忽然的消失。

  我说,小雪,我爱你。到了国外,我们只是暂时的分别,我们可以结婚,很快你可以以F2的陪读形式出去和我生活在一起。

  虽然我知道F2出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我在那一刻只想让小雪不要胡思乱想。我说得热烈而投入,电话那头,小雪没有任何的声息。就在我以为电话已断了的时候,她柔软而淡漠的声音缓缓地飘过来。

  阿宝,可不可以告诉我,如何才能够不再爱你?

  【六年前 南京】

  整个的寒假,我都和小雪在一起。那是我和小雪最快乐的时光。我们在外婆留下的一居室里,一起做饭,一起逛街,一起看电影。

  寒冷的冬夜里,房间里没有炉火。在外婆那张吱吱作响的木床上,我紧紧地抱着小雪。我们把体温传递到对方的身体里。小雪伏在我的胸前,轻轻地为我唱歌。她喜欢的《SUMMER SNOW》。然后,她会一刻不停地叫着我的名字。阿宝,阿宝。当她困意袭来的时候,我还可以听到她用很模糊不清的声音说,阿宝,我要我们在一起。

  但我们也付出了代价。

  开学后回到广州没多久,接到小雪从上海打来的电话。说她怀孕了。她说一方面感到很奇妙,另一方面感到很恐惧。我请了十天的假,偷偷地从广州跑到上海。通过一个医学院的同学,为小雪做了药流。我拿出所有的钱,找了一家廉价的小旅馆。

  整整一个星期的照料,小雪苍白的面颊,才渐渐地有了血色。她用细细的声音说,阿宝,其实我很喜欢那个孩子。我在昏暗的房间中,紧紧地抱着小雪,把头枕在她的胸前,头一次流下泪来。

  【四年前 北京 八月——B】

  接到小雪服过量安眠药自杀身亡的消息那天,我刚刚结束在北京的GRE考试前的训练,那是我最思念小雪的时候。

  在旅馆里接到电话后,我狂暴地笑。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在那夜,一个人跑到酒吧里,随着劲猛的节奏,摇晃到后半夜。天快亮的时候,我晃到天安门广场,到处都晃荡着看升旗的人。

  忽然就想起外婆。她曾说,年轻时,外公带她来过天安门广场。在广场上,外公偷偷牵过她的手。

  外婆年轻时的容颜,在广场的空气中,一闪而过,然后,我看到小雪那张碎在玫瑰花瓣后的脸,消隐在逐渐亮起来的天色里。

  【三年前 上海】

  阿宝,请你原谅我的告别。

  除了那张《SUMMER SNOW》,小雪也只是给我留下了这样的一句话。我不知道在那个空寂的夜,她吞下过量的药片,安静地躺在床上,是否涌起过对我的留恋。有时,我觉得小雪是个自私而愚笨的女子。

  在八月上海的浦东国际机场,我把信又看了一遍。到了机场,感觉身体上长出了翅膀。旧金山,巴黎,温哥华,洛杉矶,这些从上海起飞的航班,可以把我的身体带到我想要去的城市。可是我的心,依然停留在原处,孤零零的。

  飞机带着巨大的轰鸣,离地而起,我在机舱内,忍不住热泪盈眶。

  小雪,你好傻。

  【一个月前 加州】

  在加州的生活,还在继续。教授不在的时候,依然不会忘记偷懒。

  每天早晨,从30TH STREET驾车出来,沿途还是看到那些把音乐开得震天响的墨西哥人。他们浑身上下似乎都是跳舞的细胞。

  这个早晨,我的遭遇略异于往日。

  墨西哥人的身影刚刚留在身后,就看到一个年轻女子在不远处招手。

  那是同住在30TH STREET的来自香港的莉雅,一个很活泼的女生,心理系的。除了在留学生的聚会上,路上见到,只是一笑而过。

  我把车缓缓地靠向她,摇下车窗,她喊着我的英文名说,Lee,可以载我一程吗?我微笑点头。莉雅坐上来。

  莉雅说,Lee,你好像是个很不快乐的人。何以见得?看着莉雅我问她。莉雅的头低下去,不说话,我则开车继续前行。

  Lee,可不可以告诉我,怎样——才可以爱你?

  静默的车内,莉雅忽然这样说道。

  正是红灯亮起的街口,加州的天空,阴沉而压抑。我知道,我最痛恨的加州的雨季,就要来临。绿灯亮起时,车窗外望去,居然立时飘起了如丝细雨。

  我没有说话,只是看了莉雅一眼。我伸出手去,把一张唱片推进车内的机器,然后,若无其事地说,听歌吧,这首《SUMMER SNOW》—— 你会喜欢的。

  歌声响起,小雪的容颜,瞬时,便像水波一样的在内心流动起来。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11     标题: 最后一班渡轮

那年,
在重庆往宜昌的船上,我第一次遇见了乔希。当时,我是前往云阳去探望许久未见的外婆。

  船上人满为患,费了好大力气只买上了三等舱的船票。三等舱位于渡轮上的倒数第二层,底层就是散舱,舱内空气污浊不堪。夜里,睡不着,便走出船舱。

  站在甲板上,江风迎面吹来,我痛快地呼吸着有江水味道的空气。船顶上有一柱很亮的白光打在江面上,烟波浩渺。想起几年来,自己在重庆一个人孤单地打拼,眼看就是三十岁的人了,事业依然无成,爱情更是没谱,不禁悲伤起来。我掏出烟,刚想点上,从顶上突然掉下一只手链,不偏不倚,打在我拿打火机的手上,我一惊,手中那个唯一算是名贵的打火机,便落在了江里,而我却下意识地接住了这条手链。它就是乔希的手链,我一抬头,便看见了乔希。她站在二等舱的栏杆旁,向下看过来,一脸的惊慌失措。

  乔希从扶梯上走下来,向我道歉。一身牛仔上衣下面穿了一条牛仔短裙,那张脸在淡淡的光影中,有些迷离。我把手链还给她,她执意说要赔我打火机,我连连说算了,心里其实有些心疼。

  那是一只水晶手链,乔希当着我的面戴上它时,我由衷地说了一句,它很适合你。乔希脸红了,我心里一动,我好像是第一次发觉,女孩子害羞时,是那样的迷人。我和乔希开始站在甲板上说话。那个时候的乔希,只是一个年轻的小女子,而我已经是一个快奔三十岁的男人。

  秋天的夜,江风从黑暗中吹到人面上,带着湿漉漉的凉意。我问乔希,已经很晚了,为什么不去睡觉?她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抚弄着腕上的手链说,夜里总是失眠。我笑着说,一定是小脑瓜里装着太多心事。乔希没有说话,目光里有一些不属于她那个年纪的忧郁。

  我告诉乔希,每年十一月的这个时候,我都会去云阳看外婆。我问她去哪里,她淡淡一笑,流浪到哪里就算哪里。我说,你一定是三毛的书看得太多了。我见乔希并无意告诉我她的去向,便也不再细问。在昏暗的光影里,乔希那一头长发,随江风而动。她一边说,一边不时地用手把头发捋向耳朵后面,偶尔,会用一些夸张的手势,这让我觉得,她还只是一个孩子,单纯而又淘气。然而这正是我过早失去的,大学毕业几年,奔波在混乱的城市中,事业的不顺,两次失败的爱情经历,让我过早地套上了一个老气横秋的躯壳。此刻,我看着乔希那张纯美的脸,有些走神。

  乔希意识到我在盯着她看时,突然便不说话了。

  夜已经很深了,可是我舍不得走。乔希突然低语,其实,你抽烟的样子,很有男人味。乔希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一点都不张扬。听了她的话,我一时间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不知该说些什么。

  船在黑暗的江上,凭着引航灯一直在平稳地前行。在一段狭窄的江面转弯时,甲板突然有一些倾斜,乔希没有站稳,向后倒去,我想都没有想伸手便抱住了她。只是一瞬间,乔希便把她的双手环抱在了我的腰上,把她的脸贴在我的胸前,我像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心直跳,我想推开她,但是我没有。船平稳以后,还是乔希推开了我,一句话都没有说,便径直走向通往二等舱的扶梯。我站在原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看着她向扶梯走去。在她转身上楼梯的时候,我听到她的声音,其实,刚才我一直在楼上注视着你。乔希的声音非常淡然,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这让我觉得她实在是一个奇怪的女子,让人捉摸不透。可是萍水相逢,知道又如何呢?我回到三等舱,倒头便睡,一夜竟无梦。

  天亮的时候,便到了云阳。我随便整理了一下,准备下船。当我提着包随着人流向出口走去,迎面便看见了乔希也站在出口,我一惊说,原来,你也在云阳下船呀!我的声音有一种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喜悦。乔希说,怎么,不行吗?怕我跟着你呀!我一笑。然后我又听到乔希说,我下船还早着呢,我有一件东西要送给你。乔希的声音似乎很欢快,完全没有了昨晚突然离开时的冷漠。接着乔希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迅速塞到我的上衣口袋里说,你又可以抽烟了—— 一个打火机,请笑纳。出乎我的意料,然而时间紧迫,我也不便推托,谢过乔希,向她简短说了一声再见,便向岸上走去。

  云阳码头的泊位离岸很远,一座用竹筏搭成的桥直通岸边。刚走两步便听到前面一个男人在对他的朋友抱怨,真奇怪,早上起床,便怎么也找不到打火机了。我在后面听到那个男人的话,想到乔希刚才放入我口袋里的打火机,心里顿时紧张起来,下意识地用手捂紧了上衣口袋。我回头向船上看时,乔希还站在远处,冲着我笑,一副恶作剧后的淘气样。看着乔希那得意的表情,我的紧张感消失了很多。我向乔希微笑时,发现她脸上的笑容正悄然隐退,眼神里有一种让我惊诧的忧伤和缠绵,似乎是欲言又止。那个时候,我无法描述我的内心活动,我有点不敢看她,但是我心里有些难过。我想停下来,跑回去再和乔希说几句话,或者问她的联络地址,然而,当我想到乔希昨天夜里的淡然:萍水相逢,知道又能如何呢?我没有停下脚步。

  在码头上,我回头,隔着长长的竹桥,船已经有些远了。我看见乔希站在最高的舷梯上,向岸上望着。隔得太远,我已经看不清乔希的表情,但我知道,她在看着我。

  人生的际遇,大凡如此。或许,昨夜渡轮上的一切,于我和乔希只是一次缘分上的玩笑。我掏出乔希偷来的那只打火机,想笑。我为自己点了一支烟,故作轻松地哼起一首歌,向街上走去,但是我感觉到了我的失落。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12

在云阳的日子里,外婆只要一有空,便在我面前唠叨我的婚姻大事,还硬逼着我去见了一个姑娘,当然没有结果。外婆指着我的鼻子,无奈地说,你这样下去,可要打一辈子的光棍了。我笑而不答。为了逃避外婆的唠叨,我常常一个人在云阳城的大街小巷,穿梭来去。用那个打火机点烟时,偶然会想起乔希。在小城如潮的人群中,我也幻想过与乔希在街头戏剧性地重逢。然而,没有多久,小城那实实在在的人间烟火味,便湮没了我和乔希在渡轮上那恍如梦中的一夜,我开始渐渐淡忘那个叫做乔希的女子。

  两年以后,我在重庆结婚了。俗不可耐的现实婚姻,让我倦怠,我终于发现自己是一个不适合结婚的男人。在女儿小妮四岁的时候,我和小妮的母亲韵文协议离婚。几年以来,我和韵文貌合神离的生活环境,似乎让小妮比同龄的孩子要早熟一些。问小妮愿意和谁在一起生活,小妮说,如果爸爸妈妈要分开,她愿意和爸爸一起生活,小妮无意间的这句话深深刺痛了韵文。离婚那天,韵文哭得非常伤心,这让我有些不忍。我说,孩子毕竟是我们俩生的,想见小妮了,就随时来看吧。韵文哭着问,我们的婚姻哪里出了问题?我无言以对。然后,韵文说出了一个让我淡忘了几年的名字:难道是因为乔希?我僵住了,乔希?你怎么会知道乔希的名字?我绝对地惊异。韵文以为戳到了我的痛处,开始冷笑,这是几年以来,唯一听你在梦里呼唤过的名字。韵文哭着跑开了。

  我呆呆地伫立在街上。我在梦里呼唤过乔希的名字?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我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乔希当年送我的那个打火机,点起一支烟。我看着那已经褪色的机身,仿佛有些明白了。韵文婚后,给我买过两个打火机,而唯独乔希送我的这一个,长久以来,都随着我的身。我开始相信韵文说的话了。

  和韵文离婚后的第二年十一月,即将满九十岁高龄的外婆传来病危的消息。我带着女儿小妮坐船从重庆赶往云阳,我一直没有告诉外婆我和韵文离婚的事。外婆在床榻前抓住我的手紧紧不放,一再叮嘱让我好好照顾韵文,韵文可是一个好女人呀!

  打理完外婆的后事,我才带着小妮拖着疲倦的身体坐上了回重庆的船。那是一艘从上海方向过来的船,船很大,人也不多。我买的是二等舱的铺位,刚安顿好,小妮就说肚子饿了。当时我们走得匆忙,也忘了准备一点吃的,我让小妮在舱内等我,我去看看船上的餐厅有什么吃的。

  在甲板上,听到有女人说话,隐约之间,有些熟悉。抬头,便一眼看见了乔希,隔着遥远的记忆,我惊诧自己能够如此迅速地认出她来。此刻,她倚着栏杆正与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男子在说话。终是走了太多的岁月,乔希的脸上也有了一些变化,完全没有了当日那些孩子气的奇奇怪怪的表情,写在脸上的只有一份凝重—— 哪怕是笑着和那个男人说话。

  我停下来,站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乔希并没有看过来,我极力地想引起她的注意。我拿出打火机点起烟来,故意反复撞击着火石,打火机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响声。爸爸,爸爸。小妮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舱内出来了,走到甲板上,大声地叫着我,向我跑过来。乔希和那个男人同时回过头,向这边看来。我迎向乔希的目光,试探着向她微笑,然而只是一瞬,我已经从她陌生的眼神里知道,她已经完全不记得我了,我的微笑还没有来得及展开,便消失在了心里。

  小妮跑到我的面前,我弯下腰把她抱起来,打火机从手中滑出,小妮乖巧地把它拾起。我尽量不在意地去看乔希,乔希已转过头去,正若无其事地与那个男人说话,仿佛什么也没有看见。餐厅里传出一些乱七八糟的音乐声,我抱着小妮向船上的餐厅走去,突然觉得,自己大概是世界上最傻的男人。

  夜里,安顿好小妮,我怎么也睡不着觉。想起乔希那完全陌生的眼神,我暗笑自己的荒唐,当日渡轮上的缠绵,真的只是一念之间,我却对这样一个完全不了解的女子,隐约间居然牵挂了这么多年,在黑暗中,我流泪了。

  小妮一大早就醒了,揪着我的耳朵让我起床,非要闹着吃餐厅里的瘦肉粥,我几乎是闭着眼睛爬起来的。听到船上的喇叭说,前方到达丰都码头。就快到重庆了,我不由地松了口气。我把瘦肉粥从餐厅里带回到船舱,小妮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过了好半天才想起来对我说,刚才有一个阿姨来找过你,她还留下一封信。小妮从枕上把信拿给我,我立刻意识到信是乔希写的,来不及细想,便拆了开来。在那一瞬间我就知道,我错怪乔希了,无论她在信里写了什么,起码乔希还记得我。乔希的信看得出写得很匆忙,我的目光迅速掠过那些文字:其实,我一直以为两个萍水相逢的路人不会发生什么,哪怕是短暂的倾心,相信都会被各奔东西而冲淡。但我奇怪自己会一直惦记着你,每年的这个时候,我会给自己制造各种理由,游荡在这条旅途上,我盼望着奇迹的发生。有人笑话我这段渡轮上的故事,只有他很认真地说,愿意和我一起等。三年前,在渡轮上他说,等人是很孤单的,他愿意陪我,直到你的出现。当你真的又一次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时,我才突然觉得其实我已经抛不下他了。当然,你的眼神让我很欣慰,知道你还惦记着我。也许这么多年以来,我所企盼的也只是这些了。你的女儿很美丽,也许很像她的妈妈,你们一定很幸福……

  我拿着信,冲到出口时,下船的时间已经过了,船上的那个通往岸边的铁门已经关闭。下船的人群,正沿着那长长的竹桥,向码头走去。我的目光穿过人潮,终于看见已经和那个男人走远的乔希。那个男人迈动步子,我才注意到,他是一个腿有残疾的男人,此刻,乔希正挽着他,一步一步地缓缓地向岸上走去。

  看着乔希和那个男人的背影,在淡蓝色的晨雾中离我越来越远时,我的眼泪还是忍不住流了下来。我想大声喊乔希的名字,喉头却发紧,怎么也发不出声来。乔希一直没有回过头来,我的眼前浮现出乔希在信里所记录下来的三毛的一段文字:重逢无意中,相对心如麻。对面问安好,不提回头路。提起当年事,泪眼笑荒唐。我是真的爱过你,说时依旧泪如倾,这句话请你放在心底。不要告诉任何人你往哪里去,不要跟我来,家中孩儿等着你,等爸爸回家把饭开……

  我像是一座寂寞的雕塑,一动不动地站在甲板上。人群渐渐散了,乔希和那个男人的身影,已经看不见。我拿出乔希当年送我的那个打火机,握在手上,看了又看,船离码头时,我手一松,它便隐没在了烟波浩渺的江面上。

  天色已经大亮,我回过头,看见小妮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用她那明澈的眼睛安静地看着我,一脸的纯真。我走到小妮的面前,蹲下来,怜惜地抚摸着小妮的头发,轻轻地问她,你想妈妈吗?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12     标题: 飞机场里的一分二十七秒

飞机停稳,
他在机舱里纷纷起身的人群后面,慢慢地移动自己的步履。眼神有种掩饰不住的淡漠。也许只是疲惫。也许——谁知道呢。

  杂乱的生活里,每一个人都是那么容易出现毫无理由的症候。无端的胃痛。无端的感伤。

  终于缓步从云梯上走下来,阳光有些刺眼。他很快地拿出墨镜。是很廉价的墨镜。他快速地戴上,向出口走去。转机的旅客走在另外一端。他只是不经意地回头看了一眼,就一眼。

  他因这一瞬的目光回转,而停在了原处一分二十七秒。

  他奇怪会在这样的场景里看到她。她混迹在转机的人群里。岁月对她似乎还是眷顾的,未见留痕。隔得不是特别远,她正停下和一个男人讲话。听不清对话。有一些毫不相干的人,不时地穿过她的身边。

  他戴着黑色的墨镜,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处,也不时地要面对一些毫不相干的人在自己面前的穿梭。他知道自己不会上前也不会停太久。他就是想远远地看看她。

  十六年没见了。他轻轻地摸了一下自己稀疏的头发。他感到唇角微微地绽了一下。有些苦涩。然后,他想起家里常年卧病的女人那张破碎的脸。

  瞬间,他感到光阴的残暴和生活对他的无耻。因为生活对他的待遇和他对生活的态度,反差太大。

  十秒过去了。他忽然觉得自己一直是个在模仿生命的人。只有一种空洞的姿态,并没有实质的内容。

  她还在那边和那个男人说话。墨镜后的目光,把他看到的这一切,过滤得像是一部廉价的电影,拍得毫无美感,彼时葱茏的岁月,只有空虚而遥远的画面,一点都捕捉不到那时的声音了。

  他用了三十秒的时间,让眼前闪回他和她十七岁在一起时的某些画面。

  他和她在校园的小路上相遇。她黑亮的眸,在夕阳的微光下,闪着他不能忽略的清纯。

  在黑暗而脏乱的电影厅后排,在周遭污浊的空气里,他的手慢慢地去握她细致而修长的手指。她没有拒绝。

  在她家的巷口,无人经过的炎热的午后,她的唇出其不意地划过他灼热的唇角。那个还很年少的十七岁的午后,他傻傻地摸着自己一头还黑亮浓密的头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奔跑到小巷深处的身影,渐渐地消隐在他的视线里。

  都没有想到,那是他和她最后一次的见面。

  再没有联络过。只知道她随着家人去了很远的北方,是一个没有大海的城市。

  有五年的时间,他都在思考她不来只字片言的理由。关于重逢的场面,他设想过不下三个版本。在机场,在渡轮上,在火车上,无论哪个版本的重逢,必定有追问她为何不捎来消息的疑问。

  时光是一个自私的东西。日复一日里,它可以不容商量地便把一个人曾经拥有过的疑问和一直想要的答案,不动声色地湮没在清爽却又恍如隔世的青天白日中,直到永远无法靠近,没有眼泪地伫立在空虚的两岸。

  机场的地面温度在慢慢地攀升。他感到一丝灼热。她和那个男人还在说话。似乎接近尾声了。因为,他看到她已经慢慢地准备拖动脚边那只小小的皮箱。

  然后,他用了四十秒的时间,回忆了他婚后的几个画面。

  小职员的生活,令他的婚礼简朴得不能再精简。多病的女人,令生活永远充满着无法启齿的灰暗。一直没有孩子,也没有资格要孩子。

  曾经在婚后不久某个灼人的夏日,他拿着一把扇子,疲惫地靠在厨房的门边,厨房里熬着女人待喝的中药。刺鼻的气息弥漫而来。这时的他,已经不是一个有疑问的男人,而是一个不再需要答案的男人。

  只有零星如水中萍草般的回忆了。

  结婚后的第七年,关于她的最后的零星回忆,他也彻底丢弃了。黑夜里,俯在他女人的身上,已经丧失最后的关于情欲的幻想。

  在机场,他开始缓慢地转身。因为他看到她已经拖起了皮箱,在向那个男人告别,然后向转机的地方走过去。

  他用了七秒钟的时间,回忆起与他能坐上这班飞机有关的画面。

  坐飞机出差,从来不是他的待遇。不知道为何,这回的机会让给了他。后来听说,那个常坐飞机走动的人,面对越来越多的空难,忽然害怕得不可救药。如此而已。

  知道真相后,他只是静默地笑。他其实真的希望飞机从空中掉下来。

  他在飞机停稳后,从云梯下来时,一脸的淡漠,或许是因为他憎恨飞机的平安到达。

  可是,他却看到了她——在已经没有疑问也不再需要答案的年代。他还记得她的样子,只是无法再靠近。生活和时间是多么无耻的两个组合。

  一分二十七秒,只是一分二十七秒,他对她爱的一生便浮云般地匆匆掠过,然后,他转身离开,向出口走去,表情平静得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13     标题: 第二幕 海水淹没的城市

爱在冰雪纷飞时

  我和喜宝从来都不是那种纯洁的爱情男女。相遇前,
就已算爱情战场上的高手。在各自的爱情领域里,为爱轻狂,一路招摇。我不停地更换女友,她则不停地更换男友。很难说,谁比谁更胜一筹。

  依稀记得当日,我和喜宝相遇不多时便轮流讲各自的故事。哈哈大笑,举起酒杯频频撞击,一饮而尽时,眼里却闪着不知该为谁流的泪。故事,就是这样,成为回忆时,才添了一丝惆怅。正如多年后,我向旁人讲述自己和喜宝的故事一样,只有惘然。

  那时,喜宝二十五岁,是上海一家动画公司的原画设计师。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与喜宝第一次相遇的日子:1991年11月11号,我二十六岁的生日。生日的前两天,我才与我的第九任女友小美宣布和平分手。只顾沉浸在逃离了爱情的欢乐中,压根儿没想过生日已经临近。如果早就想到的话,我好歹也会和小美混到生日结束。

  我就是这样的男人,一边不断去狩猎爱情,一边又不断为自己制造各种逃离爱情的理由。十六岁时,有算命先生对我扬言,此生关于爱情,我注定是个喜新厌旧的人。当年,我母亲也在场,她气得变脸,把那个算命先生直骂得狗血喷头。我只是嘿嘿一笑,并没在意。没想到,多年后,却成为了一句谶语,左右着我的爱情。

  在那家叫OLD TREE的酒吧里,我已经做好准备,度过一个寂寞的生日之夜。我坐在酒吧边一张高高的椅子上,抽着烟、喝着啤酒。注意到喜宝的存在,是因为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我奇怪一个女孩居然也会用男人专用的古龙水。我侧身望去,原来,她已坐在我旁边一张椅子上。难怪,香水浓得化不开。我第一个感觉就是她是一个出来“玩”的女孩。我面无表情,她倒主动开口说话。我暗笑她居然如此大胆,敢主动和我说话?因为,在她开口说话的瞬间,我已感觉到她是一个擅于“泡”男人的女孩。只是,料她不会想到,在我这样的男人面前,说不定是谁“泡”谁呢。

  我开始对她一脸的坏笑,以为会把她吓跑。哪知,她靠得更近。有些沙哑的声音轻蔑地飘过来,我见过比你笑得更坏的男人。说完,拿起我放在吧台上的香烟很不客气地抽出一支,自顾自地点上。我盯着她的脸,足有十秒钟。她把烟雾吐向空中,然后,慵懒地说道,你没见过漂亮女孩吗?

