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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轮功”与“全能神”的异同 [打印本页]

作者: akdimc    时间: 2014-6-3 04:29     标题: “法轮功”与“全能神”的异同

  法轮功与全能神是国家依法取缔的邪教组织,是盗用宗教名义,歪曲宗教经典,危害宗教、社会的非法组织。下面就法轮功与全能神两种邪教组织的共性与区别作一下简述。
  一、两种邪教的共性
  两种邪教皆是寄生在宗教基础上的两个毒瘤,研究它们的共性特征,有助于我们在思想上正确对待宗教和这两种邪教组织。
  (一)两种邪教都对活人进行膜拜
  宗教以佛祖、上帝、真主等“最高存在”为信仰体系的核心,崇拜的对象是神,在宗教中,神与人不能混为一谈,即使是德高望重的神职人员也不能自称为神。而这两种邪教组织的头目都将活着的人神化,“法轮功”崇拜的对象是教主李洪志,他鼓吹自己八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极高层次,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全能神”的创始人赵维山曾经是黑龙江阿城的一个物理教师,但他却摇身一变,接管耶和华的“律法时代”和耶稣的“恩典时代”,以“全能神”的身份统治“国度时代”, 并将其姘居的杨向彬神化为全能的“女基督”,成为信徒的膜拜对象,并声称“基督再次降临是从世界东方的中国兴起,这是神第二次道成肉身。第一次道成肉身是男性起名叫耶稣;第二次是女性,起名叫‘闪电’即女基督、实际神”。
  (二)两种邪教都盗用宗教的教规教义
  各宗教都有一套特有的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和与之相适应的系统的、完整的宗教理论、教规,教义,佛教有《大藏经》、道教有《道德经》、基督教有《圣经》、伊斯兰教有《古兰经》。邪教为了伪装的更象宗教,也编造了自己的教规教义,“法轮功”的创始人李洪志借用了大量的佛教、道教的经文编写出了一本四不象的《转法轮》,“全能神”的创始人赵维山借用基督教的《圣经》编写了《东方发出的闪电》、《话在肉身显现》、《生命进入的交通讲道》等邪教书籍,并称《圣经》已经过时了,耶稣的话已经全部作废,只有“全能神”的书才是神最新的发表。
  (三)两种邪教都散布“末日论”谣言
  这两种邪教的明显特点就是大肆宣扬“末日论”,“法轮功”宣扬人类已进入“末法时期”,“要有魔出现祸乱我们常人社会”,唯有“法轮大法”是可以拯救全人类,唯有跟着李洪志才能升天才能“圆满”,修炼“法轮功”是避免世界末日的唯一方法等。“全能神”邪教组织营造恐怖气氛,散布“末日”谣言,称“神再次道成肉身”是对人类的审判,只有相信“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的神,才能得到拯救”,凡不信和抵制的都将被“闪电”击杀。
  (四)两种邪教都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
  两种邪教组织通过谎言、心理暗示等诱导方法,对信徒进行“洗脑”。“法轮功”对练习者实施精神控制,通过使他们丧失正常理智,实现精神控制,“法轮功”要求练习者抛弃家人,远离社会进行秘密的非法聚会,暗示练习者“放下生死”,才能“最后圆满”。“全能神”冒用基督教名义,神化赵维山包装的“女基督”,秘密建立严密的组织体系,制造散布歪理邪说,实施严密精神控制,他利用群众对基督不甚了解的情况,先是让被吸收的成员认为自已信仰的是基督,随后一步步偷换概念,诱导信徒接受“全能神”。
  二、两种邪教的区别
  为了更细致的区分这两种邪教组织,在了解他们的共性特征的基础上,需再研究两种邪教的不同之处。
  (一)所依附的宗教不同
