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2016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报工作即将正式启动,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广大在德留学人员向我处进行申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6年奖励对象为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的自费留学人员。
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不受理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不受理2016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申请。
二、申报要求
1.网上申请
2016年仍然实行网上申请、填报信息。网报完成后,须及时寄送纸质申请材料,并邮件发送“个人基本信息”(附件4)。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下载并认真阅读《项目实施细则》、《系统使用指南》和《申请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资料(见本通知附件1-4)。
2.申报时间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通知,2016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平台”的开放时间为5月20日至7月10日,相比往年有较大幅度的提前。
请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录该平台(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填写申请表,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该平台。同时须在7月11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向我处寄送纸质申请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请确保在7月15日前寄抵,逾期不再受理。
3.材料要求
(1)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附件2-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管理系统使用指南”要求填报上传材料。须提交的书面材料见本通知附件3-“申请注意事项”。所有书面材料(注:导师推荐信请尽量用英文书写,若用德语书写须提供汉语译文,以备专家审核)均须提供一式两份,每份材料尽量控制在三十页以内。请按书面材料清单顺序要求在材料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成册,不要自行添加塑料封皮。如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不完整或不符要求,将无法予以受理。
(2) 博士在读时间已满三年者,请另行出具一份由指导教授签名的关于预计答辩时间的说明函,此函件请不要和其他书面材料一起装订。
(3) 请在网报完成后,按本通知“附件4”示例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Excel表,序号可暂空)认真填写后于7月11日之前发送至05@de-moe.edu.cn(罗毅老师),至此完成电子版申请材料的全部提交工作。
4.材料邮寄
请申请者务必于2016年7月11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材料寄往驻德使馆教育处,并请确保7月15日前寄抵,逾期不再受理。
信封上请注明“罗毅老师收”和“2016国家优秀自费生申请材料”字样(注:根据以往经验,为便于申请材料及时寄抵收取,请勿寄挂号信,以免延误受理时间)。
邮寄地址: Bildungsabteilung der Botschaft der VR China, Dresdener Str.44, 10179 Berlin。
三、其它
1. 我处将于7月中旬组织德国地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初审结果对所有符合要求的网报申请进行统一审核。
2. 初审结束后,我处将于7月下旬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请申请者关注驻德使馆教育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的相关信息(http://www.de-moe.edu.cn/)。
3. 请申请者务必仔细阅读上述通知和下设四个附件,如确有疑问,请致电[url=tel:030-24629316]030-24629316[/url] ,联系人:罗毅老师。
驻德国使馆教育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通知详情及附件下载请登录:http://www.de-moe.edu.cn/article_read.php?id=12015-20160510-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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