  她一句话,噎得我哑口无言。只好自嘲地笑。感觉她是“同道中人”,便无意和她再斗下去。况且,彼此都已晓得对方不是好惹的,已经足够。因而不多时,我们便开始“和平共处”,聊起了各自的故事。那是我和喜宝相识后共度的第一夜。

  之后的一个多月,只要忙完工作,我和喜宝就混到一起。穿梭在上海的各种酒吧里,跳舞,唱歌,喝酒。完全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人。在酒吧昏暗的角落里,我和喜宝抚摸着彼此的身体。我喜欢亲吻她的嘴唇,湿润而柔软。然而,关于爱情两个字,我们从来都没有提起过。

  我知道自己和喜宝的共性。我们之所以能够乐此不疲去不断恋爱,无非是因为我们都有一颗喜新厌旧的心。所以,关于我和喜宝的结局,我早已猜到。各奔东西,是一种注定。不是她先提出,就一定是我先提出。两种方式,一种结局。

  当然,一对知道彼此过去的男女纠缠在一起,也有可能是倦鸟归林,不再游荡。然而,这却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结局。这一切,都是我的想法。之所以没有告诉喜宝这些,只是以为她比我更明了。

  那时,我和喜宝常常在徐家汇附近一家叫Kiss me的酒吧里约会。酒吧里有一个年轻的调酒师,会调一种叫做“风情万种”的鸡尾酒。每次与喜宝过来,我都要请她喝一杯。看着她在昏暗的光中,坐在我的对面,极优雅地端着那杯鸡尾酒,常常会令我陷入一种迷乱。可是,我知道自己不是需要天长地久的那种男人。在Kiss me里,我往往是一边和喜宝说话,眼神却不放过酒吧里任何一个漂亮的女子。喜宝见我如此,常常开我玩笑,也没见过她露出那种介意的神色。这反而让我在有意无意间,喜欢拈着喜宝。大概,和女人一样,男人有时也很贱。越是疏离,越是想靠近。后来才晓得,那是喜宝“泡”男人的一种手段。我佯装不知。

  尽管如此,我却并没有想过与她共此一生。对于我这样的男人而言,让我与一个固定的女子长相厮守,是一件可怕的事。只是,这一次的爱恋,我不愿意主动画上句号。我想把机会留给喜宝。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14

渐渐的,我发现其实喜宝有很多东西是隐藏在她看似很张扬的外表下面的。斗嘴仗,我从来都斗不过她。等到有一天我发现我斗得过她时,我以为自己的嘴上功夫进步了一大截。后来才意识到她是变得温柔了。当然,只在我的面前。因为,后来我还目睹过在Kiss me,她痛斥一个极不礼貌的服务生。那个服务生,被喜宝贬得差点晕死过去。而我,则幸灾乐祸地看着这一切。想起她对我的温柔,我觉得自己比那个倒霉蛋幸运一百倍。

  然而,我有些不安。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也从来没有要求过,喜宝为我改变什么。我们只是一对情场上的得意又失意者,棋逢对手,在进行着一场心照不宣的新一轮爱情大比拼而已。我可以容忍喜宝主动将我丢弃,我愿意输给喜宝,却不愿意让她俘虏我整个的心。我对女人的爱情尺度只能让步于此。和我过去追逐又最终被我放弃的女子相比,喜宝本身就是一个大赢家。而在这场爱里,她最终需要的是什么?我还一无所知。

  一天,我和喜宝约好在淮海路上新开的一家意大利餐厅吃西餐。下班之前,我突然胃痛,直冒冷汗。我打电话取消了预订。然后,打电话给喜宝,告诉她,我胃不舒服改个日子。她的反应似乎很平淡,没有一句多余的问候。我突然感觉到一点点的失落。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却令我大感意外。让我对爱有了另一种看法,也让我慢慢地了解在这场爱中,喜宝对我的心意。

  胃痛如刀绞的那个黄昏,我一个人蜷缩在公寓里,浑身直冒虚汗。吃了药,感觉稍好了一些。这时,我隐约听到有小提琴的声音由远而近飘荡过来。居然是我最喜欢的一首叫《狂恋》的爱尔兰民谣。这首曲子,我只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在那家叫Kiss me的酒吧里向喜宝提起过。小提琴的声音越来越近,最后突然停在了我的门边。门是虚掩的。有人把门轻轻地推开。

  门开的瞬间,我所看到的场景,多年以后回忆起来,我都感觉它像是一部美丽的爱情电影。而在这之前,我从来都没有觉得爱是美丽的。

  喜宝走了进来。她的身后跟了四五个年轻的服务生。两个外国琴师各自拉着一把小提琴,围绕着靠在沙发上的我。几个年轻的服务生,端着精美的西点和漂亮的餐具。喜宝还带了胃药过来。

  在轻柔的音乐里,在我的公寓中,我和喜宝吃了一次此生难忘的西餐。那一夜,我和喜宝在我那张窄窄的单人床上,极尽缠绵。

  我早早的醒来。喜宝躺在我的怀里,像一只温顺的小羊。我细细地打量着她,用唇去触摸她美丽的身体。我第一次涌起想要长久地拥有一个女子的欲望。我轻轻地用手去抚摸喜宝那一头柔软的细发。我惊讶于自己的转变。我希望喜宝尽快醒来,然后,让我附在她的耳边细语,去讲述温柔的情话。

  然而,一切,在喜宝醒来之后,又都变了回去。我强迫自己又回到那个冷漠而无情的坏男人躯壳中。因为,我太了解自己的本性。

  喜宝在我怀里温柔地醒来,她凝望我的眼神,让我感觉她很深地爱着我。我对她微笑,想袒露我一直压抑的爱。她却先开口,下个星期,公司派我去美国深造原画设计。我一惊,多久?声音都在颤抖。两年。我看着喜宝的眼睛,我猜,她一定没有读出我眼里的深情。要不,她怎么会忍心告诉我这样一个消息?

  我看着喜宝,尝试把她当成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这是我原本猜到的结局,我却还幻想了一番。也许,我早该认命。因为,对于我这样耐不住寂寞的男人来说,为一个女人而把心封闭两年,只能是天方夜谭。

  喜宝临行前,我们又在Kiss me见了面。已经是1992年的秋天了。

  上海的秋天,白天很少见到太阳,夜里也很少看到星星,任何时候,似乎都是阴郁而感伤的。那夜,在Kiss me里,喜宝端着那杯“风情万种”缓缓地对我说,我是那种经历了太多情感的女子,遇见你以后,我才发现,我早就该倦鸟归林。这杯酒,调酒师说,浓缩了很多东西,所以才叫作“风情万种”。但我其实已厌倦再去经历浓缩的东西,一辈子的爱,我不再愿意用十天半月就用掉。我宁愿把它稀释开来,够我去分享一辈子……

  喜宝的眼泪一串串地流下来。面对她那隐含太多期待的眼神,我强迫自己变得冷漠,不去回答她。离开Kiss me时,我和喜宝各自而去。没有说再见,也没有说分手。

  喜宝离开上海的那天,上海下了一场立秋以来最大的一场雨。我没有去机场送她。我在公寓里,伫立在窗前,天空灰蒙蒙的一片。想起喜宝的时候,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下来。在这之前,我没有为女人流过泪。

  喜宝的离去,对我日后人生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变得明显起来。我因为自认是个喜新厌旧深情难留的男人,所以,没敢轻易给喜宝留下任何承诺。我以为,我不够资格。但后来的事实并不是如此。

  别后,喜宝一直没有写过信来,也没有打过电话。但喜宝在美国深造的那两年间,我却一直没有再接触过别的女人。我奇怪自己的自制力。只是,连我自己都不晓得,这一切,是否是为了喜宝而改变?

  很多时候,我在夜半醒来,喜宝的样子便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从来没有想过,我居然也可以对一个女人如此的深情。我观察着镜中为喜宝而消瘦的自己,像是观察着一个陌生人。原来,我从来都不了解自己的心:可以如此的浪荡不羁,也可以如此的深情缠绵。

  我怀揣着对喜宝无法磨灭的记忆,在上海度过了这一生最寂寞的两年。我一直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够再度相遇,我愿意再做一次关于爱的尝试。然而,迟迟没有喜宝的归期,一切似乎是渺如烟云。后来,我在街上偶然碰到喜宝的一位旧友,才得知喜宝早已脱离了原来的动画公司,一个人嫁在了美国。

  知道这个消息时,我正走在上海繁华的淮海路上。周围,人如潮涌。我却感觉自己的心,在一点点地变成黑洞。我突然想起十六岁那年,那个被我母亲骂过的算命先生,后来偷偷地跑到我面前说的话。他说,你喜新厌旧,是因为你命里有桃花。有桃花运必然有桃花劫。三十岁以前,你会为一个女人肝肠寸断。

  我在淮海路上回忆起这个细节时,是1995年10月23号的这一天。这一年我正好将满三十岁。站在街边,我哈哈大笑。

  也是这一年,我在上海匆匆忙忙地结婚。太太小令,和喜宝有着完全不同的气质。我逐渐的体会到一些事:在城市的背后,很多结婚或者不结婚的男女,都有自己的理由。结婚或不结婚,只是人们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状态。跟爱与不爱,恨与不恨,全无关系。

  和小令的生活,就这样无波无澜地一天天过下去。我常常在想,如果爱真是一杯浓缩的酒,稀释开来,或许也不过如此。

  几年以后一个冬天的黄昏,我和小令去参加她一个朋友再婚的婚礼。那天,上海下了一场从未有过的大雪。我们两个各自裹着一件厚厚的大衣,钻进一辆的士。窗外,冰雪纷飞。车开得很缓很慢。在行至四川中路,离小令的朋友举行婚礼的酒店已经很近的时候,因为路滑雪大,车子突然熄火。我们只好付了钱,下车步行。我走在落了一层积雪的街上,思维近乎于停止。就在这时,我远远的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外国男人和一个中国女人缓缓地走过来。只是一瞬,我的思维重新鲜活起来。我认出来,那个女人,是1992年就离开上海的喜宝。

  我猜,那个外国男人是喜宝的丈夫。那一刻,他和小令一样,只顾往前迈着步子。丝毫没有注意到,一对旧日的情人正在他们的眼皮底下,用细微的眼神正悄然传递着一份曾经关于爱的回忆。

  冰雪纷飞,我和喜宝的眼神只是在迎面交错而过的瞬间,轻轻碰触。

  因为有雪在空中飞舞,只感觉到了一丝迷离,一丝恍惚。然后,我们便像两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一样,擦肩而去。身后,隐约有歌。顺着风,夹杂着城市的气息,弥漫而来:转身之前/看见你眼眶里的泪水/知道/我曾经在你的心里存在过/那也就够了……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18     标题: 炽热的零度咖啡

  我是个懒散的男人,
和广州这座城市里那些为生计而早晚奔波的男女比起来,我的生活要简单很多,也稍为特别些。我的生存问题在家里就可以解决,利用一台电脑,为一些公司做做广告文案,要么为些时髦的杂志,杜撰几千字的都市爱情。

  我想,我是自由的。白天,当我那些可爱的邻居们,在匆忙的早餐之后,混入城市的人流中,开始一天的工作,我却还在床上呼呼大睡。梦里,有时会有女人。

  给一些公司搞文案,我喜欢在白天,真难得,那些人如此信任我。夜里,面对电脑,在咖啡和香烟的包围中,我开始编造一些爱情故事。之所以说是编造,是因为我写的很多爱情,我压根就没有经历过。坦白地讲,我是一个经历比较单纯的男人:三十五岁,谈过一次恋爱,结过一次婚,又离了。

  那都是两年前的事了。可有时想起这些,我还是挺伤感。因为,我是个重感情的男人,所以,离婚对我来说,是一件伤感的事。

  离婚后不久,我就辞职了。像我这种天生懒散的人,实在不能容忍那些狗屁上司,在我面前张牙舞爪。然而,自由的背后,有时却充满了空虚和寂寞。有事可做,倒也罢了。当没有文案要做,又没有编故事的灵感时,我心里就特难过。站在窗口,看着这座混沌的城市,傻傻地发呆。然后,猪一样的睡去。当然,和猪有所不同,我睡得没有它们那么死沉,我通常是半梦半醒。所以,有时候我会哭。

  在经历了这样的超长睡眠之后,我很难得会与我的邻居们,踏着正常人的点儿,同步醒来。我起来坐在床上,隔壁男女一边调情一边做早餐的声音,令我无比羡慕。用完早餐,他们就要投入一天的工作,而我,却无事可做,这种感觉令我空虚极了,我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躲在城市角落里的人渣。

  最近,常常有这种没事又没灵感的时候,然而,空虚之余,我也看到了久违的清晨阳光,这让我稍感欣慰。

  那天,我在沉睡了十多个小时以后,又在清晨的阳光里醒来。沐浴着新鲜的阳光,我突然感觉自己像只蜗牛,很久没有探出头来了,便背着一个包,走出房间。

  我走在街上,看着周围那些男男女女的脸:大清早就堆满了紧迫感,只有我不紧不慢的,对于自己的无所事事,我有些惭愧。我恨不得立刻回到电脑前,去做一些事,去折腾出一些能够换钱的文字出来。

  就是在这个阳光很好的早上,在街边的那家快餐厅,我遇见了柳纤纤,那个因此而改变我生活的年轻女孩。

  上午九点之前,这家餐厅推出的是特价,便宜得像是白捡了一个大西瓜。咖啡可以凭空杯免费再续,汉堡也比其他时段便宜了一半。不过,人并不多。只有我这种非正常职业的人,才可以不紧不慢地来享受这种实惠。我坐在落地的玻璃窗前,大口喝着咖啡,大口吃着汉堡,有些得意,又有些无聊。

  注意到柳纤纤,并不是因为她有多么漂亮,而是她的行动,令我觉得可爱无比。在我的眼皮底下,我看着她拿着一只和这家快餐厅一样的空咖啡杯,从门外大模大样地走到收银台前,请服务生为她续了一杯咖啡。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充满了孩子气的顽皮举动,我坐在靠窗的位置上,面带关不住的微笑看着她熟练地完成这个“空手道”。柳纤纤端着那杯咖啡,坐在离我不远的一张椅上。知道我在看她,便回头做了个鬼脸。

  阳光透过餐厅中的玻璃,照在柳纤纤光洁的脸上,迫人的青春气息扑面而来。瞬间,便包围了我。

  我忍不住走上前去。柳纤纤见我靠近她,眉毛一挑:怎么,你想告密?告诉你吧,我凭着这只空咖啡杯已经喝了一个多星期的免费咖啡了。柳纤纤得意的神色,溢于言表。我微笑着连连摇头,我说,你光喝咖啡,不觉得单调吗?我可以请你吃汉堡和冰琪淋。柳纤纤瞪了我一眼说,你别以为我没钱吃东西,用这种方式换来的咖啡才香呢?我叹口气说,你这不叫“换”,叫“骗”。柳纤纤顿时无语,有些脸红。我连忙改口。柳纤纤又笑了起来,我才不管你怎么想呢?

  后来,面对我端来的汉堡和冰琪淋,柳纤纤还是胃口大开,像个饥饿的小老虎,风卷残云。见我一直在用微笑盯她,柳纤纤边吃边咕哝:看什么看?心疼了?这可是你自愿的。看着柳纤纤,不知为什么,我心生怜爱。

  在餐厅门口分别时,柳纤纤突然问我,哎,你不能老让我叫你哎哎哎吧,我已把芳名告知于你,还不知怎么称呼你呢?整个语气,江湖味十足,我忍不住大笑,脱口而出:李寻欢。柳纤纤笑得更夸张:李寻欢?你还小李飞刀呢!虽然,在以后的交往中,我一再纠正。但我的真名还是没有给柳纤纤留下任何记忆,我真的成了她眼里的“寻欢大哥”。

  柳纤纤的出现,彻底打乱了我平静的单身生活。我的爱情欲望因为她而与日俱增。可是,我从来没有找到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去向她说明。我有时候笑自己,在柳纤纤的面前,仿佛又回到了情窦初开的年少时光,少年时我是羞涩无比的,人到了中年,却还何以如此?我回答不了自己。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19

我们常常在那家快餐厅用餐,柳纤纤很信任我,常常讲她的故事给我听,说她的单亲家庭,她的初恋,经历还挺多。她总是睁着那双大大的眼睛俏皮地说,寻欢大哥,你把我这些故事掐头去尾,再添枝加叶,不就可以换钱了吗?每到这时,我总是忍不住敲她的小脑瓜,佯装生气的样子,训斥她的小财迷思想。的确是个孩子,我暗自叹息。

  我编造了如此多的爱情故事,现在想来,充其量也只是一种意淫。在现实爱情的面前,我是个胆小如鼠的男人。

  而一念之间的爱,却始终左右着我的生活。面对柳纤纤那无法抵挡的青春,我意乱情迷。离过婚,以及相差十五岁的年龄,成了我跨不过去的一个障碍。柳纤纤和我说话,以及看我时的那份信任和纯洁的眼神,常常让我觉得自己对柳纤纤的爱是一种非分的念头。于是,我把自己压抑得一塌糊涂。

  半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半年以来,爱情故事写了不少,和柳纤纤之间却始终没有发生什么。我已经有些习惯隔三差五地约请柳纤纤,也习惯了装着满腹的爱意却又不动声色地看着她,感受着她身上那种令我着迷的青春。

  有时,我极力想从柳纤纤的眼里捕捉点什么,哪怕是一点暗示,却一无所获。很多的时候,我只能当她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而无论如何,就这一切,于我而言,有时也是种满足,这让我觉得自己没有任何资格去改变什么。

  在这个零乱无序的城市中,遇见一个人往往是猝不及防的,就像我半年前,突然遇见柳纤纤,而我想,半年之后,柳纤纤跳槽去另外一家公司,遇见邵良,对她而言,也是猝不及防的。

  当有一天,柳纤纤把邵良以男友的身份介绍给我时,我感觉自己的世界昏成了一片。和柳纤纤一样,邵良也叫我寻欢大哥。邵良比柳纤纤大三岁,大学毕业不久。说实话,在邵良的面前,我有些自惭形秽。他的俊朗和健壮,年轻和自信,是我所不能企及的。我坦然和邵良握手,面带微笑,心里却还是有些发酸。

  其实,不止一次地想过,我如果不去表白,以柳纤纤的骄人青春,这样的场景,是迟早的事。只是仍觉突然。一个人孤单地回到家里,打开电脑,想抒发点情绪,大脑一片空白。我走出房间,在楼下的小饭庄里,丢人现眼的,居然像个心智不成熟的少年,独自买醉。三十五岁的男人,却孩子似的哭了起来。

  以后,柳纤纤来看我,身边总有邵良,去餐厅吃饭,邵良也像个影子。能够感到邵良对柳纤纤那藏不住的甜蜜,看得出,邵良是真心的。

  一次三个人的聚会,邵良搂着柳纤纤,随意问我,寻欢大哥,你这个职业时下倒还算新潮的,在家里的电脑前写写字,便不愁吃穿了。如果,你可以选择的话,还会干点别的什么吗?我微笑,脱口而出:演员。演员?邵良一脸的惊诧。柳纤纤眼神微微一震,抬头看了我一眼,与以往不同,然而,瞬间即逝,令我无暇破译。我不再言语,只是猛抽着邵良递过来的烟,柳纤纤适时岔开了话题。

  很多东西,不去计较也就罢了。一旦在意起来,便令人大惊失色,我想,这就是爱情里的时间。当柳纤纤和邵良在那个黄昏突然告诉我,移民加拿大的手续已经办妥时,我忍不住失态:那么匆忙啊?细想,倒也自然。几个月前,就听柳纤纤说起过。邵良的学识,再加他父母所出的十多万,如今的广州人,似乎都好这个。只是没想到,移民手续办得如此顺利。算起来,柳纤纤和邵良走到一起已经两年多了。而听到这个消息,我才惊觉时光飞逝,我知道,我已不再有机会。

