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从自焚事件看法轮功毁灭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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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ihao
时间:
2014-1-19 08:38
标题:
从自焚事件看法轮功毁灭生命
德国作家、宗教研究家Victor Trimondi认为法轮功具有毁灭性(参见吴晓编译的《法轮功是毁灭性邪教》,凯风网2013年12月9日)。其理由是:一方面,李洪志“预言世界末日和鼓吹神秘主义”,胡诌“整个世界充满了‘黑色物质’”,“由于不断积累的恶业,人类文明已经被毁灭了八十一次”,预言“毁灭和新生之时已近”。另一方面,“李洪志把自己塑造成救世主的形象”,声称“虽然末日的降临无法避免,但法轮功学员不会感受到它的恐惧,因为他们能修炼出不可摧毁的能量体。在末日来临之时,他们将到达天堂”;实际上,奔赴天堂之路,正是毁灭之途。
2001年1月23日,来自河南开封的7名法轮功痴迷者,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蛊惑,在天安门广场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集体自焚惨案,造成了2死3重伤的悲剧。那些自焚者正是轻信了师父的许诺,按照师父的“法理”主动追求“抛弃肉体,圆满升天”,法轮功学员自焚事件频发(例子就不赘举了),恰证法轮功具有毁灭性。
法轮功毁灭生命
生命只有一次,珍爱生命是人类的理性选择。可李洪志却说,“人肉身的表面──后天形成的身体,其实什么都不是。”“人的肉身是最肮脏的。是根本就不能带到天上去的,所以你修的再好也不行,你具备不了天上那么纯洁、那么圣洁,达不到那种状态。”“在这个宇宙中,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们都不要身体的。不是说都视肉体那么好,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那些“1·23事件”中的自焚者,正是为了发丢下肮脏的肉身,奔赴“法轮世界”,才引火自焚的。痴迷者王进东、郝惠君、薛红军等人在听信刘云芳的煽动后兴奋地说,“我悟到‘圆满’了。‘圆满’就是什么都要放弃,人‘圆满’后能白日飞升,直奔‘天堂’。”李洪志还要求弟子“放下最后的执著”即对生命的执著,驱使弟子“弃身圆满”。邪教毁灭生命之罪,实乃十恶不赦!
法轮功毁灭青春
青春是美好的,青春是浪漫的,青春是富于活力的,青春是人类的希望所在。然而,法轮功自焚者去用自己点燃的火焰,摧毁自己的青春。“1·23集体自焚事件”中,有两个年轻人的死伤尤其令人痛惜。一个是河南省开封市苹果园小学五年级学生刘思影,那一天,她在痴迷法轮功的母亲的带领下,来到天安门广场,点燃身上的汽油自焚。母亲刘春玲当场烧死,刘思影全身烧伤达40%。虽经北京积水潭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严重,于2001年3月17日不幸身亡。思影死亡时仅12岁,正值豆蔻年华,一个含苞待放的小蓓蕾就这样被邪教之火吞没了。小思影在接受采访时说自己“被妈妈骗了”,殊不知妈妈也是受骗者,都是受李洪志骗了。思影认真读过《转法轮》,向往“满地是金子的法轮世界”,才一度觉得自焚行为很“勇敢”。另一个是在中央音乐学院读大二的陈果,她是被母亲郝慧君带上自焚之路的。19岁的陈果,正当青春年华,学业成绩突出,获奖多多,1995年,她曾随少儿艺术团先后两次到东南亚等地演出;如果不是误登邪船,一定很有前途。自焚后,陈果虽然保住了性命,却毁掉了青春,毁掉了事业,毁掉了美好的人生前途。更可叹的是,自焚后的陈果心理上遭受了毁灭性打击,再难燃烧起青春的热情,正所谓“哀莫大于心死”。其实,即使不算极端的自杀、自焚行为,习练法轮功也必然会埋葬青春,道理很简单,李洪志的那套歪理邪说就是青春的杀手(试问,哪个练法轮功的青少年不是暮气沉沉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反伪科学斗士何祚庥才特别反对青少年练法轮功。
法轮功毁灭美丽
爱美是人的天性,美丽是人类共同的追求,也是生活的正向能量。美丽包括外在的和内在的,或者说包括外貌的和精神的。法轮功习练者的自焚,在毁灭生命的同时,也毁灭美丽。刘思影自焚后,抢救无效而死亡。在抢救期间,她已经严重毁容,有网友将她自焚前后的照片作了对比,令人唏嘘不已。设想一下,即使刘思影侥幸活下来,也将连同精神的美丽一同遭毁。同学和老师都反映,小思影多才多艺,聪明活泼,在学校跑步比赛中获过奖,参加演出的集体舞《幸福快车》获全校文艺汇演二等奖。可现在,即使她还活着,毁了容的思影还能唱歌、跳舞、给别人带来艺术之美和精神愉悦吗?从事艺术的陈果同样悲惨。作为中央音乐学院民乐系99级学生,陈果不仅形象靓丽,而且专业成绩突出,多次获奖,1993年被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推荐参加中央电视台银河艺术团赴新加坡访问演出。自焚后,她全身烧伤面积达80%以上,面目全非,严重毁容,肢体残缺(参见下图)。演艺人员是呈献艺术美的天使,可陈果从此再也无法向别人展示自身的美和艺术之美。这都是法轮功邪教造成的。陈果还怀念着根本没有成型的唯一的一次初恋,并渴望恋爱、结婚。然而,这一切现在又从何谈起!年轻的自焚者就这样被邪教之火一并烧掉了爱情的美丽。
法轮功毁灭家庭
“1·23自焚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无论是死、是伤,还是侥幸未曾伤亡,都给他们的家庭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刘春玲、刘思影母女皆亡,一个家庭彻底完了。别说刘思影只有12岁,刘春玲也只有37岁啊!郝慧君、陈果母女都是重度烧伤,面目全非,肢体不全。她们曾一度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郝慧君甚至多次请求政府将她和女儿都枪毙了,并且说:“其实果果和我想的是一样的。我们俩谁走了谁就解脱了。”听着这样的请求,有谁不痛彻五脏呢?陈果老是抱怨母亲执拗,因为母亲与父亲家人不和而从不来往,出事后,父亲这边的亲人拒不认她们母女。她们这个家至少被毁了一大半。其实,即使在自焚事件中没有伤亡的痴迷者,其家庭也遭受到重创。自焚未遂者刘葆荣的丈夫、开封市广播电视局事业管理科科长吕进军就向记者愤怒控诉法轮功毁坏家庭的罪恶,他说妻子自从练上法轮功后就很少过问家事,参加自焚是因为“练得走火入魔了”。吕进军表示:“作为受害者家属,我们强烈要求政府坚决将‘法轮功’斩草除根,彻底铲除。”自焚组织者刘云芳的妻子李秋莉也控诉说:丈夫迷上法轮功后,“能挣的钱也不想挣了,成天家务活不干,孩子的事也不管,与亲友不来往,与家人也无法沟通”,与家里人“经常吵架。我们担心他会出事,果然出了事。‘法轮功’真是害人不浅,毁了我们全家。”
“1·23自焚事件”已经过去整整12年了,然而它给当事人及其亲人造成的伤害创巨痛深,这辈子也无法抹除。只有吸取教训,远离邪教,才能防止悲剧重演。作为毁灭性邪教,无论它多么擅长伪装和狡辩,最终总会被人类所唾弃,遭到无情的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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