  两种邪教分别依附佛教和基督教。细看“法轮功”宣传的内容,皆是剽窃、篡改的佛教名词术语,在佛教经文的基础上偷梁换柱改编而成,为了突出自己的佛性,李洪志篡改自己的生日,暗示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目的就是要借佛祖神化自己。再看“全能神”教义满是基于《圣经》改编的文字内容,其中有一段文字为“神在历史上的三个时代出现:第一个时代是‘律法时代’,神的名字叫耶和华;第二个时代是‘恩典时代’,神创造了耶稣;第三个时代即目前的‘国度时代’,神再次改变了他的名字,这次叫全能神”,这些皆为拼凑改编的文字,赵维山利用基督教耶稣的形象,神化所谓的“女基督”供信徒膜拜。
  (二)联系集结方式不同
  两种邪教秘密联系,非法集结的方式不同。“法轮功”是一个规模庞大,体系严密的组织,信徒对教主李洪志顶礼膜拜、绝对服从,李洪志在国外利用现代化通信手段发布“经文”,遥控下属机构,通过这些组织层层下发到每个信徒,这些信徒有之间有着严密的等级划分,由高层至低层下达执行命令,他们之间以大都以真实姓名联系,这些信徒前几年聚会目的以打坐练功为主,近几年在李洪志“走出去”、“上层次”的煽动蛊惑下,聚会多以散发反宣品为主。相比“法轮功”,“全能神”的活动的形式更加隐蔽,它完全是地下邪教的运行模式,传教如同传销一样,采用“人际关系网络滚动法”,单线联系。只管入教,不准问姓名,在交流中只称假名,如“二虎”、“阿牛”等,每个教友只知道自己分号教会的几个人,教友聚会一般不超过7人,传教者一般不准带任何通讯工具,联系时,多变换用当地的话吧电话,有人接送和负责接待吃住,还给零花钱等。
  (三)拉人入教手段不同
  “法轮功”拉人入教手段多种多样,为了迎合信徒不同的需求,他编造了诸多谎言,信教包治百病、信教脱离凡人、信教有求必应等等,其中最大的杀手锏就是一直宣扬的“真、善、忍”,一般人以为邪教的特征是叫人为恶,“法轮功”是劝人向善的,利用人们对善良的追求和信任拉人入教,一但入教后便开始用“法轮功”的邪教思想为信徒洗脑,李洪志诱人入教的手段多样,最终不过是迎合信徒各种各样的需求罢了。“全能神”拉人入教手段更老练,在拉人入教时,一般都会先选择对象,大多采取“杀熟”的手法,往往利用亲戚、同学、老乡等关系想方设法接近“目标”,套近乎、拉关系借以达到其目的。“全能神”还成立了一个“护法队”,用暴力惩治“不听话”的信徒,打伤、打残无数信徒,“全能神”就是靠这些残忍的手段来证明“女基督”的咒语,报复背叛她的人们,增强信徒的敬畏心。
  (四)敛财集资的手腕不同
  广收信徒,敛财发家是李洪志和赵维山的最终目的,在如何敛财的问题上两人用尽手腕、各显神通。李洪志最初在全国各地传教讲法敛取信徒钱财,待信徒扩大到一定规模时,下发资料、书籍、光盘、护身符等物品要求信徒购买,经过长时间发展“法轮功”邪教组织不断扩大,拥有大批忠实信徒,受到美国反华势力的重视,李洪志出逃美国后,“法轮功”得到了大量境外资金支持,因此,它可以不必像早先那样,在中国从事非法商业活动,关于“法轮功”的境外资金来源问题早已是公开的事实。“全能神”在敛财方面更是诡密,他打着传福音的幌子拉人入教,使用的手段类似于传销,不断从下线信徒手中吸纳“奉献款”,教内有各种职位,发展下线越多教内的职位越高。“全能神”以养教之名向信徒兜售非法印制的书籍、光盘、标志物等,他一方面称捐多少完全自愿,另一方面称“没有善行的人就没有人性,与魔鬼撒旦没有区别。当灾难来临时,那些尽本分太少或没有尽本分的人,都要受到应得的惩罚”。“全能神”最典型的以谎言敛财的案例是2012年12月21日的“末日说”,末日来临时只要信奉“全能神”“把全部身心和财产交给教主”,就等同“坐上诺亚方舟,避过末世浩劫”。许多痴迷的信徒听信其造谣,不惜将毕生积蓄如数奉献给“全能神”,搞得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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