  柳纤纤和邵良走的前夜,广州下了一场入夏后的大暴雨。柳纤纤和邵良在电话里和我告别。认识柳纤纤近三年的时间里,常常是面对面的聊天,电话一直很少,而她的身边有了邵良以后,更是如此。听到柳纤纤在电话里的声音传来,我心头一震,那是一种很有女人味的声音,我说:黄毛丫头长大啦!柳纤纤在电话那头笑,叫了声寻欢大哥便一时无语,好一会儿才说:我和邵良都觉得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很开心。柳纤纤的声音,不太连贯,像是藏了什么心事,而想起初见她时的那种孩子气,我感慨万千。

  放下电话,一夜无眠。说好不去送他们的,第二天一大早,却还是爬了起来。雨还在下,我赶到白云机场,是上午的八点多。

  我远离候机大厅,目光游离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半个多小时以后,柳纤纤和邵良在他们亲友的陪同下,远远的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戴着一副浅蓝色的平光镜,看着被亲友们包围的柳纤纤和邵良,看到他们如此般配地站在一起,那一刻,我很难形容我的心情。我回头离去的时候,心里弥漫着无限的伤感。

  人生里的很多事,大概就是这样错过。别后,柳纤纤偶有信来。我也偶然回信,但都很短。

  一年以后,柳纤纤和邵良又从加拿大去了美国,很快又听到他们小孩出世的消息。柳纤纤的信写得越来越短,直至音讯渺茫。

  这两年,广州变化挺大,还开通了地铁。我感觉这是一座越来越有希望的城市。时髦杂志也多了起来,像我这种靠写字生活的男女,被那些媒体称之为“自由撰稿人”。从事我这样职业的人,越来越多。我不再觉得自己的职业有什么特别,和这座城市其他的工作一样,久了,都是平淡无奇的。我还在写着一些也许存在也许并不存在的爱情故事,而我自己还是过着单身男人的生活。稿费涨价了,日子过得还可以。

  每当我在电脑前,敲键盘感到疲倦了,我便停下来,看看时间。如果街头的那家快餐厅还在营业,无论风雨,我都要赶过去,吃点东西,小坐片刻。

  和过去有所不同的是,每次,我坐在落地的玻璃窗前,喝着一杯浓浓的咖啡,常常会下意识地停下来,呆呆地盯着餐厅的玻璃门,看一看,是否会有人突然走进来。一如几年以前,那个阳光很好的早上,我所遇见的一切。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21     标题: 半 支 烟

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
是1987在香港。

  那时他还只是一个青涩的少年,与父母从上海定居香港还不到半年。

  他不是父母眼里的那种好孩子。父母面对从小就沉默寡言的他,到了香港还忍不住常向亲友们叹气:以我们的性格怎么会生出这个孩子呢?言语之间并无恨意。只是奇怪他的性格造成他们与他的交流会如此困难,而他们只是努力在适应初到香港时那种与上海完全不同的生活节奏,愈发没有时间管他。

  是外婆把他带大的。他和父母的感情从小就是淡淡的。到了香港更是如此。全家定居香港的前一年,外婆去世。他哭得比母亲还伤心。他是个早熟的少年。他知道父母的感情去香港之前就已经破裂,却奇怪他们居然还能够装模作样地厮守在一起。不会说粤语常使他在学校里,遭到班里一些同学的嘲弄。

  这一切,都使他在香港的生活充满了无尽的寂寞。

  那天放学,和往常一样,他又一个人在街上闲逛。不到天色暗下来,他通常是不会回去的。因为父母对他的晚归并不介意,只会淡淡地问一句:回来了。给他足够的零用钱,就马上打发他睡觉了。在一个人的房间里,他常常会听见父亲和母亲忽大忽小的争吵。每到那时,他都会觉得小小的房间里充满了冷气,连床似乎都是冰冷的。而只有想起死去的外婆,心中的暖意才会融化周遭的冰冷。

  一边想着这些,一边漫无目的在街上走。天色有些暗了,他停在街边,发现自己突然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走了很远的路。抬头时,便一眼看见了那家叫红舞的酒廊。不知道为什么,他特别想走进去看一看。然而,他知道以他这身打扮,进入这样的场所,会显得太过招摇。他立刻跑到不远处的一个工地,迅速把自己的书包藏在了一根粗大的钢管当中。然后,他把书包里的一盒烟揣在了口袋中,并且把衣领高高地竖起,慢慢地向红舞走去,这一切有些叛逆的动作居然使他获得一种快乐。

  只是,在红舞里,除了服务生以外,没有任何人注意他。他要了一杯冰水,躲在角落里,隐约能够听到那些在酒廊里约会的情人们放肆的情话。

  她出现的时候,酒廊里有点小小的骚动。女人们纷纷揪着自己男人的耳朵或头发,以打破男人们在脑袋中已经编织了一半的春梦。只有他可以悄悄地在角落里,在暗处打量着小舞台上轻盈而舞的她。因为,整个酒廊里只有他是一个人。

  他看见她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心底溢出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悸动。他突然便想起了那些生活在上海的日子。每天放学经过弄堂时,他常常会看见洗衣店里的一个年轻女子。每次在洗衣店门口,那个年轻的女子都会冲他微微一笑,这让他有一种很温暖的感觉。

  而现在,他坐在红舞里,也不晓得自己为什么看见她时就想起了洗衣店里的那个女子。这使他对在台上轻柔起舞的她多了些亲切感。他坐在角落里,试着想把自己的目光悄悄地从她身上收回,可没有做到。她跳完舞,用那纤细的手拖着裙摆飘然而下。经过他的身边时,他仰起脸悄悄地看她,那张像油画般古典而又雅致的脸便深深地镌刻在了他的心底。那一刻,他尽可能以她不易察觉的目光追随着她。或许,被她发现了。所以,才有了这辈子唯一的一次,她回眸他的瞬间。

  只是,他们的目光错开了。当时,他迅速地将自己的目光收回,装作很专注的样子摆弄着一支烟。于是,带着浅浅的笑,她进了化妆间。而他这一生大概都不会知道,那个令他一见倾心的年轻女子,在这之前,已经为他绽开了一次柔柔的笑颜。而她,更不会知道,那个她连脸都没有看清楚过的孤傲少年,会陷入她在不经意间放下的情网而无法自拔。

  他点燃了那支烟。恍惚间,他觉得自己对她那种如此迅速的异样感觉,有一些不真实。像是夜晚制造出来的假象,但又好像不完全是。坐在那里,他想为自己制造一个理由去接近她。可他是那种很羞涩的少年,他知道自己不会开口的,他难过极了。这种感觉就像是父母对外婆的那种恶劣态度,他虽然心痛却无法改变外婆任何的境遇一样。这种无助使他的性格郁郁寡欢,正如他这一刻的心情。

  他抬起头,想再看看她。然而,只是半支烟的工夫,她已无踪。他的目光扫过了一圈,什么都没有看见。整个酒廊里除了一些音乐,安静得出奇。这使他不禁有些怀疑,刚才的一幕是否是出于自己的一种幻觉。他离开了红舞,有半支烟被孤单地留在了烟灰缸中。

  这是他来到香港回家最晚的一次。放在钢管里的书包不知道被谁偷了,他空手而归。父母脸色阴沉地看着他,并不说话。或许,他们已经觉得和他的交流是天方夜谭了。他不声不响地回到自己的房间。这天夜里,他又想起了外婆,而且还想起了在红舞看到的她。

  一连几天,他每天放学以后,都走很远的路去尖沙咀的红舞,希望能够再次看见她。然而,每次都是看到一些陌生的女子在跳舞。他在人群中寻找那张油画般的脸,终是一无所获。回到家里,不和父母说任何话,只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几天以后他放学回家,进门时听见母亲在打电话。他轻轻地穿过客厅进入自己的房间时,听见了母亲说的话。他知道,母亲是在给温哥华的姨妈打电话。大意是,他们的工作太忙,没有时间管他,想把他送到温哥华去念书。他冷笑着走进自己的房间。

  一个星期以后,放学回家,父母平淡地告诉他:明天不用去学校了。然后,才把送他去加拿大念书的事告诉他,他只是机械地点点头。晚饭以后,他在房间里默默地收拾东西,突然就掉下泪来。他发现自己的心里有一种很难割舍的情绪,居然不是因为要离开父母,而是因为自己以后更不可能见到她了而难过不已。他想到父母在自己心中的分量居然抵不过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女子时,心里空落得像是一个巨大的黑洞。

  夜里,他辗转难眠。终于忍不住起来穿衣,偷偷地溜出了家门。站在红舞的门口,他始终没敢进去。只是看着里面的人出来,外面的人又进去。想到自己明天就要离开香港了,他失恋般地忍不住哭了起来。而过了很多年以后,他才终于明白她在自己这一生中的初之恋里有多么的重要。

 第二天的中午,在启德机场。父母来送他,令他惊异的是,他们都流下了眼泪。面对父母的眼泪,他只是沉默,却在心里奇怪自己对他们为何没有一丝的伤感。而想起她时,他发现自己的心在瞬间就变得潮湿起来。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21

 温哥华的春天,温柔而曼妙,是那种因为太过舒适而易使人遗忘过去的季节。最初踏上温哥华的街头,感觉到那种比香港惬意许多的气候,他以为自己会渐渐地遗忘她。而经历了温哥华的两个春天之后,他却发现对于她的记忆反而是变本加厉的。他从来都无法解释自己的这种感情,一直到他修完所有的学业,留在温哥华工作时都是如此。

  这么多年过来了,他早已把她当作是和自己生命相关的一部分。但是,在任何一个人看来,他和她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所以,他一直安静而小心地把她藏于自己的内心最深处。从来不敢把这种感觉告诉任何人,他怕别人会以为他是疯子。

  不知不觉中,他离开香港已经十年了。最初的几年,他还经常回香港。每次都会去尖沙咀的红舞。他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不是不敢进去,而是不愿意进去。他知道,她是不会在里面的。所以,每次回到香港,他只是站在红舞的门口,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看着里面和外面的人相互交替地从自己的眼前走过。他想象着她还在里面,始终在小小的舞台上轻柔而舞,心里荡着一种快乐和淡淡的忧伤。

  1993年的时候,他就很少回香港了。因为那年情人节,他像过去那样从温哥华飞到香港时,在尖沙咀他再也没有看见红舞,只看见一些废弃的房子。那年,他特别后悔自己回到香港。红舞的消失,使他悲伤地发现自己失去了一个可以怀念她的地方。站在繁华炫目的香港街头,他再一次失落无比。

  当红舞消失以后,他走在温哥华温柔的春天里,渐渐地开始觉察到,以前一想起她,脑海里便立刻能够记起她的样子,而现在他已经无法做到了。这让他觉得惴惴不安,甚至有一些恐惧。因为,这么多年以来,她早已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部分。他不想失去这种他已经极其熟悉的记忆。他甚至动了重回香港凭着当年的记忆去寻她的念头,但那种注定是极其渺茫的寻找,令他觉得自己又是荒唐的。

  他在举棋不定的痛苦中,在温哥华又过了几年。几年里,他目睹了身边的许多人结婚、离婚,连他的父母也在他离开香港十年之后终于分手。

  这一切淡漠爱情的举动,使他终于开始怀疑自己的这场从少年时代里便延绵而来的爱。而这个时候,在温哥华,一个暗恋他多年名叫云璃的女子,开始慢慢地融化了他的心。

  去年秋天,在他和云璃准备结婚的前夕,意外地在一个华人社区里看到了一部来自香港的电影。那个电影有着一个非常奇怪的名字 —— 《半支烟》。

  是一个关于记忆的故事。一个男子在三十年前香港的一间酒吧里,意外地邂逅一位女子,一见倾心。后来,男子去了巴西。虽然,只是一面,但三十年以来,始终对那个女子念念不忘。三十年之后,凭着一幅记忆画成的油画,只身从巴西回到香港,来寻那个女子……

  看到电影中那个很丑陋、却痴情的男人,在三十年之后,从巴西赶到香港却又一无所获时,他在电影院里当着云璃的面就哭了起来。因为,这让他想起了记忆中已是荒凉的红舞。云璃毫不知情,以为他只是太投入于剧情。那一刻,云璃紧紧地把他的头枕在自己的胸前,轻轻地抚摸着他。宽慰他说,这样的情节,只有电影里才会有……

  他抬起头来,情绪失控地冲着她吼:有的,这样的爱,现实中里有的。因为,在我的心里就一直隐藏着这样一个女人……

  寥寥可数的几个人在昏暗中向他和云璃投来奇怪的目光。云璃呆呆地看着他。他安静下来,也开始看着云璃。然后,他对着云璃低语:对不起。便头也不回地走了。在他身后传来电影里的歌声,是邓丽君的声音: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

  他回到在曼塔街的家里,便开始默默地收拾自己的旅行包。他有一种很强烈的去香港寻她的冲动。

  暮色从窗外一点一点地飘进房间里。他想起十多年以前,离开香港的那天晚上,当时,还是少年时的他想起她便忍不住掉下泪的场景,才发现早已经恍如隔世了。虽然,他还清晰地记得许多年以前她在尖沙咀红舞的那夜,在他的心底所留下的每一个细节。可是此刻,当他想循着电影里所勾起的记忆去重温那一段依然潮湿的回忆时,却头一次体会到了一种干涩的味道。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干干的,什么都没有。

  他和云璃这几年在一起拍的许多相片,挂在这间屋子的墙壁上。相片中的云璃温柔地依偎在他的怀里,而相片中,他看着云璃时的眼神,是一种没有任何伪饰却很真实的疼惜。

  他收拾东西的手停了下来。原来,一切的一切已经在岁月的底版中被偷偷地换过了。先前,电影里的那种让他心动的情绪,慢慢地沉淀了下来。他燃起一支烟,缓缓走到窗前。

  暮色中的温哥华,已经是灯火通明。曼塔街上,除了车流,还有任何一座城市都不会缺少的点缀——男人和女人。说着各种语言、有着不同肤色和头发的男女从十字街口,迎面或交错而过。看着那些令人捉磨不透的男女组合,他想起那年在香港尖沙咀的红舞,初见她时的样子。他想,如果当时不转回头错开她的目光,也许,他这一生的爱又会有所不同。然而,只是半支烟的工夫,便改变了他这一生最初的爱恋。

  那一瞬间,他开始相信一个事实:尘世中的这些男女,其实可以做任何随意的组合。但是因为有了时间和空间的介入,才使这种本可以随意的组合,充满了无奈。岁月把所有的可能变为不可能,又把所有的不可能变为可能。就像他和她,他和云璃,乃至他那早已各奔东西的父母。

  站在落地窗前,他哭了。只是,这一次却不知道为谁。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22     标题: 何日君再来

与加代的邂逅,是那年秋天和爱雅去日本度蜜月的时候。

  我曾经在东京生活了五年,硕士学位也是在东京拿的。一直以来,爱雅对我描述中的日本的风土人情痴迷不已。1995年的秋天,我和爱雅在北京举行了隆重而热烈的婚礼。去日本度蜜月,算是圆了爱雅的一个梦想。也是在这年秋天,我在日本与加代相遇。

  当飞机降落在东京的成田机场时,东京已经是夜色撩人。不过是几个小时的空间距离,和北京的夜色相比,东京的满目繁华,已是全然不同,异域之风扑面而来。

  我在北京的时候,对爱雅提到最多的地方是伊豆。也许是因为我很喜欢川端康成的原因。在我的描述里,爱雅也对伊豆充满了向往。遗憾的是,我在日本待的五年时间里,却无暇去那个美丽的半岛。所以在东京只是待了一个星期,我和爱雅便在朋友的安排下,去了伊豆半岛。

  到达伊豆的时候,半岛已是暮色苍茫。爱雅依偎在我的怀里,早被暮霭低沉的伊豆半岛,那令人仿佛是入了画中的凄艳绝美深深打动。她笑着说,看来这次的日本之旅,是不虚此行的。

  我和爱雅住在周围有很多温泉的那家叫赤之恋的旅馆。一个在伊豆半岛上,算是规模很小的一家旅馆。之所以会选这家旅馆,主要是因为它离川端康成曾经住过的那家叫汤本馆的地方很近。而看看川端康成若干年以前写《伊豆的舞女》时住过的汤本馆,也是我来伊豆的最大梦想。

  伊豆半岛上的天色微微亮时,我和爱雅醒过来。爱雅的脸色有些疲倦,她说不太舒服,大概昨夜是第一次洗温泉浴,不大习惯那种硫磺的气味。我说,那我们今天就在旅馆里休息,我留下来陪你。爱雅温柔地笑,说没有关系,刚到这样一个新鲜地方,就关“禁闭”,多闷啊,走走看看,反而很好的。听爱雅这么一说,我想想也是,再说,赤之恋离汤本馆已经很近了。

  洗漱完毕,我和爱雅走出赤之恋。晨光中的伊豆半岛,和暮色四合时比起来,多了几分喧哗。时不时的可以看到不同肤色的男女游客,从身边擦肩而过。我拥着爱雅向离赤之恋不远的汤本馆走去。

  就是在伊豆半岛这个秋天的晨光中,我与加代惊鸿般的相遇。在人潮中,我和加代眼神碰触的瞬间,便令我情痴不已。以为是转瞬间的迷乱,多年之后,我却依然念念不忘。而这一切,都是在后来的回忆中,我逐渐体会到的事。

  遇见加代,是在去汤本馆的路上。当时,我正拥着爱雅穿过涌进伊豆的那些人潮。一个年轻的日本女子,穿着身素雅的裙装,走在我们的前面。一只精致的木手镯,从她的手袋里突然滑出。她却全然不知。我在身后,用娴熟的日语对她说,小姐,你掉了东西。那个年轻的日本女子,就是时年二十一岁的加代。听到我的提醒,她转过身来。

  半岛上的阳光,从猫越川尽头的山谷,已经缓缓地爬起。伊豆的阳光,照在加代那出水芙蓉般的脸上,不施任何粉黛,却已夺人眼目的青春扑面而来。那一瞬间,我感到我的心,居然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轻易地便闪过片刻的迷醉。

  加代轻盈地弯下腰,拾起那只木手镯,淡淡地回眸一笑,以日本人特有的礼节,连连鞠躬,谢过我和爱雅,然后,她转身离去。

  我和爱雅继续向汤本馆走去。但不知为什么,我变得有些魂不守舍。而爱雅完全沉浸在即将踏入汤本馆的喜悦中,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内心的波澜。

  等到我们回到赤之恋时,已近黄昏。我不知道爱雅是因为初来伊豆不服水土,还是受了风寒,夜里,她突然发起了高烧。在店主的安排下,我抱着爱雅来到离赤之恋最近的一家私人诊所。

  一切就像是种注定的相遇。在这家诊所,我再次遇见在这里担任护士的加代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22

在诊所光亮的灯下,加代见到抱着爱雅已是一身汗的我出现在门口,怔了一下说,是你?一身护士装的加代我没有一眼认出,听到她说话,我才认出她来。我匆忙地向她点了点头。

  一位很面善的医生已经从房间里出来,他走过来问了一些爱雅的情况。他们这才晓得我和爱雅来自中国的北京。他微笑说没有大碍,对一旁恭候的加代吩咐了几句,便走开了。

  爱雅只是受了些风寒,医生吩咐加代给爱雅输液。或许是因为白天的邂逅,自始至终加代都给了爱雅最精心的护理。大半个夜,我紧紧地握着爱雅的手守在她的身边,陪着她轻轻地说话,直到她沉睡过去。

  爱雅睡去,已是夜半,我毫无睡意,掩上门出去。走廊的不远处,看到加代伫立在窗边寂寥的身影。听到门的响动,她转过身来,看到我,她问,你太太睡了吗?我点点头,朝加代微微一笑,对于她的细心呵护,表示感谢。听我这样说,加代头一低,灯下,她白皙的脸上,泛起一丝不易察觉的羞涩。然后加代问我,是否需要到休息室小憩片刻,爱雅由她来照顾就可以了。

  我摇头说并无困意。加代也不再说什么。空气突然就变得有些沉闷。还是加代先开口,对于白天去汤本馆的路上的事,再次表示了感谢。她说知道我来自北京以后,就对我一口流利的日语很好奇。我告诉加代我曾经在东京生活了五年。加代一脸的意外。

  然后我们的话题就变得多了起来。说到川端康成,加代居然立刻就从她的包里拿出了一本日文原版的《伊豆的舞女》,递过来给我看。我随意翻了几页,上面有好些钢笔留下的字迹。我问加代,你大概读了很多遍吧。她没有直接回答我,只是说,我很喜欢这部小说呢。

  然后,加代把书接了过去。我和加代的指尖在灯下轻轻碰触。她的手指光滑而柔软。我们的目光交织在一起,只是,转瞬间便错开了。我看到加代的脸上,闪过一丝慌乱,很快地把头低了下去,去翻动手中那本《伊豆的舞女》。在走廊尽头的灯下,她开始用极轻的声音念起了其中一段。

  四周非常的安静,可以清晰地听到加代唇齿间的气息。我站在她的身旁,听到她略带沙哑的声音,轻轻地萦回在我的耳边。她的投入,似乎已经完全忽略了我的存在。我从侧面安静地看着她。那一刻,我感到我的心,像是一把六弦琴,被加代忧郁的声音再一次轻轻的拨动。

  加代念的正是熏子与她的情人最后的别离。在小说里,那是临别的一段。在淡蓝色的夜雾中,那个叫作熏子的年轻女子,看上去似乎是来送她的情人上船,却又远远地伫立在码头边默默无语。直到情人坐的船走远了,熏子在岸上,才挥动着她那块白色的手帕。

  念到这里,我已看到加代的眼睛里浮起隐约的泪光。她突然就停了起来。很难为情地对我说,让你见笑了。我递给加代一张纸巾,微笑着轻轻对她说,如果让我也这么读它,我大概也会哭的。听我这样说,加代笑了。

  和加代聊到北京时,她对这个季节的香山红叶,充满了向往。当时我只是客套地对她说,有机会到北京来旅游。

  我回到爱雅的病房时,爱雅还在香甜的梦乡中。我看到她在睡梦里那张美丽的脸孔,回想起先前和加代在一起说话的情形,我感觉爱雅的脸和加代的交织在了一起。我轻轻的去吻爱雅在睡梦中的唇。然后,我陷落在黑暗里,思维变得恍惚。把头枕在爱雅的身边,渐渐睡去。

  醒来时,天色已经大亮,爱雅的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发。我抬起头来,爱雅怜惜的眼神一脸的歉意。她说,你就这样守了一夜啊?我对爱雅点头。闪过昨夜和加代在走廊里说话的场景时,脸色不由地微微发热。

  离开诊所时,加代大概也要下班了,已经换下护士装。看到我和爱雅,她轻快地走向前,问候爱雅。然后拿着医生又开的一些药,我们向加代先告辞,便离开了。转身时,加代在后面鞠躬,祝你们在伊豆玩得愉快!我回头去看加代,她的脸上闪过一丝淡淡的忧郁。我搂着爱雅轻轻地走出了诊所。

  两天后,我和爱雅就准备离开伊豆。在赤之恋的最后一夜,我伫立在窗前,爱雅在房间里整理着皮箱。窗外,雨流如注。我看到自己在玻璃窗上发呆的影子。这两天里,常常想起加代,很想再见她一面,但又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只怕令人唐突。想来想去,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可是心底却有一种掩饰不住的落寞。

  就在这个时候,滂沱的大雨里,我看见加代撑着一把伞,伫立在雨中的身影。她的目光盯着我房间里的这扇窗。那一刻,我感到心开始怦怦跳。回头去看爱雅,她正在手忙脚乱地整理着自己的衣物。

  我站在窗前,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眩晕。但我知道自己不能在这个时候下去。哪怕,只是一场寻常的告别,在这个大雨的夜里也会显得极其暧昧,更何况,我明白自己对于加代的多情。

  我的手在玻璃窗上,对着加代轻轻地滑动。身体一动不动,我感到自己像一个僵硬而又寂寞的木偶。我的目光穿过重重的雨幕,看见加代纤弱的身影迟迟不肯离去,然后,我把窗帘缓缓地拉了下来。那一瞬间,我感到我的心划过一丝从未有过的疼痛和感伤。

  在伊豆的最后一夜,我彻夜未眠。第二天早早醒来,爱雅还在贪睡,我去楼下办理离店的手续。店员递给我一个用信封套起来的纸包,并说是昨夜一个小姐送来委托转交的。

  我打开来看,里面是那本日文原版《伊豆的舞女》。扉页上有加代写的只字片语:听说先生和太太要离开伊豆了,虽是萍水相逢,却又不知何故,总想再见一面。这种情谊,只怕又要令先生见笑了。那夜说到《伊豆的舞女》,先生倒真算是一个有缘人。送给先生,留做纪念吧。

  我把书放到旅行箱里,也收起了一颗驿动过的心。和爱雅离开伊豆时,经过加代做事的那家私人诊所,仍感到心里有些空落。而何以如此?想来想去,只能责怪自己是个多情的男人。

  后来,坐在东京飞往北京的班机上,还自信和加代这一段在伊豆半岛上的邂逅,只是人生里的一幕戏。淡忘,是迟早的事。

  回到北京以后,和爱雅婚后的生活逐渐走向平淡。不知道为什么,加代的身影却在越来越多的时间里,出现在我和爱雅的生活中。很多时候,我翻阅着加代送我的书,任凭自己沉浸在对她黯然神伤的想念里。书里,加代在熏子和情人离别的那段折了一个小小的角,有加代仿佛是在不经意间写下的一句疑问:何日君再来?

