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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延签经济证明/哥廷根 [打印本页]

作者: summertwilight    时间: 2012-3-26 16:49     标题: 延签经济证明/哥廷根

听一个朋友说(她在另外个城市),第二次延签的时候不一定要DB的卡,而且只要上面有足够的钱,银行就能出个存款证明。然后这个钱不是被冻结的。。。不知道在哥廷根也是这样吗?另外对于银行有指定的嘛?我之前在一个地方看到说只有DB和Sparkasse可以有这样的资格,是这样嘛?

求有经验的人给些解答,谢过!
作者: 雪球团长    时间: 2012-3-26 19:01

理论上只要证明你有这个资金无论在哪个银行都无所谓,工作合同,学生工合同都是算的
作者: 诺铭    时间: 2012-3-27 10:38

所谓的DB和Sparkasse有资格指的是只有这两家银行有资格办理Sperrkonto。至于要不要冻结,个人认为和外管局无关,而是接待你的Amter想要什么样的证明。我有朋友从第一次换签,三年从来没被冻结过。还有的第一次冻结了,后来两年还好,然后又要求被冻结的(p.s. 两人都是在同一外管局)。反正什么样的都有。建议你先不要办理sperrkonto,而是拿着当天打印的kontoauszug去外管局延签,他们说不成再去办理,只需要一到两周的时间。
作者: summertwilight    时间: 2012-3-28 21:45

多谢楼上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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