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中显示:姓名,李洪志;性别,男;民族,汉族;家庭出身,贫农;长生年月日,1952.7.7;文化程度,初中;籍贯,吉林省怀德县;家庭住址,长春市朝阳区。
本人简历:1960年—1966年,长春市珠江路小学学生,证明人李向发;1966年—1969年,长春市第四十八中学学生,证明人关音光;1970年—1973年,总后勤部二〇一部队八一军马场宣传队,证明人李春慈;1973年,吉林省森林警察支队文艺宣传队警士,证明人赵新民。
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态度:母亲芦淑珍,家务;妹妹李君,东北光学仪器厂工人,团员;妹妹李平,长春市第三中学学生;弟弟李东辉,吉林省延边地区艺术学校学生。
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态度:叔叔李仁,江西省上饶市军区政治部干部,党员;舅舅芦孝忠,吉林省怀德县制药厂工人;哥哥李万年,长春蔬菜公司工人,团员;父亲李丹,长春市针织厂医生(1962年离婚,已脱离关系)。
支部副书记赵新民、宣传委员李春来为李洪志填写了入团介绍人意见称:该同志自73年入队以来,能够认真看书学习,刻苦读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著作,积极要求进步和靠近组织,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刻苦改造世界观,服从命令,积极肯干,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能主动地协助团支部做好宣传板报工作,能够和同志们搞好团结,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希望该同志克服个性,搞好普遍团结。我们原介绍该同志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1975年12月27日。
团支部大会的决议:该同志几年来能坚持马列的书、毛主席著作,刻苦改造世界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工作踏实,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同志,在宣传毛泽东思想工作中做出了一定贡献。经团支部大会讨论,一致通过该同志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名称:宣传队,支部书记:接厚芳,1975年12月28日。
上级团组织的审批意见:批准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团龄由批准日起)。森林警察部队吉林省支队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团委书记苏仁,1976年1月6日。
李洪志填写的入团申请表(一)
李洪志填写的入团申请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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