  离开伊豆两年以后,我对于加代的记忆依然是浓烈而炽热的。我也设想过加代如今的生活。也许,她早已把我淡忘,嫁做他人妇,和我一样,过着平淡而无奇的生活。一切只是猜测,我在爱雅的身边,却变得越来越寂寞。

  1997年春天,我决定结束和爱雅这种同床异梦的生活。我并不想怎么样,我只是不愿意再欺骗自己的心。然而,就在我准备提出离婚申请的时候,爱雅发生了一个巨大的变故。

  这年春天,爱雅的身体不断出现四肢无力的病态。带她去医院,医生的诊断让我彻底打消想要离开爱雅的决定。爱雅患的是遗传性的神经痉挛,基本无法医治,可能会终身瘫痪。

  我后来的生活,由此又发生巨大的变化。没有多久,爱雅开始坐上轮椅。除了一些必要的工作应酬,我的所有时间都花在照顾爱雅的身上。但我没有任何的怨言。我并不是那种伟大的男人,可我知道,在这样的处境中,任何人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日复一日的生活里,我的心变得简单而收敛。爱雅身体上任何一点的康复,都足以成为我快乐的理由。

  只是在每年的秋天,当北京的秋色变得浓郁,香山可以看到红叶的时候,我都要瞒着爱雅,一个人开很远的车,去看香山的红叶。

  那是香山最热闹的季节。我穿着黑色的风衣,一个人穿行在来看红叶的人群中,想起远在日本的加代,因为有了岁月的阻隔,心的深处,所能触摸到的仅仅是一份寂寞的回忆。

  想起我们那年在伊豆萍水相逢,却在彼此心底投下了若隐若现的期待,仍然有片刻的遗憾。对于她在书上何日君再来的疑问,过了这么多年,我终于可以肯定地在心底回复她:只怕,只怕是渺茫无期了。

  也许,就像有些爱,是注定存在的。但,不提也罢。真的,不提也罢。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23     标题: 第三幕 午夜场

午夜场
  独白

  这个城市里,
一定会有些什么人,在无人陪伴的暗夜中,沦陷在一场带有法则的情欲,在刺痛的辗转反侧里,最终让心,破碎成彼岸的轻吟浅唱,而在阳光的下面,依然是一副安之若素的面孔。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24     标题: 喝完这杯咖啡我就走

【1】

  放下佩如从广州家中打来的电话,我突然有些倦怠。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她居然还没睡。我知道她的用意。我想佩如在午夜里打来的这个电话,与其说是想念我,不如说是想来个突然袭击,来个电话侦察。每逢我因为公司的业务出差,最令佩如乐此不疲去做的事,大概就是这种夜半来电。可惜,每次我都令她失望了。无论多晚,她嗲兮兮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时,总是有一个固定的语言铺垫:小童刚刚睡去,人家想你睡不着嘛!我从来都是佯装不知,强忍着心头的火气,在电话里三言两语再把她打发回床上。

  我常常搞不懂佩如的心里在想些什么。和佩如从恋爱到结婚,我一直是个规矩的男人。结婚已经十年,我们的儿子小童都已九岁,她居然对我还是如此的不放心。特别是去年,当集团总部的高层决定委任我为国内事业部总监后,我每去一地,佩如的追踪电话愈加频繁。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有大半的时间都在空中飞来飞去,在国内各大城市里停停走走,的确要去面对太多商战中对手们设下的美女陷阱。也许,这就是佩如之所以频频这样做的理由。但令我恼怒不已的是,与佩如这么多年的夫妻做下来,难道她不知道男欢女爱上,我从来都是一个很有分寸的男人?每次想到这一点,我都有种情感上的挫败感。面对佩如从来没给予我的信任,我那隐藏在内心深处,孩子似的逆反心理,常常让我有一种想去放纵自己的欲望。精神或是肉体。

  【2】

  我习惯于在话筒前与完全陌生的男人或女人谈情说爱。我想这个城市里,应该有很多人听过我的节目。因为在话筒前,我是一个绝对聪慧的女子。是一种令人心服口服的聪慧。这使我的节目,一直保持了非常高的收听率。但我并不是一个快乐的人。相反,我常常会因为这种在节目里的声名鹊起,而无比的寂寞。或许,我是一个太过于平俗的女子。我没有很高的志向。我只是希望,当我伫立在午夜的风口时,那一头被风吹得极度疲倦的长发,会飘偎在一个男人厚实的肩膀上。

  然而,二十六岁的年纪,说起来正是花样年华。而我却是如此寂寞。虽阅人无数,结局却常常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或者我是水。或者男人是水。日子拖得久了,这深闺里的寂寞让我感到自己仿佛已是朵冷漠的水仙,虽开得浓艳正当时,但除了孤芳自赏,便只能幽闭起一颗曾经炽热过的心。很多个黑夜里,我的寂寞像是一瓶幽蓝色的香水,在我关上话筒的瞬间,它却悄然的开启。在一个人回家的路上,在黑夜里轻轻的弥漫于城市的四周。

  【3】

  佩如的电话,扰乱了我的工作情绪。灯下,手提电脑里,明天会场上的发言稿,还停留在佩如打来电话之前的状态。我走到窗前,从酒店二十一楼的房间里,眺望着这座不夜的城市。我有片刻的眩晕。我收回远眺的目光,点起一支烟。烟雾开始弥漫。我看到玻璃窗上自己的影子。黑色STEFANO RICCI的衬衣。一条STEFANO RICCI的立体皱褶领带。头发润泽。抽烟的姿态,不放纵但也绝对不拘谨。一个已经完全职业化的男人形象。一切似乎都恰到好处。看到自己在玻璃窗上,那微微有些流露岁月痕迹的脸,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快满四十岁了。暗自惊觉时光飞逝如电。终于明白自己的心何以如此苍凉。毕竟是人到中年了。

  当我还是一个很年轻的男人时所拥有的那颗激情饱满的心,早就藏到了一个用年龄做成的盒子里。现在,我的心已经没有刀锋。除了一些法则,便是取之不尽的面对商业对手的圆滑和狡诈。这次从广州飞过来,就是为了公司在这个岁末举行的新品发布会。这座城市是其中的一站。这是集团高层委任我为国内事业部总监以后,恰逢的第一个大型推广活动。对我来说它非常重要。

  【4】

  我是怀着一种很懒散的心情,参加这个新产品发布会的。在朋友的大力游说下,我才决定主持这家跨国电器集团国内公司举行的新品发布会。虽然酬金不菲,但这并不是我动心的理由。一切都是因为太寂寞。我不想再过一个人的周末。不过要是早知道如此麻烦,我倒宁愿自己寂寞着。

  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我和公司里负责新品发布会的工作人员,还在会场一边看着他们公司新产品的幻灯片,一边改动着串联词。发布会明天上午九点举行。面对这些新品如此繁多的性能,我感到有些疲倦。然而一想到明天的会场上,会有四百多位来自国内的经销商出现,我又强迫自己打起精神。我想,既然来了,我就不能出任何的差错。

  【5】

  我把香烟头轻轻地放进烟灰缸。已经过了夜里十二点。我突然想去看一下会场。我知道还有些工作人员在那儿忙碌。我穿上黑色的外套离开房间。

  我走进电梯直接乘到二十六楼的会展中心。对地区经理托尼这次新品发布会的场地选择,我感到满意。黄昏时在酒店大堂,几个老客户与我交流,对酒店的设施相当满意。我心里倒是暗笑这些贪恋奢华的家伙。

  二十六楼的会展中心这一刻依然灯火通明。我刚一走进去,一个年轻的女工作人员便谦卑地招呼我。我奇怪她知道我的身份。暗想这该是托尼的事无巨细。托尼也正忙碌。见我来到会场,他谦虚谨慎地迎向我。在门边,我对他轻声交代着即将在上午九点举行的发布会的一些事宜。言语之间,不远处一张桌子前伫立着的一个年轻女子修长的身影,闪进了我的视线。我的目光不动声色地向她轻轻地掠过。那个女子正专注地翻阅着桌上那堆资料。背影婀娜。身姿优雅。黑而浓密的头发被轻柔地盘起。露出白皙而修长的脖颈。那一瞬间我的心微微一动。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25

【6】

  已经是夜里十二点多了。先前有些倦怠的情绪渐渐消退。在会场奢华的灯光下,我仔细翻阅着一些产品的资料。周围还有几个工作人员在忙碌。这时,听到一个女人谦卑的声音,在会场寂寥的空间响起。我抬起头来,顺着声音望过去。

  多功能会展大厅的门前,一个身材高大的穿黑色西服的男人,站在一个女工作人员的面前。那个男人说话的声音压得很低。他和工作人员似乎在轻轻地交谈。我看见邀请我来做主持的地区经理托尼恭敬地站在那个男人的面前。一种直觉告诉我,那个男人的身份很不一般。距离太远,他们说的话显得隐约而恍惚。我低下头,继续去看着面前的一堆资料。这是一个很有涵养的男人。我暗暗地想。其实,我并不是那种轻易就会被男人的外貌而捕获的单纯女子,况且我对于爱,早已失望。然而不知为什么,当那个男人的身影出现在会场的瞬间,我就感觉自己少了一份自然。资料上的白纸黑字,仿佛变成电脑上的一堆乱码。虽然一直在翻阅着桌上的资料,但我什么都没有看进去。我突然有种预感,我那已经有些习惯的寂寞但却宁静的生活,将会彻底完结。

  【7】

  我想,每一个男人对于女人的要求,不尽相同。而我对于女人的要求是,除了具有如花的笑靥和身姿,还得拥有一副修长而白皙的脖颈儿。仿佛是一只性感而美丽的白天鹅。我常常在想很多年以前我娶佩如,也许就是因为她太符合我对女人的要求。令我几乎忽略了爱的成分。而这么多年居然也就这样过来了。

  只是一瞬间的目光游离,我的眼神很快又回到托尼这里。尽管如此,托尼似乎仍感觉到了我的恍惚。他回头看了那女子一眼,轻声地说,噢,贺总,那是林忆秋小姐。我请来的主持人。很上心的一个女孩,这不,她还在熟悉资料呢。

  我对托尼微微地点头。环顾四周,一切都已就绪。我说,你做得很好。我示意托尼去忙不用管我。然后我轻轻地向那个叫林忆秋的女子走过去。

  【8】

  内心的波澜还没来得及退却,那个穿黑色西服的男人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再次抬头时,我的心有片刻的恍惚。

  这个男人似乎非常迷恋黑色。三十岁左右的年龄。高大魁伟的身体包裹在一片漆黑的服饰色彩中。是那种眼下最时髦的有八个钮的黑色单排扣西服。黑色的STEFANO RICCI立领衬衫。一双高雅的TESTONI黑皮鞋。我惊诧于那张脸的英俊和儒雅。我虽然并不知道这个男人的确切身份,但仅仅从他的穿着中我就可以感觉到他是与众不同的。

  他对我微微一笑。很有分寸的那种。这使他的微笑看起来虽然礼貌但毫无温情。就像他那一身黑色的服饰,令人感觉到一种疏离。

  我喜欢这样的男人。凭着一种女人的直觉,我感到在他淡漠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狂热的心。刹那间,我惊异于自己内心的风云流转。赶紧收回自己一颗狂放的心。我转身迎向他的微笑。

  【9】

  或许是因为发夹的松动。林忆秋转身的瞬间,她那本来盘着的黑而闪亮的长发,像是高山上一抹温柔的瀑布,突然从山涧婉约流泻。一只暗红色的木质发夹,从林忆秋的发间悄然坠落在地毯上。黑发如丝。一种清雅的洗发水的味道,从她松散的发间弥漫开来。那一瞬间,我的心被林忆秋那纤细而柔软的发丝轻轻触动。

  林忆秋光洁的面颊上,泛起一丝绯红。我们几乎是同时弯下腰去捡拾那只落在地毯上的发夹。我手长,先捡了起来。我把发夹递到她的手中。她的指尖光滑却冰冷。在她还不及说谢意时,我已经开口。我说,林小姐,辛苦你了。

  我奇怪自己的声音还是如常。没有任何的改变。沙哑而淡漠。对我这样的男人来说,去隐藏对一个人的真实感受,易如反掌。

  我看得出林忆秋在惊诧我知道她。我微笑,噢,托尼向我介绍了你。林忆秋说话的声音,一如她的外貌,美丽而动人。但她似乎有些矜持,也或许是因为发夹的脱落她有些尴尬。她只说了一句话,便又低下头去了。

  【10】

  我是一个嗅觉很灵敏的女子。对于任何刺激性的气味尤其是烟草味,会令我产生片刻极不舒适的反应。今天倒是个例外。这个男人弯腰捡拾我落在地毯上的发夹时,浓郁的烟草味扑面而来。然而在这个夜里,他身上的烟草气息,却令我有一种瞬间的迷乱。

  不知道是否是因为香烟的侵蚀,他的声音透着沙哑而沧桑的气息。那一刻,我很强烈地感觉到这是一个并不快乐的男人。这倒和我有着惊人的相似。

  您太客气了。我这样轻轻地回应了他。这个男人的嘴角扬起淡淡的笑意,向我微微地点头。然后他转身离去。直到他轻轻的步伐,渐渐消失在会场里,我仍然感觉我的脸颊因为这发夹的突然滑落而红得发烫。

  那个男人的身影刚刚离开会场,托尼便笑着走到了我的面前。林小姐,看来,我们贺总对你充满信心啊。托尼用一种不尴不尬的声音说道。我没有接过托尼的话。只是用微笑一带而过,心里其实却在暗暗惊讶。

  我知道了。刚才和我说话的那个男人,就是即将举行的发布会上,特别嘉宾中要第一个介绍的贺云朗。这家跨国集团公司国内事业部的总监。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25

【11】

  我醒来的时候,窗外还是一片漆黑。我在黑夜里点起一支烟。看着床头那盏夜灯微弱的光,挣扎在落寞的空间里,我有一丝莫名的烦躁。时间是凌晨的三点多。我失眠了。为了那个叫林忆秋的年轻女子。

  和佩如待得时间越长,我对爱的感觉似乎就越麻木。这也许是我之所以没有背叛佩如的原因。以我现在的身份,我知道我更不能去毁灭和佩如这场在外人看来是如此完美的婚姻。虽然我厌倦自己在生意场上虚伪狡诈的面孔,但仅仅年薪过百万这一种诱惑,已足以让我心甘情愿去应对。即便我知道我不会快乐。

  除了佩如,再妖娆美艳的女人,对于我这样的男人来说,不过是昙花一现匆匆擦肩。和我日渐蓬勃的事业相比,佩如之外的女人,更像是我彼岸的一束束烟花。我可以放纵我的目光,阅尽春色。但我知道,我绝对不能够去触摸那些彼岸花。这是我的法则。

  然而从会场里出来,直到回至我的房间,我的眼前都不断浮现林忆秋那张娇美的脸。她并不是我在这种场合里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但她那白皙而修长的脖颈儿,如瀑的黑发,优雅而婀娜的身姿,却处处撩动着我早已失去激情的心。这个失眠的夜,我才感到当一个人陷落在一种注定不会有结局的诱惑时的寂寞。仿佛是面对两岸烟花,虽然摇曳生姿,你却不能伫于此岸,也无法立于彼岸。只能空留寂寞。

  【12】

  夜里的一点多才忙完一切,匆匆洗漱上床。一夜间,却断断续续醒了好些次。我赤着脚走在铺了厚毯的房间中。不停地喝水。五点多以后,我再也无法入睡。我呆坐于床边,思绪恍惚。

  那个叫贺云朗的男人微笑后面所隐藏着的淡淡阴郁,令我有些无措。我感到那是一个很有内容的男人。从见他的第一面起,我就有种强烈的想要去了解他的欲望。然而我对自己这种在会场里面对他时延续而来的驿动,却又因为托尼的那一番话,而变得敬而远之。应该说是我强迫自己对贺云朗敬而远之。

  在贺云朗走后,我奇怪托尼会给我讲如此之多的关于贺云朗的私事。他讲话的那种姿态,令我几欲呕吐。这让我感到他在贺云朗面前的毕恭毕敬,是做作而虚伪的。但我只能用微笑来维持我的淑女形象。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对于托尼讲述的关于贺云朗的一切,我的内心深处其实充满了好奇。

  在会场奢华的灯下,托尼似乎说了很多关于贺云朗的一切。但当我知道贺云朗年届四十,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娇妻时,其余的一切,于我而言,便可以忽略不计了。就像是一场刚刚开局的魔术,因为率先知道了真相和结果,过程就立刻变得毫无意义了。

  我想我有爱的自由。但我也有爱的法则。还好,一切还没有开始,所以我并没有破坏了什么的不安。但心的失落却是如此真实而强烈。

  【13】

  我坐在第一排的贵宾席上,看着林忆秋明艳照人地出现在台上。她纤白如玉的手优雅地握着一只无线话筒。一身红色的旗袍。头发像我昨晚看到的那样,轻柔地盘起。在她开口说话的瞬间,她的目光不经意地向这里轻轻掠过。我知道她短暂的开场白说完,就要介绍我上台讲话。以一个国内事业部总监的身份,我应该专注才对。但不知为什么,我却有些走神。看着林忆秋盘起的长发,我突然有些担心它会像昨晚那样,忽然散落,婉约流泻。因为我不愿意让在场的别的男人,看到那幕我意外领略到的林忆秋的风情。我感到了自己的自私。

  当我的名字从林忆秋的唇间通过音箱而传遍全场时,我瞬时便收回游离片刻的心,在如潮的掌声中,我神态自若地向台上走去。

  【14】

  贺云朗风度翩翩地走到我的面前。满面春风。昨晚,我曾在他的脸上捕捉到的一丝隐藏的阴郁荡然无存。这一刻,我可以明确而又不会被任何人抓住话柄地向他微笑,然后把手中的话筒递到他的手里。我们的手轻轻碰触。我退在离贺云朗不远的地方,做出一副职业化的微笑,来掩饰内心的波澜。

  我安静地看着贺云朗。这实在是一个对女人充满着诱惑的男人。无论怎样看,他都不像年届四十的人。依旧英俊挺拔。身形魁梧,却没有一丝一毫中年男人那令人不悦的肥硕。

  也许他的阴郁只是我的错觉。也许正像托尼昨晚对我说的那样,贺云朗生活得幸福而安逸。我在昨夜断断续续的睡眠中得出的结论是,于我而言,这是一个还没正式开始却已经在落幕的独角戏。我的心里闪过瞬间的伤感。

  我不知道贺云朗在台上都说了些什么。突然从会场上爆发出的热烈掌声,我意识到贺云朗的讲话已经结束。我光彩照人地迎向他,从他的手中接过话筒。话筒上还留有他手上的微温。我从容地回到台上,继续主持发布会的第二个环节—— 通过幻灯片来介绍新品的功能。在那个助手换片的间隙,我的目光掠过贵宾席,贺云朗已经端坐在原处。他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

  【15】

  发布会比我预测的还要成功。林忆秋功不可没。然而发布会一结束,林忆秋就仿佛蒸发了。

  在发布会结束的瞬间,我就被人包围了。各路媒体。我在人潮中看着林忆秋的身影款款地消失在突然间变得喧哗的会场。我感到了她背影里透着的疲倦。

  以为一个小时后的答谢宴会上会看到她。但在隆重而奢华的宴会上,我和托尼端着酒一桌桌的谢过那些客户,我的目光不经意地遍寻,林忆秋依旧是芳踪渺茫。

  间歇时,我表情平淡地问托尼。托尼这才告诉说林忆秋身体轻微不适在房间里休息。我轻轻地点头,没再问下去。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26

【16】

  曲终人散。我看着乱哄哄的媒体记者包围着春风得意的贺云朗。隔着人潮,看到贺云朗那面对媒体收放自如的微笑,我揣测他的内心在那一刻的倦怠。只是一念,我便暗笑自己的多情。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倒是我突然感到倦意袭来,面对迎上来的托尼,我说我不大舒适就不去赴宴了。不等托尼回应,我已转身,黯然离去。

  在房间里我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了一下,然后开始发呆。一个小时以后,我走出房间。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是该消失的时候了。谈不上需要和谁告别。这样的场合,我想我以后也不会来了。

  我从电梯上走出,在一楼的服务台退了房卡。站在大厅里,我有片刻的犹疑。我知道我一旦离开,就再也不会见到贺云朗了。不禁又感叹相遇太迟。倦意再度袭来,我坐到一楼的大堂吧,点了一杯哥伦比亚清咖。我请服务生替我叫一辆TAXI回市区。

  大堂里有隐约的弦乐。在低沉迂回的提琴声里轻啜一口咖啡,忽然就落下泪来。

  【17】

  宴会终于结束。有客户离去,我陪着进入电梯一路寒暄至一楼大厅。电梯的门刚一打开,林忆秋独坐在大堂吧里的背影落入我的视线。在客户面前,我不动声色。

  在旋转的玻璃门前,那些客户依然滔滔不绝。我沉着应对。这些已经显露醉态的家伙,终于上了停放在酒店门口的豪华轿车。我的心微微松懈。我转身向大堂吧走去。

  所有的延误,不过是一杯咖啡的时间。但林忆秋优雅的身姿,已经不知去向。我伫立在空荡荡的大厅里,仿佛刚刚丢失了一件心爱的东西,半天没有回过神来。大厅的空气中,音乐和着淡淡的咖啡香,令人恍惚而沉醉。

  先生,您遗失了什么物品吗?一个彬彬有礼的服务生走到我的面前这样说。我欲言又止,只是摇了摇头。然后我走进电梯。

  在电梯门徐徐关闭的一刻,我感到我出轨的心又回到了我的身体中。我突然间想起了佩如,我居然因为自己这次精神上对她的背叛而有种说不出来的快感。虽然它是如此的短暂。然后我听到自己在缓缓上升的电梯间里冷笑的声音,仿佛从一只喝空的咖啡杯里传出来。寂寞而空洞。

  【18】

  小姐,你叫的TAXI已经停在了酒店的后门,前门车位拥挤进不来。喝完最后一口咖啡时,那个年轻的服务生走过来怀着深深的歉意对我说。我微笑起身,他引领我走向停在后门的TAXI。

  十二月的天,已经微带寒意。举步间,我围上暗红色的披肩。陈升的那首《喝完这杯咖啡就走开》从车内的音响里隐约飘出。

  当我的身体已经坐入车里,在摇上车窗的瞬间,我才透过酒店后门那巨大的落地玻璃,看见贺云朗伫立在前厅旋转玻璃门前隐隐约约的背影。司机礼貌地问我,小姐,可以开车了吗?

