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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所认识的*李*洪*志*》曝*李*洪*志*贪婪成性 [打印本页]

作者: churnal    时间: 2013-9-24 09:39     标题: 《我所认识的*李*洪*志*》曝*李*洪*志*贪婪成性

  首先,*李*洪*志*贪名。*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借《小传》胡吹、公开说自己是“宇宙主佛”,都是为了神化自己骗取名声的丑陋伎俩,已为人们所共知。景占义在《我所认识的*李*洪*志*》中曝出*李*洪*志*贪名的另一内幕——“石膏像闹剧”。1996年春,河北弟子刘某为了讨好*李*洪*志*,专门塑*李*洪*志*的石膏像送至北京,*李*洪*志*欣喜若狂,连连叫好,并称“这个像体现了我在人间的形象,但我在另外空间不是这个样子。”要求按照“就像石膏像这样,卷卷的头发,穿着金色的袈裟,坐在莲花座上,全身发着金光灿灿的光。还有很多条龙在我头上转,有时从我的鼻子出来,又钻到耳朵里,有时从嘴里出来又钻到鼻子里”继续修改。可笑的是,被“名”冲昏头脑的*李*洪*志*当时没有意识到严重性,后被“法轮大法研究会”提醒“时机不成熟,主要是怕引起宗教界的反对并受到政府的追查”才暂时罢手。最后决定塑像暂时不做,石膏像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时机成熟时再拿出来做成大的、铜的塑像。弟子投其所好,*李*洪*志*满心欢喜,希望弟子把他当“神”一样的供奉和崇拜,贪名之心昭然若揭。人们可以想象,如果“石膏像闹剧”那时塑出来的话,现在将是让三岁小娃儿都能笑掉牙的国际笑话!

  其次,*李*洪*志*贪财。骗取钱财是*李*洪*志*传播*法*轮*功*的目的之一。虽说*李*洪*志*一直标榜自己不爱财、不拿弟子的好处,这只能在短时间内欺骗部分不了解真相的局外人,但骗不了知根知底的弟子。景占义在《我所认识的*李*洪*志*》中算了一笔帐:*李*洪*志*通过办学习班,非法出版发行传功讲法录音带、录像带、书籍等出版物得到的营业额达1.34亿人民币,仅通过在全国办的56期培训班他就收费284万元人民币,他在香港的三个账户上还有1,100余万元港币存款,后来移居美国到处“讲法”又获多少利润只有他自己知道。为了说明*李*洪*志*如何盘剥弟子的,景占义还列举了弟子谭淑君的悲惨遭遇:美国龙泉寺负责财务与采购的谭淑君,2002年变卖了所有财产全部贡献给了*法*轮*功*,结果因病不就医、不吃药而死于法会上。谭淑君用“钱财买死亡”引起*法*轮*功*内部广泛质疑,说*李*洪*志*骗人钱财害人性命,叫骂之声不绝于耳。*李*洪*志*却说,“我传你们法中可没有说当师父的必须与同修人同样苦修啊。”对此,景占义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真是骗了人家的钱,还要说你不但应该给我,而且给的不够。”对*李*洪*志*贪财的本性揭露得入木三分。

  最后,*李*洪*志*贪色。“食色,性也”,虽说是人的本性,但必须接受道德的约束,一旦突破就是人生的污点。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色是衡量一个人道德品质、生活作用的重要指标,好色者无不饱受人们批评和谴责,犯色者害人害已遗祸子孙的事例多的是。*李*洪*志*在这方面保密工作做得很好,要想人莫知,除非已没为,天下那有不透风的墙?景占义在《我所认识的*李*洪*志*》中讲了一件事情,“他(*李*洪*志*)早期来北京传功时,住在一名女学员家里时,那名女学员曾到中央信访部门告*李*洪*志*对她行为不轨。”当年,*李*洪*志*孤身一人跑到北京“传功”,弟子好心管他吃、管他住,那知他酒足饭饱后见色起淫心,鼓吹“男女双修”的歪理打学员身体的主意,着实可恶。女子视名节如山,如果*李*洪*志*没有好色的恶行,女学员会冒着社会舆论的压力跑到中央信访部门上访吗?当然,这只是*李*洪*志*好色的一例,据境外人士透露,1997年李在泰国期间,曾出入色情场所,洗“鸳鸯浴”,接受色情服务。从国内到国外,一路走来一路淫,*李*洪*志*好色的本性难改。更可恨的是,*李*洪*志*不仅自己好色,还鼓吹“男女双修的目的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的。”教唆弟子淫乱,这都是好色的*李*洪*志*带出来的。

  *李*洪*志*是一个性格暴躁的人,谁要说他半个不好,他非跳起来与人拼命。但是,景占义撰写《我所认识的*李*洪*志*》已多年,并在香港等地公开发布一年有余,*李*洪*志*未曾半点吱声,可见他是“乌龟吃萤火虫,心里亮、肚里明。”根本不敢找景占义的麻烦。景占义现在又公开揭*法*轮*功*的黑幕了,想必什么都贪的*李*洪*志*又装没听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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