  我闪过瞬间的恍惚。车内狭小的空间里,充满了人造的暖意。只听到陈升一个人沙哑的声音低语流转。然后我对司机说,可以。我感觉我的唇边绽开了一个微笑。

  原来一个人微笑着也可以如此寂寞。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26     标题: 绽放在暗处的伤花

 独白

  城市的边缘,
总是有很多躲在暗处的人,深藏了狂热的情感,沿着孤寂的巷口,停停走走。偶然的回首,灵魂带着擦肩而过的情欲,在某处绽开的感伤,却不会有人看见。

  一个最冷酷的人,在无人的暗夜中陷入一场带有法则的情欲,在刺痛的辗转反侧里,最终让心,碎成彼岸的轻吟浅唱。阳光的下面,依然是冷冷的面孔。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28     标题: 第四幕 绽放在暗处的伤花

圣罗朗里的年轻女子

  【A】

  这是一个冷酷的职业。我选择了它,
这注定我的生活会是一片的荒芜。有很多的规则。我不能有娱乐。不能有女人。不能有朋友。每接完一个单都要搬家。目的无非只有一个,最大限度地保护着自己的行踪。

  因为我是一个职业杀手。

  我的手里常常会拿着一把非折叠式的雨伞。那是一把黑色的特制伞。拿在手上,像是一根漂亮的拐杖。它是我的杀人武器。

  伞的顶部是一根我自己安上去的钢针。粗细适中。钢针的上面被我涂抹着一种剧毒的化学毒素。被这支钢针穿透过的身体,在十秒之内,就会失去知觉。三十秒之内就可以安详地合上双眼,不再有醒来的机会。

  这把黑伞顶部的钢针,平时都是被一个和雨伞颜色很接近的钢套套住的。当我需要的时候,我可以随时去掉钢套,刺向我需要杀戮的目标。有时我看着那支戴着套子昂首挺立的钢针,我觉得它像是一个已经戴好安全套随时可以进行一场美妙运动的男人。于我而言,杀人亦或是肢解一个人的身体,就像是面对情欲,都是一种令人无法拒绝的勾引。

  我喜欢这把雨伞。除此以外,我还有一把随身的刀。这把刀游走在人体上,可以没有任何的声息,不会有丝毫的停顿,便可以从皮肤的表面进入到身体的深处。我拒绝用手枪。哪怕是很好的带着消音设备的手枪。

  每次,我在黑夜里用非常熟练的肢解手法,把那些已经变成是尸体的杀戮目标,一 一的肢解,我的心平静得仿佛只是在面对一些破碎的玩具。那是一种很麻木的感觉。

  我因为要常常搬家,所以我的房子显得临时而空荡。除了一张折叠床和一个手提电脑,便是一个小型的自制焚炉。我基本是用电脑来接单。也是用这种方式和外界做着沟通。我对语言很吝啬。我相信言多必失这句话。太多的语言只会让我的生活增添一些不必要的危机。我因而只用最简洁的语句和对方做一些必要的交流。

  那个小型的焚炉对我来说很重要。它可以帮我把那些多余的,客户并不需要的肉体焚烧成灰烬。很多个夜,我在静寂的城市深处,让厚重的窗帘深深地遮蔽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我开始拿着一把细薄的刀肢解我带回来的目标。

  通常我把那些已经没有任何声息的躯体放进卫生间里那只硕大的浴缸。我肢解目标的顺序通常是脑袋,然后是双手,最后是双脚。这是人体当中,最适合肢解的部位。刀锋割下去的感觉,仿佛是在肢解着一块人形的塑料。

  浓重的血腥味会很快蔓延在空荡荡的房间。我戴着白色的塑胶手套,我会看着手套的颜色被浓稠的血液所改变。每次在这一刻,我的心才会微微地颤动。我想,或许有一天我的身体也会被另外一个和我从事相同职业的人慢慢肢解。我因而常常提醒自己,我不能够给任何人这样的机会。

  客户需要的一般都是脑袋。判定一个人是否死亡,脑袋脱离身体最有说服力。我把他们的脑袋割下来,放在一只黑色的蛇皮袋里,再放到一只灰黑色的皮包中。这些东西会被我放进我在一家商务中心租赁的柜子。在约定的时间有人会把这个蛇皮袋取走。

  【B】

  我从来没有失手过。在这一行,我相信我是最好的。这是我的原则,要做就做到完美。我接上的单,我就一定会做到滴水不漏。哪怕是已经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我都会绝决地放弃。我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我因而也不是一个反复的男人。我答应接过的单,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会再去修改我的决定。除非我死了。这不是每一个杀手都可以做到的。我接过的目标,哪怕是在天涯海角,我都可以在约定的时间把他们的脑袋卸下来,装到蛇皮袋里,放到该放的地方。

  但杀人其实是一件耗费脑力和体力的事。除了敏捷的身手,如何去不被察觉地靠近目标,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发现对方致命的地方,这需要花去很多的思考时间。对我来说,除去这些因素,让自己的心始终保持在冷冰冰的状态下,尤为重要。

  我曾经杀过一个和我一样职业的人。他杀了一个我的客户认为不该杀的人,因而他成为一个目标。做我们这行的人就是如此。我们只有今天。对于明天的光景,不能有太多的奢望。我也会随时成为别人杀戮的目标。虽然我知道那个男人也是拿着杀人的指令在做事。可我不能拒绝这种挑战。我不能容忍客户对我能力的怀疑。我接下了这个单。

  但那差点成为我职业生涯中失手的一次。我认为那是我的耻辱。从那次以后,我变得更加小心谨慎。我不断地提醒自己的灵魂,不能被感情而引诱。

  那个男人的行踪诡异不定,我知道这是每一个杀手的强项。我用了两天的时间,才终于探到了他的行踪。

  是在一个幽深的巷子。那天下着大雨,凌晨两点,我把他逼到了墙角。事实上,我早就有下手的机会,可我还是多给了他一分钟的生存时间。这是我的失误。

  他已经处于下风。我冷漠地看着他靠在墙角的样子。他请求我放了他。他机械地说他不想死。那一刻我怀疑他已经神经错乱。我静默不语,但也没有下一步的行动。因为我突然发现我们都是可怜的人。我们只是没有自由的棋子。

  这就是我的怜悯在作祟。事后我想起来,我都很吃惊,作为一个杀手,我居然可以浪费一分钟的时间,来听这个同样是杀手的男人的求生告白。这个男人在我的不远处,就是在他假装讨饶跪倒在地的一刻,一把被他藏在腹部恰恰被我忽略的刀,闪电一样地飞了过来。这是我后来唯一觉得他敏捷的地方。

  雨夜的深处,刀光一闪,我再转动身体,已经来不及。我没有避过这一击。那把刀深深地刺进我的右肩。我来不及去看血液往外倾泻的样子,在这时,我才做了一个我早就该做的动作。

  我在那一刻感到自己的恼怒,因为我挥动雨伞时的杀气,比平时多了十分。不过是两秒钟的时间,雨伞上的钢针已经被我准确地刺进了他的喉管。从那个男人破损的伤口喷射出的细密的血丝,像几条飞舞在夜里的丝线。几乎是同时,他的脑袋也被我随身的刀,整齐地割了下来,箭一样地撞到对面的墙上后,再滚落到我的脚边。

  雨开始越来越大。血液黏混在泥浆里,有几块溅在我黑色的皮鞋上。我把这个男人的脑袋从地上提起来,我看到他的表情还来不及痛苦,依然保持着那种无耻的告饶状态,然而,他那具已经没有了脑袋跪倒在地上的身子,还做出突如其来的回击。那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姿态。我愈发认定人才是一种最不可靠的动物。
作者: 水瓶座小天天    时间: 2005-2-4 15:28

可不可以告诉我, 要怎么样才能做到不再爱你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28

【C】

  那把插在我肩上的刀,让我的伤口复原用了半个月的时间。这其间给我带来了很多的不便。我提醒自己更要小心地来面对周遭的人群。尤其是我需要杀戮的目标。

  我从来没有后悔我的选择。我觉得这个职业适合我的生活。因为我从来不是一个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的人。一件事情在我的手上,只有交给我来独自完成,我才可以做得很好。我一直喜欢独来独往,而且,我始终是一个耐得住寂寞的男人。我知道,这一点对于一个杀手来说尤为重要。可是杀的人太多,有时也会觉得倦怠。但我不知道如果离开这一行,我还可以去做什么?我因而常常用各种方式来提高自己对杀人的兴趣。这种方式很简单,就是把所有的人都当作是一个仇恨的目标。而事实上,我的确是一个容易仇恨的男人。我对于周遭有诸多的不满。不断地去杀人,可以淡化我对这个城市的恨意。

  如果没有工作任务时,我有一个说不清是多久前养成的习惯。我会一个人走到离我的寓所很远的公园。时间通常是接近黄昏。

  我会戴着一副浅色的墨镜,拿着我的雨伞,来到那个叫圣罗朗的公园。那个公园人不是特别多。我一个人生活得久了,始终无法去习惯喧哗。这个公园的氛围适合我这样的男人。我坐在长椅上,一动不动地抽烟,我会准备一些好吃的糖果,因为曾经有一个小孩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向我讨过。我令他失望了。我记得那个小孩的样子。他的眼神纯净得仿佛是一片没有杂色的湖水。我想我戴着墨镜的样子一定是有些阴沉的。那个小孩不怕我,还来向我讨糖果,我却令他失望了。我用我在墨镜后的眼睛看了他一眼,用低沉而喑哑的声音告诉他我不可能有糖果。

  我看到他慌忙跑向远处的背影,我其实为自己的声音透着的那种习惯性的杀气而有点内疚。我想起,我在五岁时也曾有过的这种不带任何杂色的眼神。我忽然感到一种寂寞。那是一种我可以并且必须要忍受的寂寞。

  这是我的生活。一个作为职业杀手的生活,就像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选择了某一道谜题就会有相应的答案一样。答案早就有了,谁都无法去更改。对我这样的男人来说,我选择的谜面所对应的答案并没有出入。我接受这种动荡的生活。但我从来没有去想过,这样的生活会有什么可以改变的地方。

  直到有一天黄昏,我在圣罗朗遇见一个年轻的女子。

  【D】

  那天我在走进圣罗朗的瞬间,不经意的回头,一个横穿马路的还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闪进我的视线。很明显,那是一次非常不安全的穿越。因为一辆红色的轿车正高速开过来。我并不是正气的人。但我在那一刻,想都没有想,几乎是下意识地飞一样地冲到女孩的身边,把她抱在了怀里倒在了路边的草地上。红色轿车停都没停便疾驰而过。

  马路对面一个年轻的女子正跑过来,一脸的惊魂未定。

  我的墨镜因此而滑落在草地上,这对我来说是一种不愉快的感觉。我迅速把墨镜戴上,从草地上起来。对于那个年轻女子道过的谢意,我无动于衷,自顾自地离开独自走进了圣罗朗。我在公园深处的一张长椅上坐了下来。

  城市的黄昏,总是有些悲戚。在公园里走动的那些人,他们的表情,他们的身影,要不了多久就会消隐在暮色里。我戴着淡色的墨镜,不动声色地去打量远处或近处的人。除了我自己,在圣罗朗,很少看到单独静坐的人。我接受这样的氛围,因为它可以让我与任何人保持着我所需要的一定的疏离。

  我抽着烟,看着不远处。那个年轻的女子牵着小女孩的身影,远远地出现在我的视线中。那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这一刻,她的手上多了一支棒糖。先前的穿越马路,在她的脸上没有留下阴影。我的目光在墨镜的后面,慢慢地移向了那个年轻的女子。首先我可以确定她和那个小女孩不会是母女关系。她是如此的年轻。而且,虽然她们都很美。可她们完全没有相像的地方。

  那个年轻的女子穿得很朴素。淡蓝色的长裙,已经洗得有些褪色,但简洁而干净。举手投足之间却透着一种有些奇怪的贵气。那种气息,只有真正见尽奢华的人,才可以在这样的穿着下依然贵气尽显。可是一点都不招摇。即便我用一个职业杀手非常敏锐的目光来观察她,也无法立刻就猜测出她的身份。这让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多看了她几眼。

  小女孩的目光突然转向了这里。她拉着那个穿蓝色长裙的女子飞快地跑过来。那个女子略微迟疑了一下,才跟着小女孩的步伐,向这里走过来。

  我的目光闪烁了一下,当有人和我距离靠得很近的时候,我内心深处的一道屏障,会在转瞬间便被高高地竖立起来。先前那种隔着一定的距离打量她们的平静目光,被这种贸然的上前给打断。在她们离我越来越近的时候,我的内心闪过一丝不悦。我下意识地去握着那把黑色的伞。墨镜深深地戴在我的面上,她们不会看到我眼睛里的不快和那种我惯有的阴郁。

  小女孩先跑到我的面前。我听到她用口齿并不是特别清晰的语音向我大声道谢。显然是那个年轻女子教会她的。小女孩说完硬要把她手上的糖果塞到我的手里。面对一个如此纯真的小孩,我的防御开始放松。我尽力地给她我的微笑。在那一刻我发现,我的职业生涯已经几乎让我丧失了与人做正常交流的能力。我的微笑透着一种连我自己都感到的僵硬。我已经无法与人进行一种礼仪式的对谈。

  我想起我口袋里也有糖果。我握着雨伞的手松弛了下来。我从口袋里把它们拿出来,因为有了这个道具,我感到自己说话的声音多了一些少有的温情。

  那个年轻的穿蓝色长裙的女子,在女孩的身后,淡淡地微笑。或许她没有见过像我这样面对小孩而手足无措的男人。

  她是一个细致的女子。她似乎感受到了我与周遭人群的疏离。她没有再道繁琐的谢意。只是对我说,你似乎喜欢独处。看得出,她并没有要我来回答她。因为,她很快拉起了在草地上正专注地剥我送给她的糖果的小女孩的手。然后,简短的向我告别。

  我的目光隔着淡咖啡色的镜片和她在向我道别的一刻轻轻碰触。她的眉间,有一粒小小的朱痧。她说话的声音像是一把在极度喧哗后的舞会中场响起的小提琴声,曼妙而柔美。眼睛像是两颗黑蓝色的宝石,在圣罗朗那即将落去的夕阳微光中,闪着一抹令人无法忽略的光泽。有那么几秒的时间,我感到自己深藏着的空寂已久的灵魂和情欲,开始慢慢地涌动。

  她拉着小女孩走的时候,我没有说再见。我知道我的人生。很多的人和事对我而言不具备再次见面的可能。我在圣罗朗公园的长椅上,只是以一种从未有过的专注看着她们消失在我在镜片后的目光里。然后,我为自己点烟。手居然有些颤动,烟忽然便掉在了草地上。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29

【E】

  在这个女子之后,我作为一个职业杀手的生活,继续以一种冷漠的状态游离在冰冷的城市边缘。还是冰冷得不容别人去接近的生活。

  从我成为一个职业杀手,我就只入侵那些在夜里游荡在城市深处的烟花女子。我的情欲只在她们的身上释放。我的职业要求我不能有情感的纠缠。所以,我一直只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解决身体的需要。我付出金钱去租赁她们的身体在某一时刻的使用权。空寂的夜色,不同的女人。曾经有一个女人在和我做爱之后,想要我带她走。我对她说,你对我一无所知。你跟着我生活,还不如继续做你的妓女。她不听我的劝告。在酒店的房间开始放肆。于是我把她杀了。我后来有些内疚。我想,也许她只是实在想逃离那样的生活。

  可是她不走运,碰到的是一个无情的杀手。对于女人的纠缠,我在很无措时只会用刀来解决问题。

  通常,我喜欢在酒店房间那明晃晃的光线下戴着墨镜和她们做爱。她们裸露在光线下的身体,被淡咖啡色的镜片过滤成令人恍惚的影像。我一直是一个不愿意直面真实的男人。有时我感到作为杀手或是妓女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被客户的金钱所引诱。即便不再被金钱蛊惑,也会陷入到人在江湖的纠缠。那似乎已是一种逃不过的人生定律。就像一个一直在长时间剧烈奔跑的人,如果骤然停歇下来,一定是必死无疑。

  有一天夜里,我在封闭的房间中肢解一个男人的身体。在我取下他的脑袋之后,腥稠的血液很快染红了我那双戴着白色塑胶手套的手。我忽然涌起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厌恶。那一瞬间,我想起那条由我的人生经验所累积的定律。我有一种想要去打破它的尝试。我想开始过一种正常的生活。

  那是一种瞬间的欲望。就像我在圣罗朗公园那个薄暮袭来的黄昏,在某一个瞬间,灵魂带着擦肩而过的情欲被那个穿蓝色长裙的女子所诱惑。

  【F】

  城市已经进入了多雨的秋季。我的生活以一种固有的血腥方式继续。有一天我想起那些美艳却是临时租用来的身体。于是我带着一个女人来到酒店。那是我第一次在做爱的时候把灯关掉。也是第一次在做爱的时候摘下咖啡色的墨镜。

  陌生女人在浓妆下的那张美艳的脸,带着一种专门做给客人看的类似于高潮的表情。在幽暗的光影里,我轻轻闭上眼睛。我的眼前恍惚地闪过圣罗朗公园里所邂逅的那个女子。我在这个女人的身上缓慢地抽动着我的身体,在一个错乱的瞬间,我以为我进入了那个女子的灵魂。然后,在短暂的错乱中,我听到了自己无法控制的喑哑的呻吟。

  我萎靡在陌生女人的身上。她的工作已经结束。拿着钱迅速地消失在酒店房间。我走到窗前,涌起极度的空寂。圣罗朗公园里的那个年轻女子,她挂着淡淡微笑的容颜开始在我的脑海里游走。她像是渺远的黑夜深处一朵幽蓝色的百合,隔着迷离的夜雾,远远盛放。我始终无法靠近。

  站在酒店的房间里,我对这种被自己的法则控制着的生活充满了突如其来的恨意。

  【G】

  入冬的那天,我接下入冬后的第一单,是杀一个富商的儿子。对我来说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但我接过这张单其实很倦怠。并没有人可以逼迫我来做什么,只是我实在不知道假如结束杀手生涯,我还可以做什么。

  既然接了过来,以我的工作准则,我当然会像过去一样做到完美无缺。我有一个很模糊的想法,在做完这一单后,我应该沉寂下来。而后来的事实表明,每个人的人生过程,结束一种并且开始另一种生活的确是件困难的事。

  那是入冬后第三天的一个阴冷的日子。我从网络上接过目标的影像背景资料。打开对方偷拍到的数码照片,我的心脏马上开始剧烈地跳动。

  居然是一个年轻女子的图像。在街头,混杂在人群里。拍到的是近景。那个女子眉间的一颗朱痧,仿佛是一把锋利的刀,直达我的胸口。

  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重逢。

  除了她的背景资料,客户写了一句很简单的附言:不是儿子,是女儿。

  我看着在圣罗朗公园遇见的那个年轻女子这一刻出现在电脑上的脸,感到脑海里的空白。然后,我忽然觉得杀手这个职业充满了黑色的幽默气息。我听到自己在房间里发出空洞的笑。

  窗外正是阴暗的黄昏,天气阴冷而潮湿。我回忆起自己见到那个女子在圣罗朗公园里的场景。在某一刻,我冰冷的内心,曾被这个陌生女子的灵魂所攻破。可我的人生里,没有寻找除了杀戮目标以外的任何概念。我终归是一个杀手。我们拥有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像是一出即将落幕的戏,因为演员马上就要消失离开舞台,因而使这些细节充满了令人感伤的氛围。每一个在现场的人,只能带着一种绝望的空虚姿态。

  我在窗边看着暮色的来临。天空开始下小雨,圣罗朗公园里那个年轻女子的脸,在落满雨滴的玻璃窗上,隐约地闪现。我和她像是两条无法去交汇的河流,只能伫立在空虚的两岸,保持着一种固有的疏离,达到无法占有的永恒。

  时间已经不多。我转身换上夜行的衣服,拿起那把黑色的雨伞开门出去。夜色下,细雨弥漫,我停驻在了街口。

  人生只有一个结局,关于生死,却可以拥有两个答案,我清晰地感到自己握伞的手,因为答案的不确定性在微微地颤动。

  时间在微雨下的浅浅夜色里流去,我知道,无论如何不能再停顿。穿过细雨弥漫的街口,我开始向城市的深处靠近。我提醒自己,作为杀手,出发的时刻已经来到。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29     标题: 第五幕 断鸿声里

独白

  如风的少年往事,
像是黑白电影里忽然闪过的纷乱片断,扰动了已经定格在泛黄照片中的回忆,隔着渺远的流年,再度伫立在年少的月光下,惊梦回首,隐约听到淡去已久的断鸿声。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30     标题: 遗失在1996年的心

在那个九月里,我从一所普通中学进入了这所重点高中,在别人羡慕的目光里,开始了连我自己都以为很幸运的高中生涯。为此,父亲还光宗耀祖般地请了一桌客。然而,没有多久我便发现自己像是一只混迹在鹤群里的丑小鸭,跑不快,也飞不高。

  那个时候,按分数排座,而我是班上入学分数最低的,自然成了最后一排的固定群众。我奇怪在那个年代里,我的同学们都是如此好学,却一丝一毫没有感染过我。时隔多年,我才发现因为在那时包括我的老师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在我身上投入过一丝关注的目光,这让我也习惯了每回考试倒数第一,在老师和同学那不可救药的目光注视中,用一种毫不在乎来掩饰自己,却再也无法隐藏我那日益加深的对学习的厌恶感。

  在那些已经过去的年少岁月中我像是一只寂寞的鸟,悄悄隐藏在不被人注意的角落里。而这种寂寞,大概也注定了我日后经历的只能是一段忧伤而怅惘的爱情。

  那是一个冬季的午后,我那些可怜而又循规蹈矩的同学们,正埋头于题海中。我的手却拿着一只绘画铅笔在白纸上挥动。

  我是在一个月前的数学课上,发现这种打发似枯燥演说的授课时间的。当时,我把数学老师那讲课时唾沫横飞的形象,夸张地放大在我的笔记本上。从讲台上望下去,我像是一个专心于笔录的好孩子。其实,我正在画数学老师那厚厚的嘴唇,甚至还刻画了他那因抽烟过度而熏黄了的大牙。

  我在最后一排,快乐得几乎要把手中的那支笔吞到肚子里去。在这个冬日午后的自习课上,我周围是那些清一色的造型:头一低,目光直视课本,这根本无法引起我勾画他们的欲望。白纸上,被我涂满了混乱的线条。

  就在那个我认为极其无聊的午后,隔着窗,我第一次看见了莫尼。

  莫尼沐着冬日午后那暖暖的阳光,从校园里走过。她那一头乌黑的发,在阳光下闪着一种令人着迷的青春光泽。于是,那张涂满线条的纸被我故意抛了下去,从三楼的窗户落在了莫尼经过的路旁。

  很多年以后,我都在想,如果,当时莫尼只是轻轻地若无其事地走过,大概,什么都不会发生了。而我也不会再有兴趣来重述我那些无聊的少年时光,一切都是因为有了莫尼的出现。

  莫尼走到那张纸跟前时,停了下来。然后,她弯腰把那张涂满线条的纸拾了起来,放在眼前,一动不动地打量着上面的一切。我惊讶于她的专注,而这种被人关注的成就感继而让我羞愧不已—— 因为那只是乱糟至极的涂抹。莫尼抬起头来时,我们目光交错,她那双湖水般的眼睛,便立刻被我收藏在了心底。莫尼留给我一个很有感染力的微笑,而这个笑容,是我寂寞的少年时代里,唯一能够记起的灿烂。

  那天夜里,我躲在房间里,凭着记忆,一遍遍描摹着那双大大的眼睛和那头乌亮的发。我一夜没有睡好觉,闭上眼睛,眼前便浮现出莫尼那张动人的脸。

  再次见到莫尼,是一个星期后。在经过学校小卖部时,迎面碰见她。她主动向我打招呼,我受宠若惊的同时更惊讶于她的记忆力。她很认真地问我那天的“画”到底要表达什么?这让我尴尬无比,没有找到合适的谎言,使我面红耳赤,莫尼却又笑着开我的玩笑,是否有意做毕加索二世?她的俏皮,使我那天有足够的勇气请她喝了一杯热果珍,那种热乎乎的感觉,似乎伴随着整个冬天的离去才渐渐消散。

  莫尼是那种仪态万方的女孩,比我高一个年级,学业出众,而且人又漂亮,围在她身边的男孩子很多,而我过去孤陋寡闻,独来独往,全然不知道这一切。

  那个时候的我是一个极羞涩的少年,面对莫尼的优秀,我常常自惭形秽,觉得自己像是一堆丑陋的牛粪,我从来没有为自己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去约莫尼。我常常站在三楼的窗口,去追随莫尼和她的女伴们出现在操场上的身影,她的一颦一动都被我记录在了我的速写本上。偶尔,我也会很大胆地装作无意地出现在莫尼可能会经过的路上,我会给她看一些除了画她以外的任何铅笔画,莫尼那种很是欣赏的表情,让一直都很自卑的我开始觉得自己并不是一无是处。

  那天,莫尼指着我本子上的数学老师的光辉形象,忍不住笑了,她说这幅漫画像可以作为经典收藏。还说,数学老师可不就是这样的吗?他也给我们代过课,我坐在第二排都能感到他的唾沫星子。莫尼笑起来很迷人,而她的那种快乐,也会让我在旁边傻傻地陪着她笑。

  高二的上学期,我终于发现自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莫尼。我书包里那册专门画莫尼的速写本,几乎每一页都留下了她的样子,我在上面写满了在现实中我不敢开口的话。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常常能够看见莫尼和她们班上的一个男生出现在校园里,对已经升入高三的莫尼来说,显得很招摇,听说,他们在恋爱。

  我在静默中,从来没有停歇过想一次次见到莫尼的渴望。有时,在校园中远远地看见莫尼和那个男生走过来,我会避开他们,从另外一个方向穿过校园,单独见到莫尼时,她还是会停下来热情地和我说话。那一次,我给莫尼看的画中,无意放了一张她的头像,莫尼看到时脸立刻就红了,我更是羞涩得无地自容,我生怕她看出了我的心事。那回我们都没有说话,良久,莫尼才突然一笑,很真诚地说,你适合做一个画家。那是在莫尼高考前夕我们的一次相遇。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30

期终考试结束以后,我在家里休息了十多天,又回到学校补课,每年高二升高三的学生,都不再会有安枕的暑假。我是怀着一种很懒散的心情去上课的,在那些天里,我的思想懒得出奇,我甚至都没有想起过莫尼。而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其实我是不敢想,因为我早知道,以莫尼的优异注定要远离我的生活,况且,她也从来没有真正地走近过我,我只是给自己制造了场美丽忧伤的爱情幻觉。

  八月中旬的一天,当我经过教学楼大厅那块黑板前,从第一批重点录取院校的名单中,看见莫尼的名字时,我的眼泪便忍不住地流了下来。从大厅里出来,迎面就看见了莫尼,她是来学校拿录取通知书的。快两个月没见到莫尼了,经历了高考,莫尼瘦了很多,只有那双湖水般的眼睛还是那样的明澈。我和莫尼隔着几级楼梯,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还是我先开口,莫尼,祝贺你!莫尼淡淡一笑,并没有说话。我极力显得很自然地说,有空的时候别忘了来信。

  当我向莫尼说再见的时候,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我似乎没有多想,便从书包里拿出了我一直随身的速写本放到了莫尼的手里。这件事在隔了许久以后,我似乎才意识到,我是把一个少年情窦初开时所有的秘密都放在了她的掌心中。当时,莫尼愣了一下,才接了过去。送给你留个纪念吧!我不敢再看莫尼,迅速地从她身边走过,当我即将踏出校门的瞬间,我忍不住回头又去看她,莫尼双手捧着那个大大的速写本,站在教学楼前的阶梯上远远地望着我。莫尼身上那淡蓝色的长裙,在八月的校园中,随风而舞,多年以后,还让我念念不忘,而转身之前,我没有任何的预感,那将是我年少时代里最后一次见到莫尼。

  高三开学后还不到一个星期,在我没有得到莫尼任何消息的时候,因为父母的工作变动,我随父母几乎是闪电般地离开了小城,去了遥远的上海。后来,我凭着记忆给莫尼写过几封信,终是因为科系不详而被退回来,从此便再也没有了莫尼的消息。

  几年后,我从美院毕业,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职业,索性做起了一个自由人。画画的同时也接一些广告设计,过着有啤酒喝有好烟抽的闲散日子,身边一直不缺对我留情的女人,然而,最让我念念不忘的还是莫尼。

  莫尼的样子不断出现在我的油画里,许多个夜里,我不断回忆起那年亲手把画满莫尼肖像的速写本交给她时她看我的那种眼神,我总是在猜测莫尼打开它时瞬间的心情。而在我的心底,我隐隐约约觉得有一天我还会与莫尼相遇的。

  1996年的秋天,在一些朋友的帮助下,我在上海开起了生平第一次画展。展厅的门口,横幅上光荣地印着我的名字。当有人知道墙上的那些画出自我的手时,会作知音状却又问一些很无聊的问题,我是在和那些人故作愉悦交谈时,远远地看见一个女人挽着一个男人的手走进了展厅。他们慢慢地向我走过来,当那个女人离我很近的时候,我奇怪她很明确地向我微笑,然而,正是这个微笑,让我清晰地回忆起那个冬日的午后,莫尼从校园里走过时的样子。

  隔了九年之后,莫尼又突然出现在了我的眼前。看着莫尼,我惊讶岁月对女人的侵蚀。

  莫尼穿了一件宽松的孕妇装,隆起的腹部,仿佛是在向别人炫耀即将做母亲的幸福。她的脸上,散落着一些黄褐色的妊娠斑。那张脸,除了眼睛以外,黯然了许多。

  看到你的名字,便拉着先生走了进来,莫尼淡淡地对我说。看着我的目光掠过她的腹部,莫尼突然变得有些羞涩,下个月就要生了。言语之间,更多的却是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然后她用一种极其轻松的语气将我介绍给了她的丈夫—— 那个她一直挽着的男人。这让我知道了别后多年关于莫尼的一些事,这个男人是上海人,莫尼的大学同学,一毕业莫尼便随他来到了上海,也就是说我们已经同在一座城市生活了若干年。

  我一语不发地听着莫尼轻描淡写地说着这些,我极力地想回忆起高中时代的一切,却无论如何都衔接不上,一片空白,仿佛我记忆的仓库从来没有储存过莫尼的任何影像。莫尼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丈夫一直站在身边轻轻地握着她的手,我也若无其事地告诉莫尼多年前我随父母移居上海的事。

  莫尼的丈夫开始独自慢慢地走在展厅中,当他离我和莫尼有一段距离时,莫尼脸上一直洋溢着的轻松消退了下去。我听到她说,那年,我给你写了好几封信,都被退了回来,莫尼的声音里有一丝遗憾,这让我伤感不已。我本来想告诉她,我也写过好几封信。然而,看着她那大得有些夸张的腹部,我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一会儿,莫尼的丈夫便回到了我们面前,他温和地笑笑说,我不怎么懂绘画,但我觉得你应该画得不错,前途无量啊!这是典型的上海式恭维。然后他冲着莫尼无意地说,这些画里,有几个模特和你有几分像呢。哦,有这么巧?莫尼接过话来,装作一脸的意外,目光从我的脸上一闪而过,而我则强迫自己挤出一丝笑来。

  莫尼和她的丈夫向我握手告别时,我只是礼节性地点了下头,我甚至没有送他们到门口,但是我的目光一直在注视着他们的离去。

  在展厅的门口,莫尼回头向我微笑,朝我挥手,那隐藏在微笑里的一丝忧伤,突然让我泪流不止。我想起那年八月的校园中,她捧着我送给她的速写本远远地望着我,裙子随风而舞的样子。虽然已经隔了遥远的岁月,但在那一刻,我却丝毫没有感觉到岁月的痕迹。

  以后,虽在同一座城市,我却再也没有遇到过莫尼,也没有想过用任何一种方式去联络她。每天,我穿行在熙攘的人群和高楼大厦之间,像是一个体面的骗子,向那些画商游说着我的画,用尽所有的手段来抬高画价。和莫尼所有的记忆,似乎都湮没在了这座城市琐碎而无聊的生活中。

  两年后的冬天,在我结婚前的那天夜里,我突然梦见了和莫尼初次相遇时的情景。在莫尼的浅笑中,我从梦中醒来,是午夜,窗外飘起了雪,我起来呆坐在床上,想起我那寂寞的少年时光和那一段早已变得寂寞的爱情,当我意识到,我的心再也不会如此单纯而又执著地去爱一个人时,我忍不住哭了起来。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31     标题: 镌刻在钥匙扣里的光阴

那时,
林川和郑怡虽在同一个学校,却隔得很远。林川是高中部二年级学生,郑怡还只是初中部三年级的学生,在两幢相隔很远的教学楼里各自上课。在学校,林川是个有名的人物,不仅高大帅气,而且各方面都很出色。相形之下,郑怡在迷恋林川的那群女孩间就显得太像正宗的丑小鸭了。

  郑怡只是把自己对林川的爱慕,写成一首首青涩的诗,藏到日记里。虽然,不断有胆大的女孩向林川发起进攻,但始终也没有见到林川和谁有什么传说。这一直让郑怡倍感欣慰。然而,除了偶然在校园中擦身而过,郑怡与林川没有任何认识和说话的机会。而郑怡无时无刻都想让林川的身影停留在自己的眼前。有时,做课间操,郑怡会冒着被老师发现并扣操行分的危险,溜到学校操场后的那一片小树林里,躲在一棵小树后偷偷地打量着林川那挺拔的身影。只有这时候,郑怡才敢把目光痴迷地停留在林川高大而厚实的背影上。心里像揣了小鹿,却又快乐得不得了。

  一次意外的邂逅,让郑怡发现了一个能常常看见林川的秘密。郑怡的家在官巷口,每天放学她都是坐二十一路公交车回家。有一天放学后,郑怡在站牌下等车的那群人中,一眼就看见了林川。

  郑怡背着大大的书包,站在拥挤的车厢中,有点透不过气来。但偷偷地看着站在不远处的林川,心情便愉快极了。隔着一些人,郑怡一路上都在盯着林川。可是郑怡只能远远地看着林川,她实在没有勇气去靠近林川。

  从这天开始,郑怡渐渐发现一个规律:林川每次回家,其实都和她一样,在学校对面坐二十一路公交车的。

  以后,郑怡放学回家,等车时,如果没有看见林川在站牌下,哪怕是车来了,她都不上去。一直要等到林川出现,她才会装作无意地随着人流与他拥上车去。

  那个时候,每天回家在车上从背后悄悄仰望林川的背影,是郑怡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每次,都是林川先下车。郑怡的目光,透过车窗,一定要看着林川的身影穿过街道消失在街角,才收回自己怅然的目光。郑怡除了继续写些青涩的诗,又开始偷偷地写起了日记。日记的每一章里都写满了对林川那种朦胧的情愫。

  一天中午,郑怡在学校的门口,看见一个挑着担子的货郎。他的筐里装满了漂亮的钥匙扣,其中有一串用很薄的青田石做成的钥匙扣精致极了,郑怡爱不释手,是一个很漂亮的心形,价钱却有些贵。那个能说会道的中年货郎,说这块青田石有灵性,刻上人名以后,可以保佑一生平安。犹豫了很久,郑怡还是掏出了自己所有的零用钱买下了那串用青田石做成的钥匙扣。货郎答应要给郑怡免费刻字,问郑怡的名字时,郑怡脱口而出:林川。说完,脸就红了。林川的名字,被货郎恰到好处地刻在心形的中间。郑怡握着钥匙扣,想起林川,不禁有些惆怅。她想好了,在钥匙扣上织条红丝带以后,就找机会偷偷放到林川的书包里。

  那天黄昏,郑怡像往常一样挤在人群的后面。上车以后,林川站在中间车门一个靠窗的位置,隔着几个人郑怡慢慢地向林川靠过去。那一刻,郑怡的心情兴奋极了,可同时她又很紧张。然而,郑怡实在找不到一个更合适的方法将这串钥匙扣送给林川。

  车上很挤,郑怡几乎是被那些急于下车的人给挤到林川身后的。郑怡似乎都闻到了林川身上那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郑怡注意到林川的书包上有一个小小的口袋没有拉链,于是,她把手伸进自己的口袋里,准备掏出那串拴着红色缎带的钥匙扣。郑怡感觉自己像是一个随时可能会被抓获的小偷,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然而,这个时候郑怡却意外的发现,口袋不知何时破了一个洞,钥匙扣已经不知掉在了哪里。

  郑怡站在林川的身后,差点没有哭起来。她开始在车上试图去寻找钥匙扣,可是,不断的有人上车、下车,地板上除了人的脚,郑怡什么都没有看见,连林川什么时候下车的,郑怡都没有注意到。

  丢了原打算送给林川的钥匙扣,郑怡难过了好几天。然而,每天因为能看见林川,郑怡的心情才又慢慢好了起来。

  对郑怡来说,少女时期的纯美岁月似乎就是在这种远远的注视中悄然滑落。最后一次见到林川,还是在二十一路公交车上。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32

那是中考结束的最后一天。郑怡考试的时候,林川他们所在的高中部还在正常上课。中考结束那天,郑怡一个人在学校周围闲逛了很久,才等到林川放学的时间。其实,郑怡老早就打算报考自己学校的高中部。但现在这一切都不重要了。因为,母亲已经告诉过她,暑假之后,她就要随着他们搬去南京了。郑怡的毕业考试分数,只能作为她去南京读高中的参考分了。

  那天,郑怡有意地站在车厢的最后,远远地看着林川。郑怡知道,这回大概是最后一次同林川在一辆车上了,郑怡伤感不已。

  车刚开了两站路,居然就坏在了途中。司机下车去修理,一边用大嗓门对着车上的人说,赶时间回去的人,就下车吧,一时半会儿也修不好。话音未落,就有很多人走下了车。车上除了郑怡和林川,没有几个人了,而后,林川也随人群下了车。只有郑怡一个人还站在车厢中。这一回,林川下车时,突然回头看了一眼郑怡。只是,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他盯着郑怡看了几秒钟之后,才向街那边走去。

  看着林川的身影消失在街角的一瞬间,郑怡忍不住流起泪来。等到司机车修好,开到官巷口时,天色已经黑了下来。郑怡回到家里,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悲伤。

  暑假过了还不到十天,郑怡就随着父母去了南京。这以后的时光,便像水一样流泻而去。郑怡顺利地进入了高中、大学。毕业以后,去了一家报社。

  头几年里,郑怡还常常想起林川,怀念与林川一同乘车回家的日子。有时,想起那串丢失的钥匙扣,心里还居然有些痛。郑怡的密友娜娜,面对郑怡这段少女时代的情感,笑言是“小儿科”。你这压根儿就是愚蠢的单相思嘛!我说郑怡呀,别浪费自己的青春了,好歹也该找个人嫁了。每回听郑怡念叨起林川,娜娜总是这样说。郑怡想想娜娜的话倒也在理。久了,终是淡忘了林川。后来,从一位初中同学口里,意外得知林川早已经结婚,心情更是安宁了许多。

  郑怡活跃在南京的媒体间,业务上一直很出色。二十九岁了还是一个人,郑怡倒也不急。她并不拒绝爱情,只是总觉得没有合适的。还好,工作的忙碌让她也没太多的时间来在意这些。

  四月的一天,郑怡代表报社去参加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的一个时尚秀的新闻发布会。从会展中心出来,穿过大街,一个衣着光鲜的女导游带着一群游客从郑怡的面前走过。女导游边走边用一个音质极其恶劣的小扩音器向游客们吹捧着南京的悠悠历史。看着女导游那很有些夸张的手势,郑怡站在那群游客身后,差点笑出声来。

  就在这个时候,游客中一个男子的身影突然落入了郑怡的视线。那个男子穿了件休闲的格子衬衫,一手提着个大大的旅行包,另外一只手牵着一个小男孩。男孩的另外一只手被一个身材婀娜的女子牵着,正随着女导游的步伐向前移动着。

  那一瞬间,郑怡便愣住了,并急忙向前跑了几步。连她自己都奇怪,过了这么久,还能够不需要任何考证,便一眼认定前面的那个男子就是多年不见的林川。然而,隔着街市的喧哗,郑怡的心只是动了一下,便止水般的没有任何声息了。她站在原处,看着林川一家幸福的背影,想起少女时代的自己,感慨万千。

  正是春风迷醉的季节,不时有微风轻轻地吹过。

  在郑怡转身准备向天桥走去时,林川那宽松的衣服下摆被风撩起了一角。刹那之间,郑怡就僵在了那里:春日的阳光下,她那串丢失了好多年用青田石做成的钥匙扣,此刻,正真切地挂在林川的腰间。随林川的步履轻轻晃动着。只是,当年亲手编织的那条红色缎带,在岁月的流转中,早已不复是当日的红色了。

  隔着不远,郑怡惊讶地看着林川腰间的那串还缠着缎带的钥匙扣,挪不开半步。只是站在原处,梦一般地看着这一切。

  在街的转角,林川没有任何征兆地突然回过头来。目光掠过人群,并没有看到郑怡这里。他的目光只是落在人群中的某一处,几秒钟以后便回过了头,抱起儿子,牵着那个女子,慢慢退出了郑怡的视线。

  那天,郑怡很晚才回到家。大半个夜,她都独自泡在新街口一家唱片吧里,抽起平生的第一支烟,喝起了平生第一杯酒。在唱片吧里,郑怡戴着的耳机中,一个女人不停地唱:一盏灯/一个人/一杯酒/一点音乐/就这样/半生故事/流泻而去……

  在寂寞的歌声后想起林川,郑怡泪如雨下。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32     标题: 第六幕 幽灵之舞

独白

  或许是存在的,
像烟雾一样飘荡在空寂的城市里,撩拨一些前世今生的风云,无非是想在天亮前,多看一眼深情的眼眸,在前世的爱之线索中,舞一段今生的回忆。

  我在梦里遇见你,似眼前,似天际,仿佛一切像雾又像谜。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33     标题: 迷 墙

【A】

  遇见陈云栖,正是维嘉打来电话和我说分手的那天。

  当时,我开着我那辆新买的丰田花冠,从公司里回来。沿着荣光路,我笔直往前开。经过荣光路附近那一片冷僻的拆围区时,手机响了。是维嘉打来的。她在电话里就又开始和我说分手的事。我一边开车,一边和她理论。我知道维嘉的任性,她不是真要和我分手,就是想闹点小情绪,引起我对她的注意。因为维嘉老说我不够重视她,说我的眼里只有工作。我总是拿她的任性没有办法。

  撞了陈云栖是猝不及防的。那是维嘉在电话里,正大喊大叫着这回我是认真的,然后她就把电话给挂断了。我只是在车内怔了一下,一个穿深蓝色长裙的清丽女子,已经在车前我的视线中滑倒在地。我大惊失色,赶紧下车。

  还好,那女子没有大碍,我去扶她时,她已爬了起来。我向她道歉,并执意要送她去附近的医院看看。她淡漠地笑,说只是擦破了点皮,不碍事。我说,小姐,那让我送你一程吧。这回,她又笑,带点嘲讽的味道。她说,你经常这样送女孩子吗?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转身离去。在那一瞬间,从她如瀑的黑发间,传来一阵淡淡的花香。她径直走到路上,拦了一辆的士就上去了。上车后,她突然又摇下车窗,对我嫣然一笑,才让司机开车。

  我远远地看着她,也冲她笑。有一刻,我都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只觉得这是一个有些奇怪的女子。我上车后,不由地打量了一下周围。

  荣光路这一带,大片的建筑都在拆围当中,废墟上,凌乱不堪。黄昏中,还有几堵未拆的墙,伫立在渐渐深下来的暮色中。我暗自奇怪那女子为何一个人在这里。不会是撞到鬼了吧,念头一闪,头皮都有些发麻。开着车,箭一样的离开荣光路。驶入闹市,见到华灯初上的街头,衣香鬓影,人海如潮,这才松了一口气,又开始暗笑自己胆小如鼠,自己吓自己。

  把车直接开到维嘉的住处,她居然不在家。听到我和维嘉养的小狗塞拉,在房间里寂寞的叫唤。打维嘉的手机,语音提示说联络不上。

  我只好开着车回去,一路生着维嘉的闷气。在经过市中心广场附近的威士大酒店时,我一眼就看到维嘉正和一个男人,谈笑风生的相携走进去。我几乎僵住了。原来这就是维嘉所谓的这回是认真的。我把车停下来,在车内再次开始拨打维嘉的手机。语音依旧提示说机主已经关机。

  我在车内冷笑。看来维嘉离开我,是铁了心或者早有预谋的。一直以来,我就属于那种心高气傲的男人,事已至此,我也不会再做什么徒劳的挽留。但仍觉得突然。看着维嘉和那个男人的背影消失在酒店旋转的玻璃门前,心上闪过瞬间的疼痛,像是被玻璃给深深地划伤。

  我开车回到家里,从酒柜里拿出一瓶干邑,仰起脖子就喝。在些许醉意中,突然间便想起黄昏时在荣光路撞倒的那个女子。她的眉眼,一头光泽的长发,转身间,身上散逸的淡淡花香,在这一刻,极其地撩动我。躺在床上,晕乎乎的脑海中,她长发遮掩下的眉眼,还在我的眼前,轻轻闪现。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高照。想起我约定的与客户见面的时间是在午餐后。赶紧从床上爬起来。我进入厨房,想为自己做点吃的。手忙脚乱的刚把沙拉做好,手机响了。原以为是维嘉打来的,心里激动不已。接听,居然是那个客户打来的,他告诉我原本要请我设计的那幅平面设计图,交付给了另一个设计师。我在电话这头,虽然不悦,但电话里,我依然保持了应有的礼貌。

  我松懈下来。突然就觉得无聊透顶。想起维嘉,也是一团无名火。我想我不会再和她联络了。一个人在餐桌上,吃完寂寞的午餐,然后开车出去兜风。

  漫无目的的在街上开。是午后,阳光透过车窗,照在身上有些灼热。我松了松领带,抬头,看见不远处,几堵墙伫立在一片废墟上,心里不由一惊。不知不觉中,我居然把车开到了荣光路上。

  这一刻,我的丰田花冠,正停在那一片废墟的不远处。有几个建筑工模样的人,正在废墟上忙碌。因为远离闹市,周围显得很寂寥。偶尔,有几辆的士,从路上穿过。工人们在不远处,无精打采地拆着剩余的墙。那墙体已经很斑驳,但依然看得出是很漂亮的红砖结构。我平日在公司里,忙于各类设计,城市对我来说,倒有几分疏离。也不晓得,这片废墟,曾经耸立过什么样的辉煌建筑。

  更不晓得自己为何会在不知觉中,把车开到这个冷僻的地方。我坐在车内,抽起一支烟。淡蓝色的烟雾中,突然便想起昨日黄昏,在这里邂逅的那位穿蓝衣的女子。竟然,有一种很空落的感觉,在心底轻轻地回荡。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34

【B】

  与陈云栖再度相遇,是在维嘉离开我半个多月后。

  是午夜。我从公司里加班回来,途经厢王路夜市,见灯火依旧通明,人声鼎沸。找了一个泊车的地方停下来。下车去看我常去的那家古字画店有否新货。

  刚走到入口,听到一个极轻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回头,忍不住大惊,居然是半月前在荣光路上碰到的那个女子。我欣喜异常,半月里,对她还有种说不出的惦念。

  她穿着一身幽蓝色的紧身长裙,曲线尽现,透着一种说不出的优雅。长发依然如瀑布般地披在身后,举步间,淡淡的花香,又悠悠而至。

  我笑说,你还记得我吗?她的脸躲在幽暗的光影里,淡笑,言语间,却又俏皮不已,当然,你撞了我啊!听她这样一说,我脸红脖粗,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我很难为情地说,那天,真不好意思。现在,好些了吗?

  她笑,我有那么娇气吗?还没等我反应,她又自顾自地笑开了。然后,居然自报芳名:陈云栖。接着把纤细的手伸了过来。我受宠若惊:罗亦寻。同时轻轻去握陈云栖的手。我注意到她的手,有些冰凉但很柔软,没有汗。

  我又说,这么巧?陈云栖一脸的落寞,是啊,在家里闲散无事,顺道来看看。说到这里,陈云栖用手指了不远处的一个弄堂,我家住得很近。

  我告诉她我很喜欢收藏一些古字画,常来这个夜市淘金,总是会有一些收获。那今天呢?陈云栖不经意地问我。我看着她在灯火下的脸,有一丝恍惚。然后,我开玩笑地说,有啊,遇见你本就是一个大收获啊!话已出口,便有些后悔这句带点挑逗意味的话,深怕她会觉得被我侵犯,掉头就走。

  她居然没有生气,只是略带羞涩地笑。我收回玩笑的话头,对她说,我刚刚加班回来,路过这里,还没有来得及进去,一起进去看看吧。

  陈云栖应声点头。口里却说,只是我对字画毫无研究,希望不会扫你的兴。我谦虚地回应她,哪里,我也只是略知一二。

  结果,进入那家字画店,陈云栖对于古字画方面的造诣,简直令我大跌眼镜。连店主都有些不悦地开我玩笑,怎么,罗先生这样的行家也怕我宰熟,还带来了一个如此漂亮的专家啊?令我好不尴尬。

  结果一幅画也没买成。从店里出来,我一时无话。陈云栖也不开口。我们一前一后,在街上走。陈云栖大概看出了我的不悦,快步走上前来对我说,对不起,实在是觉得那些赝品不值那么多。

  街灯下,陈云栖一脸的诚意,我突然不忍与她计较。再说,她在店里似乎也说得句句有理。我对她一笑,那你怎么不告诉我你是这方面的专家呢?隐藏得那么深。陈云栖不接我的话,只是把头微侧,一脸诡异的笑。

  已走到我那辆新买的丰田花冠前,我试探性的用手环抱住陈云栖。她没有拒绝。我索性打开车门,把她拥入车里。她柔顺的身体像蛇一样的紧紧地贴着我。我们开始接吻。

  情到浓时,她却一把推开了我。车内,我怔怔地看着她,她好像很紧张的样子,呼吸有些急促。我歉意万分,你,不舒服吗?她看着我,眼里并没有责怪我的意思。

  又回复到先前地淡然说,没什么,我该回去了。说完打开车门,就跳下车去。我在车内,一脸的茫然。我把身子探出车窗,我送你!她一边跑,一边回头,不必了,很近的。我在身后大声问她,什么时候可以再见你!她还是没有停下来,只是大声地回答我,随时!然后,她大概想起来了什么,又往回跑,跑回到我的面前,在我的掌心里,写下了一串电话号码。这才又跑开,像一阵轻风,很快消失在不远处的那条弄堂里。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34

【C】

  过了两日,我又在公司给一个客户做设计图。加班至夜深,我试着给陈云栖打了个电话,想请她出来吃宵夜。电话一接通,马上听到她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以为会是睡眼惺忪的声音,没想到却是毫无倦意的。电话那头,她的声音居然有些幽怨。你怎么才打电话给我?言语之间,似乎已是非常相熟的那种男女关系。我意外,当然也高兴。而且,想起来,我感觉自己对她,其实颇有些一见钟情的味道。

  我还没来得及解释我这两天忙得晕头转向,她在电话那头又在轻叹,再不来电话,你就没有机会了。我没有在意,只当她与当初维嘉一样,爱撒些小女人的脾气。我在电话这头贫嘴,怎么,你要嫁人啦?呵呵。

  陈云栖似乎没有和我开玩笑的兴致,只是问了吃夜宵的酒店。我赶紧殷勤地说,那我来接你。她沉吟片刻,说不用了,我马上就可以赶到。

  我开车到龙韵酒店的时候,陈云栖果然已浅笑吟吟地端坐在位置上,全然没有电话里的那般幽怨。

  吃完夜宵离开龙韵,已是凌晨一点多。喝了一点酒,她有些许醉态。我说送她回去,她执意要去我的公寓。车到公寓,我见她走路都在摇晃,便径直把她抱入房里。她的身子很轻盈。长长的头发,一路轻轻地晃动,整个楼道,整个房间,都充满了她发丝间奇异的花香味。这一夜,我没有做到坐怀不乱。

  后来,在我的怀里,陈云栖哭了,哭得极其感伤。这让我非常不安。我一再向她表白我不是一个滥情的男人。她依然不停地哭。追问她何故。她只是摇头不语。然后紧紧地抱住我,把头深深地埋在我的怀里。

  已是夜半,我终究敌不过困意,拥着陈云栖渐渐睡去。一觉醒来,天色已经大亮。陈云栖已经不知去向。我起身,暗自责备她的不告而别。

  我在卫生间里洗漱,洗脸刷牙后,我拿起手表往腕上戴,这才发现,昨夜我洗澡时摘下的檀香木的手链,已不知去向。依稀记得,当时摘下是和这块名贵的江诗丹顿放在一起的。那串木质珠链,是我几年前去杭州灵隐,顺手买下的,只是图个吉利。以为随手丢在了别处,便也懒得再去找来。

  从卫生间里出来,我打电话给陈云栖,想问她为何要不辞而别。拨出号码,听到的话音,令我不悦。居然说是空号。我又拨,还说是空号。我拿出号码簿,仔仔细细地核对那串号码,再拨,依然是空号。令我奇怪不已。

  我在客厅里烦躁不安地走动。窗外有风吹过,一张写满字的薄宣,从电脑桌上倏然滑落。我拾起,居然是古人的一阕词:

  多少蓬莱旧事,空回首烟霭纷纷。此去何时见也,襟袖上空染啼痕。伤情处,高城断望,灯火已黄昏。可惜流年,忧愁风雨,树犹如此。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做相思泪。念双燕难凭远信,指暮天空识归航。黯相望,断鸿声里,立尽斜阳。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衣上酒痕诗里字,点点行行,总是凄凉意……

  我匆匆穿衣出门,把车径直驶向厢王路夜市那条弄堂边上。凭着记忆去寻找那夜陈云栖在夜市门口,随手指向身后的那条弄堂。

  已接近中午。弄堂里,人来人往。有人家就在弄堂口生煤炉,炊烟四起。我逢人就打听陈云栖,谁都摇头说不认识。一再问我是否把名字记错了。我一边打听,一边再次用手机去拨陈云栖留下的那串号码,依然是空号。我呆呆地站在弄堂口,好半天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34

【D】

  从这一天开始,陈云栖就仿佛是从空气里蒸发了。毫无征兆,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一直以为,那夜与陈云栖的亲密接触后,才是我们爱的开始。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有时,开始就是结束。不知是谁说过,要想爱得永恒,只有恋得短暂。但这句话,并不能安慰我。

  回想起与陈云栖短暂的邂逅,除了平添几分感伤,更多的是关于她的消失,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我又多次去厢王路附近的那一带弄堂。然而,我始终找不到一个认识她的人。去的次数多了,很多人见我就躲,以为我是一个疯子,为着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女人而踏破铁鞋。

  我精神一度不振。半年里,没有做过任何设计。我整天想的全是关于陈云栖离奇失踪的事。设想了很多的答案,但从来没有一个能说服我自己。半年以后,才又渐渐开始工作。一日,偶经荣光路,才发现那片废墟和残墙,早已被一批拔地而起的建筑替代。我坐在车内,寂寞地抽着闷烟,远远地看着那些鲜活的建筑和阳光下来来往往的人,突然间便想起与陈云栖当日在那堵残墙下的初相遇。在那个冷僻的黄昏,她诡异地出现,一身蓝色的长裙,黑发如瀑。想起那夜她离去时,留下的如今现代人都不大再会读起的词,真切,却又犹若隔世。我开始相信,陈云栖是一个异于常人的女子。

  这样想过之后,心情反而平静了很多。又开始忙忙碌碌,关于和陈云栖那些离奇的往事,慢慢的有一些淡忘。

  直到去年夏天,我移居美国。安定下来后,我从曼哈顿驱车去旧金山看一位朋友。他知道我一直以来就有收藏古字画的嗜好,便带我去唐人街上的一家字画店。

  在那家店里,我看到明清时的一幅拈花图。并不是出自名家手笔,吸引我的是那画中女子。一袭薄纱的蓝衣,一手拿扇,一手拈花,婷婷袅袅,轻吟浅笑。那张绝世惊艳的脸,如果不是她身上的古装,和陈云栖的样子几乎是完美的克隆。

  我上前与店主攀谈。店主是一个仁厚的中年男人。知道我刚刚从国内那座著名的古城移居美国,连忙指着店内的一些字画大赞,说他这里有好几幅都来自我生活的城市。我一脸的意外,远远的指着那幅蓝衣的拈花少女图问他,他连连称是。

  说到这里,他缓步上前,指着那幅拈花少女图说,这幅画还是我几年前回国,正好一个古画拍卖行在进行拆迁前的最后一轮拍卖,因看着喜欢,还是以一个高价买回了这幅拈花图,作为私人收藏。

  我听得诧异,忙问那家早已拆迁的拍卖行旧址,中年男人想了想,才告诉我是在荣光路上。我心巨震,因为那正是我与陈云栖初次邂逅的地方。

  我走近那幅拈花图,一阵熟悉的奇异花香扑面而来。细细看开,不由大惊。那蓝衣拈花女子,拿扇的腕上,居然带着一只木质的珠链。与我多年前在杭州灵隐买回,后来又丢失的那只檀香木的手链,别无二致。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35     标题: 红 舞 鞋

那个时候,
夜惊情酒吧里的很独人,习惯叫我陈十二少。久了,连我自己都不记得这个名字的来历。

  我赚女人的钱。在夜惊情里,我和来这里的女人在酒吧的角落里跳舞、聊天、喝酒。算起来,这样的生活已经有三四年了吧?我已经习惯在这些寂寞女人们的面前,讲很多令她们心动不已的甜言蜜语。我的舞跳得相当好,这一点我很自信。我会跳很多种舞,应付来这里打发寂寞时光的女人,对我来说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我常常带着一身的酒气和烟味,和那些女人周旋得疲倦至极,才会离开夜惊情,因为,那是我谋生的一种方式。回到房间里,倒在午夜的单人床上,空虚,有时会像一把利剑,刺穿我的心。我感觉自己是一个空心人,堕落地活在城市繁华的阴影之后,仿佛是一堆没人理睬的垃圾。我的生活里,除了睡觉以外,醒来面对的就是啤酒、香烟和女人。面对前者,我是随心所欲的。而后者,我显得被动很多。她们面对夜惊情里为数不多从事这一行当的男人,会像去菜场里买菜的妇人一样,用挑剔的目光扫荡一圈,才能确定适合她们口味的人选。

  在那个阳光很好的午后,我从梦中醒来。在镜前,看到自己俊朗的脸上,写满了青春的疲倦和茫然,我悲伤极了。我想,我这辈子大概就是这副样子了。这之后的日子,我开始让自己的心,在那群需要男人来打发寂寞的女人中变得麻木和迟钝。我活得越来越堕落,我不知道离开夜惊情以后,我还能够去做些什么?这一切,似乎成了我原谅自己颓废而浪荡的理由。

  我除了知道自己过的是一种见不得光的生活以外,我从来都没有检讨过自己的堕落和生活方式的阴暗。因为我的圈子里,整天看到的就是那样一拨人:吸毒的、失意的、具有暴力倾向的以及热衷于搞婚外情的,这些男人和女人整夜厮混在夜惊情幽暗的光中。

  和婴宁的相遇是我始料不及的。那是夜里的十一点多,正是夜惊情生意最红火的时候。在吧台附近的小舞池里,我正陪着一个女人跳舞。

  我穿了一双红色的大头皮鞋,这是我每晚来夜惊情时,必定会穿的一双鞋。鞋是本命年时,我在鞋店请人定做的,图个吉利。因为,我不习惯有些人给我提出的关于缠红丝带或是穿红色内裤的建议。鞋的颜色,是那种很鲜亮的红,有点血腥。还好,夜里穿并不是太招摇。

  鞋底很厚,跳起舞来节奏感极好。我跳的踢踏舞,没有人会不叫好。总有疯狂的女客人,一边为我鼓掌,一边忘情地喊:陈十二少,陈十二少。过去,我会很得意,而现在我已麻木。我纵情舞动,眼神却是游离在人群之外的。于是,那天夜里,我的目光定格在了刚从门外进来的婴宁身上。

  夜惊情里的爵士乐,演奏得正到酣处。一缕黄色的光扫过门的瞬间,瘦弱的婴宁疲倦地走了进来。她的脸在煽情的光中,透着一种令人心痛的忧伤。只是惊鸿一瞥,我的心顿时迷离失所。很久以后,想起这段令我心伤的爱情,我也解释不清自己何以痴迷于婴宁。像我这样的男人,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见过?仿佛是上辈子欠了她,今生要来偿还。总之,我荒芜已久的青春,因为婴宁而重新鲜活了起来。

  我坐到婴宁面前时,她显然吃了一惊,来不及隐藏眼中的泪,只好对我尴尬一笑。我把手帕递给她。

  她轻轻拭泪的片刻,我悄悄打量她。我能够确定,她是第一次来夜惊情,或者说是第一次来酒吧这样的场所。因为,她浑身上下散发的那种清纯和柔美,与夜惊情的迷乱相比,截然不同。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36

婴宁只有二十一岁,比我小了整整八岁。在她的面前,我感觉自己是一个老谋深算的男人。不到十分钟,令她忧伤的故事,便在我的面前袒露无遗。她忧伤,仅仅是因为失恋。我暗笑,这年头居然还有人为失恋而痛苦。我想安慰她:人生如梦,万事不要当真。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因为我不想把自己的颓废强加于还是孩子般的婴宁,所以我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夜惊情里,有人在角落里起哄:陈十二少,又在招惹女人啦?哈哈哈。

  婴宁脸一红,低语,对不起,害得你被他们嘲弄。我很尴尬,匆忙要了她的电话,便起身离去,我怕那帮人会再说些什么难听的话来。我对婴宁说,这地方不是你待的,赶紧回去吧。她有些感激地看着我,然后,就像一只听话的小绵羊,向门口走去。我有一点点得意。

  再次见到婴宁,是三天后。我犹豫了很久,才打电话给她。电话里,她的声音轻轻柔柔:是陈—— 十二少吗?她对我的记忆犹新,令我心跳不已。我们开始一次次的约会。

  面对她毫不矫揉造作的纯美,我时常惭愧,我感觉自己过去太放荡。

  关于夜惊情,我只是告诉婴宁,我在那儿每晚表演跳舞,她深信不疑。

  爱上婴宁以后,虽然我每晚还是去夜惊情,但我收敛了很多,我甚至不再抽烟喝酒。相熟的人都惊讶于我的变化,知道我在恋着一个女子之后,大都面露怀疑神色。有人劝我:十二少,玩玩可以,但不要动真感情,代价你可是承担不起的。对此,我并不解释。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我多么想经历一场像样的爱情。

  我再也没有让婴宁去过夜惊情。我的理由是,那儿太混浊。她不反对,却又劝我,十二少,以后你也别去那儿跳舞了,我们一起做点别的,好吗?我看那儿没有什么好人,我担心你……

  每次婴宁在我的怀里,楚楚可怜地讲起这些话,我都忍不住要狂躁不安地打断她。这是我的痛处,不干这个,我又会做什么呢?可是,她不会明白的。

  我开始觉得爱一个人是一件很累的事,尤其像我这种劣迹斑斑的男人。我的心,有些不堪重负。然而,谁会知道呢?也许,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了。

  我总是在想,其实,像我这种活在城市边缘的男人,本来也一样可以爱得有声有色,只是,在这个庸俗的城市中,真相大白以后,很多人都会怀疑我们的爱情,仿佛我们这种人,天生只会逢场作戏而已。

  我和婴宁在一起度过了半年平静而快乐的日子,如果没有那次意外的话,也许这个故事的结尾,不会那么的遗憾和忧伤。可是,意外毕竟还是出现了。

  我和婴宁的甜蜜时光,在那个秋天的午夜里,被定格了,再也无法向前或退后。而一切,居然是因为那双红色的大头皮鞋。

  那天夜里,我编造了半年的谎言终于被婴宁的突然闯入而揭穿。这个情节,和城市里很多没有结局的爱情故事相比,没有任何的新意。但,事情就是这样发生了。而且,这是我和婴宁爱情故事里很重要的一个细节:她含着眼泪,看着我在夜惊情里,与一个女人放肆地调情……

  婴宁夺门而去。我想,她的这种反应是正常的。因为她爱我,所以她才会这么做。可是,我真的不是有意要这样伤害她的。我和婴宁厮守在一起,随时都需要花钱,而除了这些,我又会做什么呢?

  我穿着那双红色的大头皮鞋,不顾一切地追了出去。婴宁穿过马路的时候,我正站在马路的中间。就在我迈步要继续穿过马路时,我那双红色大头鞋的鞋带绞在了一起。于是,我摔倒了。于是,那个意外就发生了。

  那辆车,几乎是疾驰而过,从我的身体中间。我失去知觉的一刹那,我特别想讲一句话给婴宁听。我想说我对她的爱是真的。可是,我已不能。婴宁尖叫着从马路对面扑到我身上,不停地摇晃我的身体。她把手伸到我的鼻子跟前,又把手放到我的胸前,然后,她号啕大哭。

  很久以后,我终于明白:世间的很多事,都充满了太多的无法预料。任何一种东西,都可以从天而降,譬如爱情,譬如空虚,譬如死亡。

  我就这样死了,还不到三十岁。夜惊情里的很多人得知我的死讯以后,一脸的惊讶:什么?陈十二少死了?

  也只是如此而已。入夜,夜惊情里依然是笙歌悠扬,与我在的那会儿,没有任何的区别。

  我这一生是如此短促,这令我很遗憾。但有时想起这些事,我又觉得自己很伟大。因为,我是为爱而死的。以前,从来没有想过像我这样的人,也会如此痴迷地去爱一个人。

  我离开后的大半年里,我夜夜游荡在这座因为缺少爱情而日渐冷漠的城市中,固执地只是为了去寻找一个人。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街上,我像一缕烟,穿过与我迎面而来的那些人的身体,然而,我一直没有再遇见婴宁,她仿佛消失在了空气中。

  有一段时间,夜惊情酒吧里的生意特别萧条。很多人不再光顾这里,因为有人传说,老在这条街附近看见一个穿红鞋的男人,到处游荡。我想,那些能感觉到我的人一定和我一样寂寞。

  冬天来临的时候,城市里愈发显得萧瑟,尤其是夜晚,出奇的荒凉,我都不大愿意出来游荡。渐渐的,这个城市里关于穿红鞋的男人的传说,不再令人相信,也不再引起人们的恐惧。

  最后一次见到婴宁,是在今年元宵的灯会上。她和一个年轻的男人穿行在花灯之间。因为有光,我不敢靠得很近,所以,我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是快乐还是忧伤。但不知为什么,看到她和那个男人,我还是忍不住哭了起来。

  我想,这就是城市里的爱情:悲伤和欢乐,离散和重逢,就像是一个大大的圆盘,转来转去,有时起点就是终点,终点也是起点,如此而已。铭记和遗忘,都是一念之间,就像繁华落尽之后,空留的只是寂寞,仅仅是寂寞。

  在那之后,我不再出去游荡。然而,不经意间,我还是忍不住流连在黑夜的城市中。人们沉睡在繁华落尽后的夜,有很多同床异梦的情色男女,隐藏在城市的深处。我像烟雾一样,寂寞地掠过城市的角落,而还会有谁记得:一个穿红鞋的男人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曾在街上夜夜流连?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36     标题: 守 墓 人

那年我才念到高二,
就厌倦了读书,向父母提出离开校园。因为正好得到了一个工作机会,父母也就没再说什么了。

  当时,市里的殡管所在招聘,我瞒着父母去应征了公墓管理员。早些年,那是一个冷僻甚至令人生畏的职业,所以,没什么竞争对手,我居然一路绿灯,很顺利地便得到了这个职业,正式成为殡管所里的一名守墓人。

  我素来不信什么鬼牵魂引的诡异之说,但上班的第一天还是有些许惶恐。值班室在公墓群的左侧,五六个平方米的面积,像是一只小小的笼子,房门很窄,却有一扇大大的窗。加上我,一共是两个守墓人,白天黑夜轮值,不巧的是,轮我上班的那天正好是我一个人值夜更。

  虽然跟过几回班,但要一个人独当一面,还是有些恐惧,很有经验的老刘问我是否可以值我当班以来的第一个夜更,我怕被人笑作胆小鬼,心里虽怕,嘴上却显得很强硬,老刘遂放心离去。

  那是一个月色明朗的夜,照说我应该在临睡前,拿着手电,在浩大的公墓群里走上一圈,可我就是没来由地害怕。站在值班室的门口,不敢往墓群深处走,只是拿着手电,开到最强光,在墓群中左右前后的扫了一眼。

  白天里都还一切如常的墓区,在月色下,透着一种说不出的凄然。淡淡月影下的公墓群,周遭的景物隐隐约约,连自然界中的虫鸣,在皎洁的月色下,都变成一种诡异令人易生幻觉的背景声。我记得第一次在跟老刘值班时,他就故作神秘地给我讲过一句话。当时,他压着低低的声音俯在我的耳边说,值夜更的人不怕风雨交加的夜,也不怕伸手不见五指的夜,就怕那种月色明朗的日子。老刘的一席话,听得我心惊肉跳,我问他为什么,他哈哈大笑说,因为可以看到四伏的鬼影啊。

  大概看我面色变得苍白,才又安慰我说,傻小子,逗逗你啦,哪里有什么鬼影啊,做我们这一行,最不能信的就是这个。

  这老刘一把岁数,没个正经,谁知他讲的是真是假,可我在这个月夜里,却着实的被他那日的一番话给吓着了。

  我回到值班室,把门窗紧闭,缩在被子里,一开始还把灯开着,可那灯太恐怖,或许是电压不稳,或许是殡管所的人为了省电力,弄了一盏很幽暗的灯,昏昏黄黄,我索性把灯关了了事。躲在被窝里,只露出一双眼睛,毫无睡意。只觉得害怕,恨不得能马上卷起铺盖回家。

  窗外的月光,清清冷冷,在房间里洒了一地的斑驳,我睁着眼睛,直到天色渐渐亮起。可以庆幸的是,其实并没有发生任何的事情。

  最难过的第一夜总算过去了。

  我的胆子逐渐大了起来。有时想起自己值第一个夜更时的情形,都会笑自己胆小如鼠的表现,不过还好,没有任何人知道第一夜的狼狈。

  虽然守墓的日子平淡如水,顺顺畅畅,没有遇见过任何诡异的事情。可我或许是受了老刘当日那番话的影响,每回值夜更,伸手不见五指也好,亦或是风雨交加也好,我都不怕,就是怕那种月光很好的夜。

  但时间长了,也就逐渐习惯了,包括—— 那些月色明朗的夜。无非在那样的夜,我不大在墓区里走动,总是早早上床让自己睡熟过去。

  后来的每个值夜更的日子,并不见异常发生,第一夜所带来的恐惧,也就慢慢抛在了脑后。

  而就从这个时候开始,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37

那是在我已来到殡管所做公墓管理员三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正好又轮到我值夜更。

  当天早晨,我在家里,先是起了一个大早,吃完饭,骑着我那辆破旧的山地车,出门去见一个旧日的同学。

  回到家时,已近黄昏。照例打开信报箱,取出报纸,家里就订了两份报,我在这日打开信箱时,却看到了三份报。首先看到的是市里这家最大的晚报,恰恰是家中以往未订过的,第一个反应是觉得可能是父亲临时加订的。遂都拿了进去。

  母亲已回来把晚餐做好,见我进屋,嗔怪我上班总是不紧不慢,连连嘱我赶快吃饭好去殡管所了,说完便出门,去找她的牌友了。

  父亲在书房写毛笔字,我把报纸拿给他时,顺便问了他。他回答我说始终是两份啊。见我表情略惊愕,便随意地说,可能是投错了吧。

  父亲接过那两份报,便从书房里走出,到客厅里自顾自地读报了。

  我一个人在餐厅吃饭,这才端详起手中那份多出的报,扫了一眼便觉得有些奇怪,像是被人翻阅过才投进信箱的,因为头版被夹在了中间,最上面的已是第八版中本市的消息了。

  这个版面上的一条并不是特别醒目的消息,就在这时不偏不倚的映入我的眼帘:一年轻男子因日夜思念故去女友,罹患严重抑郁症,住进市六院。

  想到要赶去殡管所了,也没顾得细看,只是匆匆扫了这一眼。吃完饭,临出门去殡管所前,顺便把这份报装进了包里,骑着车,踏着暮色赶去上班了。

  这个夜更,又是个月色明朗的夜,我在天黑下前,已是匆匆地在墓群里走过一遍。月光冷冷正当空时,我已缩在了值班室里,把门紧紧地关了起来。我从床上起身,把头枕在窗前,细细地看着外面。借着昏黄的光,透过大窗,可以看到月影下的墓群,那些墓碑在月光下被拉长的影子,像是纵横排列有序的俑,仿佛会随时走动起来。不知道为何,值夜更时许久都没有出现过的恐慌感,又倏然浮现。

  还丝毫没有睡意,我收回目光,想起包里的报纸,这一刻倒是很好的打发时间的东西。我转头去拿包,看到包里的东西时,心微微地惊了一下,因为我看到明明被我塞到包里的报纸,这一刻却是露出一截的,仿佛是有人在冥冥之中提醒着我对它的重视。我抽出一看,居然又是八版在上,我心怦怦地跳,因为有一个细节我记得特别清楚,黄昏前吃完饭离家时,我分明是把看了一眼的八版顺手折叠到一起的。

  头皮微微麻了起来,浑身上下感到一种瞬间的冷。

  值班室里的灯,忽然就灭了。

  我忍不住大声喊叫了起来。

  四周死一般的寂静,窗外月色正浓,我忽然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好像是一种轻微的摩擦声。声音来自我的手边。

  在月光的照射下,我心稍微松弛了一下,原来,是因为灯光措手不及的熄灭,我害怕得手在发抖。那奇怪的声音,是我拿着报纸的手不停地在颤抖,摩擦在睡毯上的声音。

  然后我才想起了放在枕边的手电,迅速拿起打亮,我起身去看灯,才发现只是灯丝给烧坏了,还好抽屉里有老刘放的备用灯泡。

  我换上灯泡,心安了下来,这个备用灯泡瓦数很大,照得屋内亮晃晃的。我站在房间里,扫视了一圈,报纸安静地躺在睡毯上,一切如常。

  我想恐怕都是自己的心理在作祟。

  不过我还是打开了门,站在门边,借着明晃晃的手电光,朝着墓区左右前后地照了一遍,为了壮胆,口中还念念有词地对着空旷的墓区大喊,你出来吧,不要躲了,我早就看见你啦。

  当然没有人回答,我只听到自己微颤的回声,在夜风中,飘飘荡荡。然后,就是风过耳边的声音。

  我赶紧跑回屋内,顶上了门。然后我躺在床上,开始看那份报纸。我仔仔细细地把八版上的本市消息看了一遍,尤其是那个罹患抑郁症入院的男子的消息。

  原来,那个男子从前感情甚好的女友在一次滑雪中,因为哮喘意外发作而死亡。两年间,男子日夜思念,渐成忧郁,遂而成疾入院。

  似乎也不是什么特别的消息,简简单单的关于一个男子的痴情。

  不过还是有些许感怀,因为我素来不是深情的人。我忽然想起念书时的女朋友莎莉,离开学校后,我和她之间也就断了,不晓得她怎么样了?只是一念,便又暗笑自己,和我还有什么关系?

  看到关于这个男子的报道,我只是奇怪自己为何从来不是一个深情难了的人。

  窗外月光已略西斜,我不再感到惶恐,困意顿时袭来,任由灯光大亮,把报纸放向一边,渐渐入梦了。

  迷糊之间,感到自己很快又醒了过来,但浑身却是毫无气力。而且很奇怪的是,先前大亮的灯光,已隐入在一片黑暗里,连睡前浩洁无垠的月光,这一刻也是光影暗淡,寂寥清冷。我缩在被子里,眼睁睁地看到门被推开,进来一个面色苍白的女子。长发及肩,声音喑哑。

  我想询问,可是开不了口,唇齿间,讲话所需要的肌肉,完全是瘫软的。那个女子目光冷淡,只是轻轻朝我摆手,示意我不要言语。

  然后她低头,仿佛在哭泣。片刻,她说话,嘱我去看那个男子。我不能言语,暗自着急,心里急问,是哪个男子?长发女子仿佛已明白,轻声说就是那个入院的男子。说完便自顾自地开门出去了。

  恍恍惚惚,我感到了刺眼的灯光,瞬时便醒了过来。房门还是像我睡前那般,紧紧地被一个大椅子顶着,灯光还是大亮,根本就没有任何人的踪影,整个房间里也没有有人来过的气息。

  只是一梦。觉得有些奇怪。

再也没了睡意,就躺在床上苦熬时光,间歇,又翻那报纸,再看一遍那个男子的消息,看来看去,也没有再看出什么新意。

  天色大亮,只当夜里的一切是个插曲。

  老刘来接班见我面色不堪,打趣我夜里可有鬼魅艳遇?我一拳打得那老家伙嗷嗷直叫,这才解气地离开。

  回到家里又补了一觉,无梦,甚是香甜,起来后去看信箱,两份自家订的报规规矩矩躺在信箱里,更笃定昨日的那份报是投递失误。

  只是,在自己房间里发呆时,却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住在市六院的男子。一个闪念而已。

  生活又回复正常。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38

后来的几个夜更,都是阴雨天,我早早就睡了。就在我已淡忘的时候,又逢到一个月色明朗的日子该我轮值夜更,而我在这夜居然又梦到那个长发女子,醒来后,梦里的细节还记得清清楚楚,仿佛她刚刚在我的耳边细语过。

  从这夜开始,我相信了托梦这一说。

  而那女子为何找到我,我却又不得而知。后来在一本书里看到,说守墓人和灵魂之间,有一个私秘的通道,每个守墓人在夜深人静月色撩人时都有机会听到灵魂的独白。但是守墓人和守墓人之间,却不能够泄漏和灵魂们对谈的秘密。因为每个灵魂只会找一个守墓人来对谈。泄密只会带来不好的运气。

  也不晓得是不是真的。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那老刘呢?有段日子我老在想这个问题,他说的月色明朗时可以看到鬼影四伏,大概是无意间的有感而发吧。

  但那回的梦境里,我从这个女子的叙述中,知道了那男子一些详细的故事。好像与报纸上刊出的因为思念故去女友而抑郁成疾的说法不尽相同。

  原来她就是那名男子两年前出了意外而死亡的女友。那是一次滑雪的意外。女子与那男子生前感情确实甚好。意外的发生,男子也确实痛苦很久。不过在半年前,那男子就找了新任女友,想开始新的生活。

  女子在暗夜哭泣,夜夜入到旧时男友的梦里,表白别后相思。人鬼殊途,却无法交流。而那男子,因为夜夜相同的梦的侵扰,不但无心再眷顾身边的爱人,又无法触到故去的女友,遂抑郁成疾。

  女子笃定是自己夜夜侵扰的结果,见旧日男友抑郁的脸,自己也痛惜万分,可是入夜,又舍不得梦中的相见,虽然无法对谈,只是面面相见,女子心中却也欢喜异常。

  但夜夜入梦侵扰,也不是个长久之计,总该有个说法。

  —— 世间女子,或许大凡如此,纵然生死相隔,所谓旧缘,也是依然难了。而男人呢?大概总令女人失望,起码我没有女人所期望的那种深情难了,我注定是要让女人失望的男子。

  可是,我却被那女子感动了。

  就是因为这个再度袭来的梦境,我才决定去市六院探望那个患抑郁症的男子,一路念及当日的梦境,还感怀连连。

  左右打听,终于探到那男子的病室。

  推门进去,一个年轻女子在床前候着,猛然一看,和那个梦中女子,倒是几分相像。大概就是这男子的新任女友了。

  我进门,她抬头,一脸惊讶,我只说是该男子的旧友。说完我自己都觉得好笑,我连他的名字都不晓得。还好,他的新任女友只顾忙着悲伤,并不见在动脑筋思考我来自何处。反而对我说,小城昏迷已经好多天了,甚至连胡言乱语都没了。

  这才知道男子叫小城。我站在小城女友的身边,轻轻回应了一声,连忙做出一副悲伤的样子。我一言不发地看着小城。

  很瘦的样子,应该是经过了很多的煎熬。这一刻,像死人一般,不做任何动弹。正如小城女友说的那样,连胡言乱语都不会说了。

  或许那是临死的前兆。

  那一瞬间,我忽然有个很奇怪的想法,我希望小城死掉,也许他死掉,就可以见到旧日女友了。可是抬头见小城的新女友一脸的伤悲,又觉得自己的想法太不人道。

  正在想着,忽然看到小城的身体动了起来,他身旁的女子激动万分,几乎热泪盈眶。然后,便听到小城开始了胡言乱语。

  也许,那不叫胡言乱语,那是一种压抑了太久的心声。我因为这次的到访,而意外听到,不禁顿生悲凉。

  我终于明白,人生总是难以两全。

  世间男女,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备受煎熬的锅,深深地压在心底。

  小城的声音在幽寂的病房里,虽然微弱断续,却也是令我撼动。

  他说,纤纤,今生你就原谅我吧。如果你爱我,就不要再爱我了,好吗?给我一些祝福。我们,我们——

  后面的这句话,小城说得极度艰难,像是在走一个跨不过的鸿沟。终于还是艰难地说出:纤纤,我们,下一辈子吧。

  我已明白,却还是明知故问,纤纤是谁?身边的那女子回答,小城故去的女友。说完,她居然号啕大哭起来。我知道那是一个女人感动的大哭。

  至此,我已知道,我得到了纤纤想要的答案。那么,我也该离开了。客套一番,我就离开了市六院。

  已是黄昏,正逢城市里下班的人流高峰,我沿着长街,慢慢走动,心情很是沉闷。浩浩荡荡的车流和人潮,让我觉得这个时代的喧嚣。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我忽然感到这是一个令人寂寞的年代。

  再值夜更,天色不好,并不见那个叫纤纤的女子入梦来打探消息。

  而再有纤纤惊鸿似的身影在梦中出现,又是几个月后,我辗转探得小城消息的那夜,听说小城已经完全康复,不再有梦境的侵扰。几日前已与那女子结婚,去外地休婚假了。

  当夜我轮值夜更,月色爽朗,早早入梦,完全不曾想过居然可以见到纤纤。

  月影幽幽,像是一个女子在深闺中的寂寞。纤纤倏然闪现,淡淡地道谢,我依旧无法言语,可听她的道白里,仿佛知晓一切。

  临走时,留下一个苍凉的转身,清冷的月色下,恍若看到一串串细密的泪珠。

  我醒来,是三更天,分明感到自己的泪从眼角滑落。耳边依稀还有纤纤最后的细语。那是她伤怀的叹息:时代太大,缘分太少。

  红尘从此两分。

  后来,即便多次轮到月色明朗在老刘的口中所谓是可以看到鬼影四伏的日子,也不再有纤纤的踪影。

  五六年的光阴过去,我在殡管所继续做我的守墓人,却不曾再见有任何怪异发生。我偶然在青天白日中记起这一切,感叹是场空梦,亦或是我的一种幻觉。

  谈过一些没有结果的恋爱。

  时代太大,缘分太少,这句话,令我常觉世间情爱的感伤。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39     标题: 《喝完这杯咖啡我就走》后记

 【A】

  一切似乎都和春天有关。

  1995年和1999年以及2004年的春天,
对我来说是三个不同的开始。

  1995年的春天,我在电台开始做我的第一个午夜档节目。在那个春天的夜晚,我坐在深夜的直播间里,我从戴着的耳机中,第一次监听到自己开口讲话时的同步声音。

  1999年的春天,我开始写我的第一篇小说,并且开始在平面传媒上发布。

  2004年的春天,我的第一部小说集—— 《喝完这杯咖啡我就走》出版发行。

  我一直都在和春天约会。

  【B】

  这是一部主题鲜明的小说文本。

  “喝完这杯咖啡我就走”与其说它是一个名字,不如说它是表达主题的一种呈现方式。

  两个人的爱是什么?也许,就像喝空一杯咖啡的时间,短暂像烟云。

  但在这个城市中,还是有很多的男女就这样生活在了一起。喝完手中的咖啡,他们都没有选择离开,他们依赖着喝空的咖啡杯,在周遭空气中残留的暗香,继续相互偎依。

  这些男女是以相守来融化爱情的记忆。

  还有很多的男女,就这样离开了。他们喝完手中的咖啡,转身离去。离开前,他们又用力地吸了一口在空气中残存的暗香,并提醒自己要记住咖啡的气味。

  这些男女是以分离来强化爱的记忆。但这样深刻的回忆,是私秘的,是一个人独享的。

  在这本书里,二十二个故事,所要呈现的主题显然是后一种—— 那些喝完咖啡便离开的男女。

  我热衷于这个主题的缘由就是,说出来的情深意动通常是不可靠的,内心的自言自语,却是纯粹而感人的。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间所有的故事,都从说出口的山盟海誓情深意切开始。没有说出口的深情,就成了断线的风筝。

  在这个文本里,很多的人因此可以看到,在这个城市中一些人藏于内心的那段未尽的深情和寂寞。

  然而,在这份深情和寂寞的背面,我们也理所当然地看到了人和人之间的一种疏离的关系。

  用“喝完这杯咖啡我就走”的姿态,来探讨一个关于世间男女情感疏离的主题。

  【C】

  谨以此献给远在加州的MINNOW。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2-4 15:39

Originally posted by 水瓶座小天天 at 2005-2-4 15:28:
可不可以告诉我, 要怎么样才能做到不再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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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nesehejing    时间: 2005-2-4 15:48

读了第一个故事,心里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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